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不像上海,除非是景点里的咖啡馆,一般都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位客人。没有下一杯咖啡要做,热情的店员开始询问食客的评价。
新客人的评价尤其重要。杨宵首当其冲。
可他刚看完小说最后一章,脑子还没转进现实世界,夸了一句“fresh”便不知道再说什么,只好扬起两个酒窝搪塞别人。
“You are so cute!”店员是个至少一米八的小哥,就差没有撑着下巴给他比爱心。
鉴于英国又称腐国,鉴于在俞舟欢的小说里被普及了耽美爱情,杨宵有些紧张。他分辨不清这句cute后面藏的什么,背脊尴尬往后仰了仰。
店员又夸起他的伞,问他是在哪里买的。
那确实是一把出挑的雨伞,比向日葵的颜色浅一些,又比柠檬的颜色暖一些,有少年和校园的感觉,又不至于太轻浮。
杨宵看到的第一眼就决定无论价格多少都要买下。
结果买完才想起,当地人喜欢格子图案、喜欢黑色藏青墨绿之类的低饱和度,至于一些欧洲美洲来的外国人,他们天赋异禀、从不打伞。
他只能渐渐习惯每次带伞、每次被问。
杨宵还记得那家店的地址,记得十分清楚,于是他飞快地找到,将店铺地址分享给了店员。
“你喜欢黄色吗?”店员问他。
“我喜欢的人喜欢黄色。”
在异国他乡,在没有人曾经认识她、将来也不会有人认识她的地方,杨宵才敢隐晦地向人坦白。
其实有过机会吧。从现在往前看,高中三年,1096天,机会实在太多太多了。
她考试滑铁卢的时候,是他故意借着打扫卫生在教室里等她,就怕她难过哭泣,想为她送上一张纸巾;下雨的时候,是她口是心非,将自己的小黄伞借给他一半,然后将就着彼此的步伐,踩过水塘,跑过十字路口,挤进拥挤不堪的公交车;还有跨年那盏浪漫天灯、接力赛场边她的加油呐喊、第一次的楼梯口相遇……
草长白鸽飞的校服时代,没有程道声搅局的大好时光,他居然只知道逗俞舟欢玩、惹俞舟欢生气。杨宵想想都会苦笑,怎么那时候的自己会那么蠢,怎么一点儿都不明白自己就是喜欢她,无可救药地陷进去了。
何况后来的她好像真的生气了,分班之后就像转了性,要么不相见,要么见了也是埋没在同学堆里,敷衍地躲闪着和他打个招呼。从高中甚至到大学。
杨宵真的想了很多次,快要想破头,可是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也许就是因为不喜欢吧。
不!她要是不喜欢,为什么会听他常听的歌、为什么不马上答应程道声的表白、为什么周佳卉总是若有似无地暗示他是负心汉。
到底错在哪一天哪一秒!
或许在那个下着滂沱雷阵雨的暑假,在书店前的那个路口,他应该勇敢地冲上前表白。他不应该因为俞舟欢将那把小黄伞分给了程道声就擅自认定程道声已经得到了她的心,不应该任由自卑胡乱猜测,最不应该——是盲目地跳入另一段感情之中。
然而他就是这么做了,在原地犹豫,在犹豫后转身。
别的男生羡慕他从小都是被表白的那一个,他也不以为耻,结果久而久之被宠坏了,总以为喜欢他的人都会先开口。
还一度以为是俞舟欢先交了恋爱答卷,以为他们之间全是海市蜃楼的错觉。
杨宵承认自己愚蠢。
他猜不透俞舟欢的喜欢,也不知道自己和俞舟欢的缘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转折的,但有一点他明白,他和俞舟欢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因为他和林潞那场仓促的恋爱彻底断送了。
从那以后再见她,她的闪躲里多了嫌弃和怒意。她再也没有对他露出过夸张的表情,总是拿出一副安静沉默的乖乖女形象,言语礼貌而疏远,巴不得早早逃离。
他要解释,他要修正,好不容易打好腹稿要从头开始,她已经被程道声护在掌心。他只能在远处看着她开心,假装自己也很开心。
不过她好像根本不在乎,他的帮助、他的鼓励在她眼里一文不值,她大概只希望他彻底消失。
俞舟欢啊,她大概就是那种一投入恋情就会和所有异性撇得干干净净的女生,绝不三心二意,最真挚、最诚恳。
也许只有程道声那样自信的人才配得上她吧。
口中的咖啡变得更苦涩了,杨宵只好戳一块胡桃蛋糕安抚自己的味蕾。他再次点开俞舟欢的小说,在下面评论道:“ヽ(°▽°)ノ撒花!终于在一起了!期待大大的下一篇文哦!”然后按惯例,又加了好多可爱的颜文字。
每次留言完,杨宵都觉得自己有变态倾向。他不希望自己继续沉迷于和俞舟欢有关的事情中,不希望自己觊觎着别人的女朋友,可他毫无办法。幸好她的读者变多了,他的评论被淹没在一片类似的可爱发言之中,没有被发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