丢人!
“吃嘛。”沈声默把老婆饼往他手里塞。
沈槐没有推辞,接过来吃了。
食物暂时缓解了父女两人之间的嘴仗,沈声默尽职尽责在旁边给沈槐端茶递水,一边问:“好吃么?我特意给你买的呢!排了好久的队,就想给你尝尝鲜。”
“好吃。”
吃完了,沈槐才想起来问:“多少钱啊?还有你身上的衣服,多少钱啊?”
沈声默嘿嘿笑了起来,目光有些闪躲:“多少钱没记得了,总之我的分红和你的钱,花得差不多了……”
什么?!败家子啊败家子,这一转眼,钱就都没了!
沈槐唰的一下站起来,然后又坐下。
打不得打不得,闺女打不得。
而且能不能打得过她,还是两说。
沈槐喝了一口凉水,才把心中的火平息下来,他谆谆教导的口吻:“钱是要存下来的,不是挣出来的。你只花钱,不存钱,挣得再多,还是穷光蛋一个。”
“钱怎么是存下来的?明明是挣出来的。我能花这个钱,当然知道我能挣这个钱啦。”
理直气壮!不知悔改!
沈槐更气了:“你说说你怎么挣?你怎么挣?!”
沈声默双手托腮,眼睛眨巴眨巴,继续理直气壮道:“我下场戏就赚回来啦。”
“……”
是了,她和金从善签了合同,每场戏都有分红。
和他不一样,他就是拿个教导的钱,一份工资。
沈槐重重叹口气,没说什么,继续干活去。
也是,女儿比别人有本事,能赚钱,他还操心什么呀他?
她前途可比他好,比他有出息多了。
“我来帮你吧。”沈声默拿过他手中的鸡毛掸子,刚才顶撞的嚣张气焰全不见了,“我不仅要做香江最 摩登的女郎,我还要做最孝顺的女儿,看我对你好吧?”
“我还给你买了一套衣服呢。”
“什么衣服?”
“T恤短裤加墨镜啊。”
“这是什么奇怪装扮?”
“总之时髦得很,明天你去戏堂子就穿上,保管他们个个都盯着你瞧。”
“我才不要。”
“行行行,随便你,反正我买都买了。”
-
次日,父女两人一起去戏堂子。
两人一出现,就引起了戏堂子不小的骚动,不为其他,是父女两人今天的穿着打扮,都……太时髦了!
平日是里只穿着长衫,古板得像个旧式学堂教书先生的沈槐,今天穿着白T恤,休闲裤,戴着墨镜,看上去……年轻了好多岁。
被墨镜遮住了眼角的皱纹后,他的气场直线上升,有气势多了,也帅气多了。
而沈声默则是更摩登一些。
她穿得像电影里的女明星一样,身材好,衣品好,光是站在那里,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这父女两人一出现就夺去所有人的目光。
沈声默拽着沈槐的胳膊,暗暗得意。
爸爸终究还是屈服了,嘻嘻。说了不穿,可还是穿了,真香到底是人类的本质,谁也逃不过。
来到戏堂子,两人就开始一天的工作。
沈槐是身负教导之职,沈声默则是要和她对戏的小生对戏。
过几日,她就要上演第二场戏了,剧名:霸王别姬。
这些戏都是戏堂子排过的戏,沈声默是后来的,虽然练过,但到底少了一些默契,还需要多多磨练配合。所以这些天,她一有空就泡在戏堂子里,和对应的“生”排练。
当然,回到家之后也没有到头就睡,而是利用好了三个小时的戏曲练习室时间,真.每天有20个小时在练习。
如此一来,她和戏班子的配合越来越好,已经没有初时的生涩,逐渐能融入他们,仿佛从小和他们练戏一样。
进步如此神速,当然和沈声默的天赋脱不开关系,但更多的是她勤学苦练,一点也不懈怠,才有了今天的成果。
因为沈声默算金从善“花大价钱”签下来的旦角,金从善对沈声默的训练进度十分关切。
这还关切到戏堂子能什么时候重新开张,关于生意,关于他有没有戏听,金从善当然着急。
沈声默第一出戏打响名头后,在戏曲圈内已经算是有头有脸的了——虽然她只露脸过一次。
露过这一次脸,之后又神隐,达到了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戏戏曲圈的票友们对沈声默的好奇更是加深,更想来听她唱戏。
金从善深谙造势的道理,知道第二场戏,必定要唱得所有人都满意,这名头才算真正的打响,才是真正的成角。所以哪怕心里再着急,金从善也没有催过沈声默,而是要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
每天一有空,金从善就往戏堂子跑,看沈声默排练练习。本以为,要她融入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戏班子,排全新的戏,这个过程怎么都会很长才对,金从善已经做好了等十天半个月的准备了。哪想,沈声默比他想的还要优秀许多,不过一个星期左右就告诉金从善,她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