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一个同学聚会吗?
对,叶可可笑了笑:“不就是,一个同学聚会么?”
第55章 再见!
同学聚会约在一个湿地公园内的会所里面,美其名曰,在风景中吃饭。时间是大家商量出来的,地点是丁丽雯定的。
女同学甲抱怨道:“好好的市中心那么多综合体不行吗?非要到这荒郊野外来?交通多不方便。”
边上紧跟着就有同学乙笑道:“毕业已经十五年,大家境遇早就大不一样。有车代步的,才不会嫌弃地方远。环境优雅、吃食美味,就行了。”
“哟,看样子,你们是那混得不错的?”甲同学酸溜溜。
乙同学淡笑不语,倒是身边的丙同学啧啧:“我么不能跟班长比的咯,要知道我们班长人长得漂亮、又长袖善舞,在职场肯定也吃得开的咯,年薪百万肯定不是梦想的咯!我么只是打工仔的咯,只好做做白日梦了呀!”
口中的“班长”自然指的是丁丽雯。丁丽雯从小就喜欢出风头,做那最闪耀的星星。
女同学甲乙丙对视一笑,心照不宣。
李芳华打车前往,顺道路上捎上了叶可可。的士司机不乐意去公园里面绕圈圈,在正门口就很没风度地将两个女孩子放下。
“您这职业素养也不行。”李芳华有些生气,“还没到地方呢,我是少您钱还是怎么地了?”
的士司机打哈哈:“这里面要停车费的,麻烦得很。两位小姐姐边走边看看风景不是也挺好的……现在有了快车、专车、顺风车,我们的士司机的日子也不好过……”
李芳华还欲吐槽两句,叶可可拉住她:“算了,咱们走走路聊聊也好的。”
“就你是个大好人。”李芳华本来参加个破劳资的小学同学聚会心中就有气,“圣母心泛滥,怎么不见本市政府颁发好人证书给你?”
“小姐姐我错了,要是聚会不开心,今天的宵夜我请!”叶可可赶忙求饶。
李芳华悻悻,这才作罢。
“原来你住的离我挺近的?那儿房租不便宜吧?”李芳华今天才发现叶可可租住的小区离她不过五分钟车程,同属于市中心的商业圈。
叶可可摇摇头:“算是捡了大漏,挺便宜的。”左手伸出食指,右手伸出五个手指。
“五千一?”李芳华倒吸一口凉气,“你现在这么财大气粗了?”
“不是,是一千……”五。
后半段话硬生生被叶可可吞了,她忽然之间意识到不合理,一间那样好的房子,怎么可能只出租一千五百块?
那个房东叫什么名字?是个浓眉大眼一米八个子的大小伙子。他自称是富二代。
富二代怕不是他,是江明雾才是。
原来这段日子从天而降的好运气,不是上天眷顾她叶可可,是她江明雾赠与她。
叶可可忽然有些讪讪:“我记错了。”她轻声道,“三四千,同你那边没差。”忽然没了兴致。
“就是。”李芳华没在意,她们继续往约定的地方走去。
七月初,燥热已经席卷大地,经过一整天的炙烤,连泥土都散发着汗水味。
傍晚五点多,太阳依旧挂在头顶,只不过颜色由鲜红,变成了沉沉的暮色。它一点点地朝西边沉下,却不肯一蹴而就。
“今天的太阳真是功率强大。”李芳华的衬衫都被汗水湿透了,贴在后背,非常难受。
没办法,上班族。因为有怕热的男同事,单位里早早就开了冷空调。李芳华谓冷,总穿料子厚实的衬衫。
“这太阳同冬天的太阳是同一个太阳吗?为什么渴望她的冬天她姗姗来迟,不肯温暖我;酷暑时节又要缠绵盘亘,折磨我不肯离去?”
李芳华问了一个哲学性的问题。
叶可可抬头看看天,天边的火球余威尚在。太阳是一个巨大的火球,距离地球15亿公里。她是太阳系的中心天体,已经在那里燃烧了四十五亿年之久。
事实上,哥白尼早在五百多年以前就已经证明,地球不是世界的中心,更不是宇宙的中心。在浩瀚的宇宙中,不,即便是太阳系,也是地球难以比拟的巨大。
地球实际上渺小得很,一边不停自转,一边围绕着太阳不停地做规律运转。
所以,四季变化、日月更替。
“——所以,不是太阳的错。是地球的问题。”叶可可给出了一个哲学性的回答。
“啊?”李芳华觉得她同叶可可鸡同鸭讲。
但是她已经无暇顾及,因为此时,她终于看见了坐落在树木掩映中的高档会所。
终于到了。李芳华发出一声欢呼,不再同叶可可做无谓的、艰涩的、天体宇宙学上的讨论。
——好久不见。
——是啊是啊,这些年你都去干嘛了?
——害,能干嘛?我家那条件,供我大学已经捉襟见肘。读完大学就上班呗。你呢?
——我读研究生了。
——我出国了。
——我考公务员了。
——我当兵了。
——我自己开公司。
——哟,老板老板!
——害,埋汰人呢!
同学多的地方,大家乱糟糟地聚在一起鸡同鸭讲,谁都不觉得有问题。谁都不复记忆中的容颜,稚嫩的脸庞被成熟的轮廓取代。记忆中的名字此时此刻才重新鲜活起来。
——你是叶可可吧?五年级转学来的那个叶可可?
——你是李芳华吧?文艺委员李芳华?
——你是数学小天才吧?你以前数学挺好的。
——害,我后来大学考了中文系,数学是啥?
——怎么不进去?
——外面挺好,空气好,我们这湿地公园是天然氧吧,里面多憋屈。不过小王小林都在里面,你进去喝口茶。
——班长呢?大班长怎么还不来?
——就是,我给她打电话!
正热火朝天地聊着,一辆红色的法拉利风驰电掣“吱嘎”一声,稳稳地停在众人面前。众人的交谈短暂地停止了,所有人都饶有兴致地想看看车子里下来的会是哪一位。
车门打开了,驾驶座下来的是一位长相俊秀的青年,头发梳得油光光的,就是传闻中的小开头。
随着他开门下车,一股若有似无的古龙水香味飘了过来。
叶可可心一动,多看了青年两眼。
这是渣男香——江明雾也喜欢这款香水的味道。
青年非常绅士,走到副驾驶的位置,替对方打开车门。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是丁丽雯。
李芳华撇撇嘴:“花孔雀开屏了,不是说是同学聚会吗?能带家属?早知道我也带十个八个的。”
“哟,你李芳华也是人物,有十个八个家属列队等着呢?”
“那可不,年轻女孩子,谁没有好几个人追?显摆给谁看呢?”
周围有人羡慕,有人奚落,有人加油添醋,有人落井下石。
“哟,鸟枪换炮呀。”有直男属性的同学,仗着和丁丽雯关系好,上前打趣,顺便将自己的名片递给青年。
“我一家珠宝工作室,有空来玩儿。”
男青年笑笑收下了:“我叫秦枫。”他自我介绍,非常简洁。
“哼!会不会说话!讨厌!”丁丽雯挽着秦枫的手,小嘴一撅,屁股一扭,你别说,还真有一番风情。
“嘿!好多年不见,变漂亮了嘛!”
“是一直很漂亮!”丁丽雯得意极了,本来一盘散沙的同学们,开始簇拥在她身边,她成为了人群中的焦点。
还有女同学投来的羡慕嫉妒的目光,让丁丽雯无比享受。
“我男朋友,秦枫。”就像是一只展翅的花蝴蝶,丁丽雯威风极了。
她太得意了,甚至,她没有注意到一旁的叶可可。丁丽雯巧笑嫣然,仿佛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
“看吧,你对人家掏心掏肺,人家对你狼心狗肺。”李芳华用手扇风,说着风凉话。
叶可可不言语,她没有任何感觉,仿佛站在面前的是芸芸众生,仿佛站在那边的是路人甲,而她,早已经成为了局外人。
“挺好的。求仁得仁。”叶可可说,无悲无喜。
“哟。”李芳华对叶可可大为改观,“怎么?改抄佛经了?”
“这顿饭,秦枫会请客的。”丁丽雯春风得意,终于扬眉吐气。她真的是求仁得仁了。
众同学当然是鼓掌称好,一时间赞美之声泛滥,要不就是捧着她,要不就是酸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