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32)

作者:八口小锅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挺好,看来有戏。”司喆一边听,一边细心地将没开口的花蛤和贝壳的碎片都挑出去,夹好的给窦忆慈吃。

比起迟心心,他更关心别的。

“这次过来能待几天?有想去的地方吗?”

窦忆慈正庆幸司喆没直接问他为什么会来,刚打算瞎编些计划,就想起自己貌似连住的地方都还没落实好。

“......有三天年假,加一个周末,那个民宿我还没去办入住......”

司喆却说:“曾厝垵太吵了,晚上睡不好,你要是提前问我,我肯定不建议你住那儿。”

窦忆慈用筷子戳碗里的糯米:“迟心心找的,她说来厦门一定要去那看看,还有鼓浪屿。”

“她没说错,只不过曾厝垵已经变味儿了,不是十几年前我刚来时的那个小渔村了。”司喆笑着解释,边说边回头去看不远处那闹哄哄的一桌。

窦忆慈的目光下意识地跟了过去。

司喆的声音让他又一次回到了十几年前,趴在课桌上听广播的时候。

“厦门也算是个移民城市,外地人很多,刚来的头一两年我还有点不太适应,也没什么朋友,没事儿就自己骑着车瞎转悠,逛厦大,爬观音山,后来就在曾厝垵认识了这一帮人。”

“那时候的曾厝垵在文艺青年眼里就是乌托邦,是世外桃源,大家从四面八方来,聚集在远离世俗的小村子里,谁也不问谁的过去,各自开店做些小买卖,客栈、酒吧、书店、小吃店,都很独特,也都不赚钱,只能基本维持着,一个比一个穷困潦倒,可是一到晚上,所有人都会去阿亮那个只有几平米的小酒吧里喝酒,好像从来就没有过任何烦恼。”

窦忆慈只能看见司喆的侧脸,看不见他眼睛里的光和过去,只能发挥自己全部的想象力,在脑中描绘他所说的那些场景。

“弹吉他那个就叫花蛤,以前是个穷歌手,副业做设计开淘宝店,现在还是。”

“他左边......他旁边穿黑色T恤,留小胡子,打鼓那个,叫老庞,兰州人,也是玩儿乐队的,在曾厝垵开过客栈。”

“勇亮是老庞的搭档,河北人,客栈关掉之后就跑去种茶了,大家都很喜欢跟他聊天,因为无论你说什么,哪怕是玩笑,他也会很认真地思考回答,跟你探讨,很有意思的一个人,我带给你的白茶就是他亲手种的。”

“还有田主任、卡卡,曾厝垵青年供销社,晴天才开门营业的‘晴天见’......”

“很多,他们才是真正的村民,都在曾厝垵被政府商业化开发的那年陆续离开了。”

“我报过题,拍了很多照片,呼吁保留曾厝垵的民风,可惜最终什么都没能改变,它还是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除了我们没人在乎,只要能利益最大化,能吸引游客就好。”

司喆不算话多的人,今晚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说了很多。

身后一桌人还在唱着,摇滚也唱民谣也唱,但大部分是在即兴发挥。司喆停止回忆转身坐好,继续剥一只虾,把虾仁放进窦忆慈碗里:“都是过去的事儿了,有点儿无聊是不是?快吃吧。”

“不无聊,我喜欢听你说。”窦忆慈的心情也有些复杂,哪怕没有切身体会过,也能感受得到司喆的失落和遗憾。

他嘴里吃着虾,不知该怎么安慰,便小声地问:“阿亮也是外地人吗?”

“他不是,他是本地的土著。以前在他那儿喝酒都是自己拿,拿一瓶就在小黑板上画一笔“正”字,喝高了画得乱七八糟,最后还是搞不清楚,钱没给、少给了,从来不问我们要,所以他搬到这儿来,大家也都跟过来了,还把他这儿当个据点。”

“亮哥是我认识的朋友里最深藏不露的一个,会做菜,会品酒,有文化,见多识广,仗义。”司喆用眼神一指桌上的酒瓶。“我喝红酒就是跟他学的。”

“那你也教教我吧。”窦忆慈别的没有,就是好学,立刻给司喆也夹了一只肥肥的花蛤。“你也吃啊。”

看喜欢的人给自己夹菜,不吃都觉得很甜,司喆一口吞了,装出一副食不知味的样子:“唉,从北京回来以后就吃什么都不香,老惦记你做的菜。”

窦忆慈一听,赶紧闷头往嘴巴里塞东西,怕被司喆看出来自己有多开心,但很快又想起了他那盒可怜的炸酱。

“都没来得及让你吃上炸酱面......”

司喆不知道窦忆慈为什么突然低落,伸手摸了摸他耷拉下去的脑袋:“没关系,等我下个月回北京了再给我做呗。”

“啊?”窦忆慈猛地抬头,眼睛瞪得溜儿圆。“你还会回去?”

“嗯,北京有更好的工作机会。”

还有你。

“我已经提了辞呈,这两天正在交接,办离职手续。”

虽然司喆是笑着说出这些话的,但窦忆慈能听得出他没开玩笑,猝不及防地,傻傻地跟他对视了半天。

“那......你上次怎么没说,早知道......”

“早知道就不来看我了?”司喆盯着窦忆慈的眼睛,笑得更加意味深长。

窦忆慈耳根有点热:“不是,就是,那个......我吃饱了,酒能喝了吗?”

知道他害羞不会承认,司喆也不为难,只是顺着他把话岔开,给他倒酒。

“可以了。”

见不到的时候脑子里全是甜言蜜语,见到了却一句都说不出来,窦忆慈简直对自己绝望,索性破罐子破摔,想到什么说什么了。

“他们刚才为什么叫你虚竹?”

司喆酒倒了一半,被问得一愣,用拳头虚掩着口鼻心虚地咳了两下。

“可能我单身比较久,他们觉得我像个和尚吧。”

窦忆慈“哦”了一声,思维紧接着就不知道跳到哪里去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又说:“曾厝垵那个民宿,反正订金都付了,我还是想去住一下。”

他看着面前杯里的酒,把情绪都藏了起来,语气平淡。

“现在也挺好的,虽然变了很多,但是你还在,他们也还在,它在你们的眼里、心里,永远都是老样子,就够了,我......能看到。”

有些人天生不擅长表达情感,窦忆慈在这方面对自己从来不抱有信心,所以话一出口他就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前言不搭后语,还乱给人家的生活经历做总结,太自以为是了。

他不好意思去看司喆的反应,正琢磨着赶紧再换个话题,就听见司喆语气难得不太自然地说:“那我陪你去住一晚吧,明天再带你回家。”

又补了一句:“你不介意的话。”

(请看一下作话)

第38章

闽南的粽子太硬核了,里面包了至少十几种料,卤肉、香菇、虾米、莲子,这些已经够丰富了,居然还有海参、鲍鱼、蚝干和板栗,一口咬下去满满的幸福感,嚼劲十足,唇齿留香。

光一个粽子就把窦忆慈撑着了,其他菜也没少吃,因为司喆说阿亮从不轻易给人做菜,慕名而来还得预约,得看他心情,有钱也不一定能请得动他。

阿亮给他们挑的是一支加拿大酒,黑巴克,北美特有的葡萄品种,酒体很轻,酸度适中,就像他说的,适合不懂红酒怕酸怕涩的人喝,很好入口。

窦忆慈漱了嘴,学着司喆的样子晃动高脚杯,边听他说边观察酒液挂杯的程度,先闻香,再抿一口细品,什么蓝莓、李子、泥土和矿物质的香,一概没品出来,动作倒是学得有模有样,真像个行家似的。

司喆快被他可爱死了。

喝个红酒也没什么值得卖弄,司喆只给窦忆慈讲了些基本常识,叫他随意就好。

大概是没怎么喝过不太习惯的原因,才一杯窦忆慈就有点上头,一张俊脸像涂了上好的胭脂,嘴唇润了色,耳朵尖儿也红扑扑的。

“这酒为什么叫午夜香吻?”喝一口就上瘾,窦忆慈又抿了一点,越发觉得口感很好,想着下回一定要买一支给老窦尝尝,叫他别总喝白的了。

司喆喝酒的样子一点都不做作,有些人要靠美酒雪茄来彰显品味和腔调,有些人比如他,随便举起来晃一晃,小酌一口,倒是让手里那杯原本普通的液体看起来价值连城,滋味妙不可言。

他喉结一滚,把酒吞了下去:“有种比较牵强的说法,把红酒的挂杯形容成‘情人的眼泪’,喝红酒就像在跟情人接吻,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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