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回声(39)

作者:施特海曼 阅读记录 TXT下载

“也没有。”华礼不看他,手上劈里啪啦的飞速打字,质量不是很好的键盘被按的噼啪作响,好像在跟窗外的蝉比拼谁更吵,嘴里像是早就写好词了似的恭维道,“我认识人不多,大家都习惯上您那儿代写了。”

这种极度明显的,华礼就差把“我惹不起你”写在脸上程度的恭维,李书记却似乎反而很受用似的。华礼也不知道他是当真情商低至如此,还是不管说什么他都可以做到无动于衷。

“你考虑继续上我那儿帮忙吗?”

听到这句话,原本还打算跟他对付对付的华礼瞬间就失去了说话的欲望。如果他有胆子和资本把他一脚踢出去的话,他一定立马起身这么办。

这么多年华礼都没见过比李书记更不要脸的。先前自知理亏,而且还欠着自己的一部分工钱,所以那件事过后自己走了李书记也没来过问,这期间两人属于完全无交流,也基本不会碰面。而且那之后华礼还忙着哄沈季和准备婚礼,暂且也忘却了这些事。

但任凭他怎样都想不到李书记会主动来找他,不是来道歉,而是看自己赚到了钱后,来找自己套钱,还不说工作,却美其名曰“帮忙”。

骂人的话在华礼嘴边兜兜转转,绕了几个来回才勉强咽下肚去,华礼常常呼出一口气去,淡淡的回了一句,“不好吧。”华礼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刚结婚,还是这里离家近些,做家务也方便。”

“你看,咱俩现在做的是一样的事,怎么就不能合作一下呢?”李书记想要缓缓诱导华礼,奈何华礼并不是表面装出来的那种傻的冒泡的人。

“那我直说吧,”华礼面带微笑,至始至终没有给李书记一个正眼,“我不敢跟您共事。”

说着,华礼就微微附身去关掉了机箱。早已被李书记搞得没有心情了,他索性打算回家去给沈季做饭,展示一下自己这几天以来的学习成果。

“我也要回家了,您没事就请回吧,不送了。”华礼站在门口,手扶着门框丢下这么一句,而后便扬长而去。

房间里空留下李书记一个人,他盯着华礼远去的背影,意味不明的扯了扯嘴角。

这边华礼才从王婶家出来没几步就遇见了沈季,沈季的脸蛋都热的红扑扑的,活似幼儿园文艺汇演时被扑了太多腮红的小朋友。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华礼看着沈季这副样子就想笑,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手绢来想让他擦擦汗,却被沈季推了回去。

“今天太热啦,那个叔说下午都回家去,他都撑不住了。”一边说着沈季一边把手绢往华礼手里塞,“别糟践了手绢,这就回家,我洗一洗就行了。”

“手绢就是拿来擦汗的,怎么能说是糟践了呢。”华礼无奈,拉着他往家里走。

沈季大大咧咧的用另外的一只手撑在眼眉前遮阳,“擦了还要你洗,我不想你那么累了。”

正说着,两人跟从王婶家出来的李书记走了个照面,华礼不去看他,只顾着去跟沈季说话,沈季却注意到李书记的目光,悄悄用手指勾了勾华礼的手心,“他来找你了?”

“不用管他。”

第52章 教我写字

眼瞅着日子朝夏天一步步挨近,沈季做活的时间也逐渐调整了时间。

为了躲过白天最热的时间,沈季需要起的很早去做活,但是回家的时间自然也是提早了不止一点半点。每回做活后的沈季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回房间去补觉,一来二去两个人的就作息完全对不上了,于是华礼也开始跟沈季一个时间起床,而后给他做早餐。

现在华礼的厨艺已经升级到偶尔可以做出让人食指大动的食物的程度了。或许是每天没有什么太急着催着的事要去做,华礼感觉学什么东西沉下心来学的似乎也很快似的。

不做活的时间里,沈季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华礼替人写信。

每回华礼坐在那里打字或是写字,沈季都要手里抓着柄扇子,搬好小板凳坐到华礼身侧去。他似乎尤其爱看华礼写字,在旁边安安静静的,还拿着扇子一会给自己扇一扇,一会给华礼扇一扇,替华礼扇风时还唯恐将纸张卷起来,只小幅度的轻轻扇扇,小心翼翼地。

“不热吗,”华礼侧头看了沈季一眼,笑着问他,“你到底在看什么?”

“看你写字吖。”沈季乖乖地回答,还把手臂伸到华礼身后去替他扇扇风。

华礼无奈摇头,“写字有什么好看的。”

“我想你教我。”

最初的承诺沈季一直记得,他还记得刚认识华礼的时候,那个说话温温柔柔的人,会不嫌弃他手上的泥土,用自己那双好看白净的手在自己手心里一笔一划写下他的名字。当初的每一划似乎划划都渗进了沈季心里,在长久的岁月里,不知不觉的在沈季心中发了芽。

或许最初的心动就是从那时开始,但沈季自己不知,可能是为了再早些,在早些见到自己想见的那个人,在遇见华礼这件事上,沈季一路上都要用跑的,心跳的过于快了,不知原因出自这一路的奔跑,还是初见时那人给予自己的心动。

“阿对,”华礼撂下笔,“我答应过你要教你多认些字的。”

听着华礼的话,沈季比划着抬起手来,朝华礼做出写字的手势,“要写!”

“好好好,”华礼单手抓住沈季乱飞的手,“之前忘了,这就教你。”

其实沈季认字也会写字,只是由于小时候的特殊原因,后期继续跟进的教育缺失,所以写的出来的字也好像是初中生的字体,虽然不难看,但字里行间不失稚嫩的感觉。

“小骗子,”华礼站在桌边看沈季慢吞吞写下的几个字,戳了戳他头顶的发旋,“你这不是写的挺好的吗,骗了我这么久。”

“可是,可是不好看啊。”沈季急了,抬笔将最后一个写好的“华礼”的“礼”字给涂掉了。纸上像是被谁戳上了一个黑漆漆的窟窿一样,看着乍眼得很。

“怎么样算好看,怎么样算不好看,我觉得你写的挺好的。”华礼偏跟他反着说,想要逗逗他来着。没成想沈季这次是蛮认真地在说这件事情,他抬手将刚才华礼正在替人写的信纸举起来,凑到了离华礼很近的地方,一板一眼地说:“我觉得你的字就特别好看!”

这让华礼突然想起以前上学时的事了。

那时刘溪都要烦死华礼了,分明是华礼抄的刘溪的作业,但是刘溪就是属于那种又脏又乱的邋遢男高中生字体,而反观华礼的作业,哪怕是早自习时间恶补的,也干净工整。用刘溪的话说,不看内容可以跟学习委员的作业混在一起以假乱真了。

因为字乱吃过几次亏的刘溪也像沈季这样,抢了华礼的笔记,说想要拿回去练字,当然最后还是以被华礼制裁后拿回作业作为结局。

想到了以前的朋友,华礼突然想到,现在没有人限制,自己是不是可以给朋友写个信或者发个邮件什么的报个平安呢。

但这个想法在华礼脑子里一闪而过,就被他瞬间打消掉了。

一方面他不知道这封信应该邮去哪里,从前他们一群大小伙子几乎住在一起,也从没涉及到写信还是写邮件这些事,他连刘溪的邮箱都不知道,和谈发邮件了。但其实华礼最担心的,还是怕自己说不清楚,他们会直接报警,最后连累了沈季。

现在华礼感觉自己活得相当随性,导致自己到这儿来的罪魁祸首甚至已经不在人世了,他连可以埋怨的人都没有了。他现在能做的,也就只是带着沈季,健康平安的生活下去了。

盯着华礼今天一整天替人写好还没邮出去的信封,沈季一封一封的瞧。不能瞧内容,只能盯着信封的邮编收件人看个没完,怎么看都好看。华礼的字是属于很正,又行状偏瘦长的类型,可能不是任何名家的字体,却有一种自己的风格和魅力。

“其实我小时候确实练过字。” 华礼一边给钢笔的墨囊里抽满了墨水,另一手去扯纸巾来擦钢笔,“当时嬢嬢家里有蛮多字帖的,好像是表弟以前学校发下来的,表弟不爱写。”

“你喜欢练字?” 沈季顺着他的话接了一句。

“小孩儿哪有喜欢练字的,” 华礼笑道,“可能我也确实不太排斥吧,那时候只觉得无聊没事做,心烦的时候拿出来写一些,比较能静得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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