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这双手套是件货真价实的装备。短短几分钟,林克的脑海里已经把各种违法行为都设想了一遍。直到垃圾场主臭着脸看过来,他才不情不愿开始干活。
又工作了将近半个钟头,林克突然感觉到垃圾场主竟然没有离开,那双像水泡一样肿胀的眼睛一直透着诡异的光,如芒刺在背。林克心里一抖,难不成遇上了变态?之前的几个星期,这个男人不过表现得出奇吝啬而已,‘吝啬’这个太过于鲜明的特性反而让林克失去了应有的警惕。
“你他妈是不是爱上我了死变态,一直在后面看我——”林克破口大骂的同时转过身去,然而身陷垃圾堆的处境阻碍了他的动作,随即后脑一阵剧痛。
妈的!为什么这些变态都喜欢打人后脑勺。林克翻着白眼缓缓倒了下去。
迷迷糊糊间,看到几个穿着和男主一样的警察制服的男人,把他从垃圾堆里拖了出来。
醒来的时候,他身处一个监狱。
但那绝对不是他看过的‘越狱’美剧里面的精装四人间。呃,这里真的太他妈恶心了。一个类似大铁笼子的地方,关了七八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人,男人和女人。有的神志不清地坐在角落,有的茫然地看着他。有的用他听不懂的语言骂骂咧咧着什么。
“这是什么地方——”林克抓着铁栏朝外面大吼。然而并没有得到回应。
监狱里地面潮湿,光线晦暗。林克捏着鼻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咦?”在铁笼子的一个昏暗的角落,他竟然发现了一个‘熟人’。算是‘熟人’吧。这人也在他栖身的那一带流浪,几个礼拜前试图抢夺他那两平米‘黄金地段’,被他一拳KO了。
林克走过去,踢了那人几脚“你怎么也在这里?你犯了什么罪?”林克以为自己是因为顺垃圾场的东西被发现。
那人摇摇头。
“说话!”林克看不惯他要死不活的样子。
“我没有犯罪。”那人终于开口了,恐惧地看了一眼外面“他们...他们有时...会抓走流浪汉。”
“嗯?”林克不解“啥意思?”
“他们有时会抓走流浪汉...我们之前就知道...”外面两个狱警走过,那人闭上嘴巴,再也不肯开口了。
“切!什么鬼。”林克心大得很,他洋洋得意地从怀里掏出那双手套戴在手上,绷紧手臂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肱二头肌,然后握住铁栏,回头朝那群人粲然一笑“看着啊。”
他微微蹲起马步,两手发力,使出自己吃奶的力气,铁栏果然不负所望豁开了一个大口子。
“哈哈——”他几乎狂笑出声,一抬头,笑声猛地堵在喉咙口被他咕嘟吞了回去,眼前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见过两次但印象深刻的所谓男主。
林克扯下手套,尴尬地朝他笑了笑。
陆杨冷冷地朝他伸出手,手掌摊开在他面前。林克纵然万般不舍,还是乖乖将手套放入了对方手里。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可惜了我的装备。
小白:“丢失装备,积分扣除5分。”
“你怎么在这里。”陆杨收起手套,斜眼看了他一眼。
林克一拍大腿,几乎跳起来“我还想问呢,我为什么被你们抓来这里?”
陆杨似乎是明白了原因,没有再问,只对他说“你出来吧,我带你离开。”
林克喜出望外,从那豁口里钻出来。陆杨这个人寡言少语,一路领他出去,竟然一句话都不再说。这个监狱比他想象中的大,关押他的那种铁笼少说也有二三十个,里面粪便,血污遍地,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林克一刻也不想多待,一出监狱,深深吸了口泛着海腥味的潮湿空气,长叹道:“你们真没有人性啊。”
他原本是要回去自己那个窝的,却被陆杨阻止“当个流浪汉总是会不得安宁,没有人会保护一个流浪汉。不如我给你找个住处吧。”
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呀。
林克必须得厚着脸皮接受啊。
“和我的婶婶住在一起。她...她不久前失去了丈夫和孩子...”严肃的警官微蹙着眉“最近,她的身体变得非常虚弱,我希望你可以...”
“冒充她的孩子,了却她的心愿?”林克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OK,OK,我保证不会露馅。”
“不。”严肃的警官说“她已经知道你不是她的孩子了。但她希望你能有个安身之所...”
“哦。”林克收起嬉皮笑脸的表情,可怜兮兮道“她可真是个好人。”
“即使我不是在这里遇到你,我原本也是要去你住的地方找你的。”警察先生深深看了他一眼“婶婶一直很担心你的处境。”
担心我的处境?林克抓抓头,脑中闪过一丝疑惑,他想起铁笼里那个流浪者的话——他们有时会抓走流浪汉。
老妇人的担心,也是因为这个吗?
小白:“获得住所,积分+5。”
第六章
在搬去华裔妇人那里之前,林克回了一趟自己的小窝,把自己仅有的那点财产收拾起来。几身从垃圾堆扒拉出来的衣服,一床被子。还有一本书。这本书实际上也是从垃圾堆里扒出来的,和那个装手套的小箱子放在同一个牛皮口袋里。他原本没当一回事,后来觉得空虚无聊,找了个机会偷回去打发时间了。
既然和手套放在一起,那显然也是那个叫做艾菲尔的人的遗物了。他想干脆就找个机会一起还给陆杨好了。
虽然这样做显得有点怂,但直觉告诉他,这个男人惹不起的,毕竟人家才是男主嘛。
到达新家的时候,碰到那个叫陆奇的女孩,男主的妹妹。她是过来送面粉欢迎他的。不得不说,林克的心里还是流过一丝暖意。
陆奇长得很漂亮,有着金色的头发和微微泛蓝的眼睛,和哥哥墨黑色的阴郁的眼睛不同,她泛蓝的眼睛显得更加灵动一些。她朝他挤眉弄眼的,然后附在他耳边悄悄说“监狱长大人托人去上面买了面粉,分了两碗给我哥。我拿一碗过来给你和婶婶。”
林克差点对着陆杨脱口而出‘男主,你父亲当年是不是喜当爹了,你和你妹连人种都不一样啊。’
当然他不敢真的这么说。
他又暗想‘难道是系统BUG?’
陆奇捧着一碗灰黄的面粉,是麦子连着麦麸一起磨出来的。上面用透明的塑料薄膜覆盖着,估计是担心来的路上被风吹跑了。
林克眼睛亮了一下。
他好久都没有吃过真正的食物了。
华裔妇人正在忙进忙出地洗锅,虽然看不见,但家里这几寸地方她似乎很熟悉,做事情也非常利落。今天无疑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妇人脸上带着笑。
林克原本是个陌生人,但在踏进这道门的那一瞬间,他仿佛与这三人相处已久,毫无隔阂。那位妇人,甚至没有说欢迎的话,但笑眯眯的,带着慈爱的神情忙着准备食物的样子,足以说明一切。
没心没肺如林克,眼角也有些潮湿,喊了一声“婶婶”。
老妇人回过头来面向他,眼神没有焦距,但脸上笑容很深:“快坐。”
陆杨没有停留多久就走了。陆奇赖在这里和收拾‘行李’的林克搭话。
林克捡起掉落的那本书,顺手塞到了陆奇手里。
陆奇那双漂亮的大眼睛蓦然一亮,既紧张又兴奋,仿佛得到一个禁忌的宝物。“艾菲尔先生的书...”她的声音有一丝颤抖“真的是艾菲尔先生的书...”
“有什么特别的吗?”林克看过那本书,再普通不过了。
陆奇顾不上和他说话,躲进了旁边的小房间,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林克暗自吐槽:‘这个世界连饭都没得吃,男主角的妹妹居然还认得字的吗?’
小白:“。。。”
林克忍不住看向陆奇,才读了个开头那姑娘就沉迷其中。
相对于故事中的爱情主线,她似乎对故事背景更有兴趣。比如作者无意中提到的‘艾米丽早晨吃了点面包和牛奶…’‘汤姆的农场养着三百只羊,但艾米丽厌倦了乡村单调的生活…’诸如此类的描述。她一边看着,一边回味无穷地朗读出声。
陆奇朝林克道:“如果被其他人看到,这个作者无疑会被认为是个疯子。可是我不这样认为。”她道:“这是艾菲尔先生和父亲守护着的,我们两个家庭心照不宣的秘密:这个海岛以外的另一个陆地,那里有金色的麦浪,紫色的葡萄,灿烂的阳光,和透着粉色的女孩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