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等到了北京,咱俩不住那破宿舍,在外面租个房子,你监督我学习!”
苏成轻轻摇头。
“别介啊!主子,我想跟你住。”
苏成举起杯子,猛地灌下去一杯酒,“我跟你住不合适。”
狗子挥舞着一双手,“怎么不合适?为什么不合适?!就算主子你喜欢男的,你也不会喜欢我,咱俩住最合适了!”
苏成让他一脸真诚的样子给逗乐了,跟他解释道,“我们全家都会搬去首都,有家专门研究哥哥这种病的公司在那,主动联系的我们,想以哥哥位观察对象做研究,需要我们配合治疗,”
“靠谱么?”周仕奇皱眉。
苏成点头,“我查过了。”
狗子又开始嘤嘤嘤,“那你也不能住家里啊。”
苏成沉默。
见他有点动摇,狗子继续补充,“到时候再找几个同学一起合租,人多热闹,也不贵。”说完,周仕奇举起杯子,和苏成碰在一处,“主子,咱们要上大学了,高兴点!”
是啊,上大学了,应该高兴点吧。
终于要离开平城了。
烧烤摊边人来人往,车灯和路灯打在一处,模糊了远处的边界,画出一团白光,苏成的视线落在巷口,他上次喝多,就是在那里碰到的陆斯顿。眼前的画面逐渐失焦,他好像又看见穿着白色校服的寸头,露出两个小酒窝,朝他喊,“苏成——”
“陆斯顿。”苏成小声答应。
“喝醉了我可不管你。”陆斯顿走近了揉他的脑袋。
苏成下意识的拨开,“别闹。”
人影跟着两个字,散在半空中。
苏成习惯了。
这个城市,充斥着太多的回忆,两个人的影子跟着苏成跑,在哪都能看到。
离开了也挺好的。
狗子被自言自语的苏成吓坏了,哇哇哭着一把抱住苏成,“忘了他吧,主子你这样太苦了。”
苏成没说话。
“陆斯顿早就去美国了,小广播他们说人家念得哈佛,以后也不会回来了,你别等他了!”周仕奇抹着眼泪,把玻璃杯扫到了地上,“他——他不值得……你上了清华,你再找一个比陆斯顿更好、更优秀的!”
狗子后面还在呜哩哇啦的不停的叫唤,他每次喝醉酒就是这个德行,苏成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唯一记得的就是,“他去了哈佛。”
原来陆斯顿真的出国念大学去了,男孩生活在自己设想的轨道里,只不过,里面少了一个人,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
分开了也就分开了。
挺容易的。
苏成的胃里突然一阵痉挛,他抛下喋喋不休的狗子,冲出去,扶着路边的一棵大树,剧烈的呕吐,浑身上下因为胃部的抽搐跟着止不住的抖动,胃里翻江倒海,痛感让他几乎晕厥,苏成根本分不清楚疼是从哪里来的,只觉得自己要被这股张力撕开,浑身上下都在流血,他实在不知道该捂哪处。
只能紧紧靠着大树,勉强站着。
不知道站了多久,不知道疼了多久,苏成只感觉自己四肢躯干里的血液全部流了个干净,像是死了一样。
苏成甚至想,死,是不是不过就是这个感觉。
那一晚的记忆模模糊糊,苏成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更不记得是怎么换了衣服睡下的,不知是醉是醒,只是不停的做梦,梦里先是哥哥站在他对面,突然清清楚楚大喊他的名字,苏成朝他飞奔而去,离近了才发现,抱着他的人是陆斯顿,男朋友冰冰凉凉的手心敷在他的额头上,从上往下亲吻着他,细细密密的吻像是在缝补他出血的伤口,嘴唇贴到胸口的位置,男孩慢慢停住,将脑袋静静贴在他的心口,小心翼翼的确认着,那里面的小东西还在强有力的跳动着。
“苏成——”陆斯顿不断的重复着,“苏成,你要朝远看。”
第二天早上,苏成的枕头边湿了一片,头疼欲裂,他猛地坐起来,他很想很想抓住那个梦里的人,问问他,远处到底还有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陆斯顿:你的远处有我。
第85章 十年
大学生活对学霸们来说,跟高中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就是换个地方学习。
不过都是学霸也有好处,苏成跟曹煜、穆雷、时甜、四眼都在北京念书,范宽宽和安鑫去了魔都,大家好像真的都没分开过。上了大学,大家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年纪到了,几个人也都开始恋爱,聚在一起的时间比起高中还是差了些。
其中最绝的是,穆雷居然跟范宽宽看对了眼。
小广播搂着成哥的脖子嘲笑穆雷,“雷子,你是被班长虐惯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犯了吧!”
穆雷追着他满学校跑。
苏成没谈,跟他表白的女生多如牛毛,他却已经可以自如的告诉她们,“对不起,我喜欢的是男生。”
有是时候苏成觉着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谈恋爱了。
刘菲菲也在清华,女孩总是去找苏成,拉着他一起自习、一起吃饭,学校里大部分懵逼群众到毕业都以为他俩是一对。清华神仙眷侣的帖子迅速刷遍首都各大高校论坛,吃瓜群众纷纷留言,清华这个水平,简直不给凡人活路。
刘菲菲每次在图书馆刷到这类帖子,总是捂着嘴笑的咯咯咯的,顺便调侃苏成,“听听群众的呼声,你要不跟我凑合过算了。”
苏成准瞪着她,送女孩俩字,“快滚。”
哥哥的情况越来越好,北京的这家公司虽然成立不久,可是科研实力非常雄厚,背后的大老板说是一直在国外,对这方面的课题非常有研究,据说本人也是个天才级别的学霸,所以特别关注这一领域。
大概也是怕将来会疯。
光阴蹉跎着,大学毕业后,小伙伴们有各自的去处,出国的出国,去外地的去外地,一晃眼竟然过去了五、六年,“男盆友”的头像再也没有亮起过,一开始苏成总是告诉自己,再等等,随着时间越来越久,他似乎也也渐渐不抱什么希望了,也舍不得删,就一直留在那里。
硕士毕业的时候,非常多的企业朝苏成抛来橄榄枝,苏成却毫不犹豫的去了一直给哥哥治病的那家公司,父母都很支持他的决定,苏明元虽没有直接夸赞,却也拍着苏成的肩膀说,“做人,就是要知恩图报。”公司对他很好,全力支持他的研究方向,给他几乎百分之百的自由,没两年苏成就有了爆发式的成果,成为领域内非常有名望的学者。
刘菲菲一直没离开首都,她留校当了老师,俩人工作单位离得不远,刘菲菲依旧经常找他吃饭,俩人心照不宣,好像都靠着彼此,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狗子也留在北京工作,找了个当地姑娘结婚,即将当爸爸。
所有人的生活都在各自的轨道里有序的进行着。
越来越好。
苏成只在自己一个人深夜下班回家时,看着城市的车水马龙,看着并肩而行的男男女女,闻着四面八方的烟火气时,会想起一个人。
一个在记忆深处藏着的人。
时间是奇妙的滤镜,似乎你跟他分开久了,所有不好的记忆都会淡去,留下的一定都是金光闪闪的时刻。
陆斯顿,你还好么?在国外生活还习惯么?是不是已经跟家里和解了?有没有遇到一个让你笑起来的人?还那么挑食么?有没有长胖?会不……尔也想起我。
想起我们。
想起你和我金光闪闪的17岁。
苏成在空无一人的实验室里,低头看着手机,屏幕灭了,他又把它按亮,6月20日11:59分,还有不到一分钟就是陆斯顿27岁的生日,他们已经分开十年了。
随着手机时间跳到6月21日,苏成在心里默念一句,“陆哥27岁,面长绵长,福寿安康。”
也不知道还吃不吃寿面了。
苏成划开微信页面,“男盆友”的头像还是那半个娃娃,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他将手机塞回口袋的同时,小家伙开始狂震,苏成的心跟着抖了一下,屏幕上赫然显示着三个字,“刘菲菲。”
苏成愣了几秒,才接了起来。
“就知道你没睡。”女孩的声音穿过话筒,听着像才下班,“今天是他生日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苏成周围的朋友称呼陆斯顿就变成“他”,好像那个人的名字是某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