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哈哈哈哈——”
在所有人推杯换盏不注意的时候,今夕何夕门前的两只大红灯笼慢慢亮了起来,瘦金字体绮丽秀气,几只穿肚兜的小妖合力抬起一把椅子,轻轻放在今夕何夕门口。
碰杯声,嬉笑声,交谈声,像潮水一样退去,笑容僵在了脸上,像石雕一般,人们纷纷扭头,目光一致地盯紧今夕何夕。
热闹吵嚷的月令墙一下子安静下来。
雕花的大门里缓缓走出来一个人,长身玉立,负手而立。
众妖屏息凝神,眯着眼,面色不善。
这人款款坐下,挡住了太师椅上镂着的麒麟图案,他喝了口苦茶,随意轻巧的开口:“从今往后,悬泉置,归我管。”
时间凝固。
一只妖终于忍不住了,啪的一声将桌子踹翻,饭菜,酒杯,搪瓷的盘子哗啦啦地摔了一地,他叫道:“沈客卿刚死就来一个接班的!弟兄们!弄死他!”
近前的妖一哄而上,坐在太师椅上的人微微抬头,用眼神轻轻一扫,冲上来的人全部倒飞出去。
没来得及冲到前面的人堪堪止住了脚步。
众人面面相觑,不敢再轻举妄动。
那人起身,走到街上,站在美酒佳肴的桌子前,毫不见外的给自己倒了杯酒,拿起酒杯向四周示意,前后左右的妖怔在原地,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祝贺沈客卿命死小舟山。”
他笑了笑,灯火阑珊中将杯子里的酒仰头喝尽。
太有妖味了,台阶给了不能不要,众人稀稀疏疏地举起杯,脸上渐渐恢复笑容:“……啊呵……呵呵,同贺,同贺……”
这是一场没有流血的招安,气氛渐渐恢复,众妖无力反抗,该吃吃该喝喝,情情愿愿地接受现实。
那人坐回太师椅上,用手支着头,静静地看着眼前一整条街的热闹繁华。
他的头上,今夕何夕四个烫金大字被红灯笼照得熠熠生辉。
某日。
一名蒙着眼的道人走进今夕何夕,打开衣橱,细细摸索了一会。
一人站在小风楼,唇角带笑地看他。
彼时正是樱花飘落的季节,淡粉色的花瓣顺着风从窗户绕进去,温柔缱绻地飘在那人细腻洁白的皮肤上,小风楼上站着的人眯了眯眼,喉结滚动。
他觉得可以壮着胆子试着出现一次。
风痒痒的。
杜横溪眯了眯眼,阳光透过树叶照下来。
再也熟悉不过的横清山。
不,这是第一次。
一切都还未进入轮回,他只是杜横溪。
围墙之上站着一个人。
“陌笙歌,你站那么高,想去哪里玩啊?”
墙上的人闻声转过身来,笑道:“太闷了,想去山下逛一圈。”
“哦,这样啊。”他吐出嘴里叼着的那棵草,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笑嘻嘻道:“我也有点闷,要不咱俩一起去吧,我去叫上念一?”
“……”
“不行,你不能去。”
“为什么?”
宁辞:“不为什么,你看哪家孩子出去玩带上长辈一起的?”
“哦。”他继续躺在树上,懒懒道:“那你自己去吧。”
这一次,就让他去吧。
元夜,灯盏,明月,竹林,清风。
他捡起地上的一只素银镯子,放进怀里,等了两天。
第三天。
“念一啊,你有没有丢东西?”
“哎呀,走开走开啦,都怪你,我的蝴蝶都跑了。”
他笑着,阳光下,一个小小的女孩拿着一把扇子在花园里扑蝴蝶,小心翼翼的,她又轻又软,俏生生地站在花园里,像是随时都可能被风吹走。
他把镯子藏起来,藏进怀里。
上一次,他阻止的事情还是一件件的发生,他想救的人还是一个个死去,这一次,就让他好好珍惜眼前这个人吧。
宁辞自叙。
我来到小舟山,这是块宝地,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人来,后来我想,也许一开始他等的就是我。
有一只小狐狸咬了我一口,咬的我好疼,我给他起名叫茸茸,后来他变成了人,居然是个男孩,我有点失望,我以为他是女孩子的话我保护她就可以顺理成章一点,他是男孩子,我保护他的时候还要考虑他的自尊心,好麻烦。
我们相处的不错,除了听风看云晒太阳,我们最喜欢打架,喜欢打进泉水里,打进雪地里,打进酥软的枫叶里,后来他去杀朱厌,我才知道,原来我是打不过他的。
我们的计划卑劣。
他去杀了朱厌,我坐享其成,驯服它,然后闻名修真界,让那个赶我出横清山的师父看看,是他有眼不识泰山。
当时的我愚蠢,卑劣,俗不可耐,自以为怀才不遇,其实是懵懂无知。
可茸茸却很兴奋,他说好,等他回来要答应他一件事。
我可不敢真的让他去,他去了,我不放心。
我们打了一架,我第一次输了。
横清山的人来找我,我很顺从的跟他们回去,只是没想到,这一去,就是十九年。
沈客卿,我早就认出他来了。
他当年要我答应的事我还有资格答应吗?我不敢问。
他有些地方变了,可我还是爱他。
周围血味冲天,我摸了摸身上,一点血都没有,身下是茸茸的尸体。
我从他身上下来,一脚迈进血泊里,我爬着,摸到了师父,师叔,海棠祖师,夏深……我身体一僵,如坠冰窟。
念一说恨我的时候,我想让她拿刀赶紧刺我,我心如刀绞,那可是我的师妹啊。
当我屠完整个修真界,再也没人挡我的去路,可我爱的人,爱我的人,也全部死了。
我给他起名江书远,因为,我不忍再让他客居人间了。
黑衣人自叙。
上一次,陌笙歌失控错杀了人,因此身败名裂,这次,我将他引到荷香村,故意逼他失控,白白受了他一掌,可他日后还是不可抑制地走上了原路。
江楼月也是。
江临仙也是。
柳絮之始终不知道我是谁,还以为我要杀了他。
我最终明白,我不能阻止人与人之间的爱。
念一怎么不信我呢。
江临仙自叙。
我始终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将我用锁链绑在墙上,或者拖在地上,后来才发现,狗都不会被那样对待。
破损的地方有茶杯口那样大,可是讽刺的是,我是花妖,伤口第二天就会愈合,不留下一点受伤的痕迹。
于是我有一次也将一个人绑在墙上,那人是个道士,还骗我说他是狐妖,我早就看穿了,虽然他长得比狐妖还好看。
我本来想学那些人扒他的衣服,但看他干干净净的,又将他放下来了,自始至终,我一点快感都没有。
我本是长白山上一株茉莉花,来到人间的第一天我就死了。
后来,最后一个人跪在我面前,求我杀他,我想,死很容易,活着死才难,凭什么你就那么容易的死了呢?
我的生活开始了,自此,每一天都应该开开心心的,既然我还活着,就应该活得潇洒自在,快活惬意。
此后的每一天也确实如此。
今夕何夕是个好地方,心情好就接接客,心情不好就走人,随便走走。
等钱挥霍光再回去。
我用一点小钱养了一群小妖,全是被我骗进来的,我们每天不停地换衣服,喝酒听戏吃肉唱曲,每次呆腻了就走人,随便走走。
只是想出去,随便走走。
可是也不知道该走去哪里。
我觉得活得没一点劲头,太不潇洒了,我不能这样,于是我决定去死。
就是同一天,我遇见了柳絮之。
他真的来的刚刚好。
我给自己订了个目标,我要让他爱上我。
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太孤单了。
我开始故意和他偶遇,说实在的,他除妖的手段可真落后,又温柔又拙劣,明明是一群不知悔改的坏妖,他却相信他们能浪子回头,我看不下去了,我上去,一脚踹死一个,这样才得劲,我真的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我明明在帮他,他不领情就算了,装什么清高?
哦,后来我才知道他只是不喜欢我用力过度。
为了勾引他,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其实这句话是真的,我对他一见钟情,见色起意。
我并不觉得见色起意有什么不对,只是世人多狡黠,我大方承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