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辞夕咬着牙说:“你要是敢吐我身上我立刻扔了你!”
南星捏着他耳朵狠狠拧成一团:“要不是你这废物比佛耳差太远不能去抗敌,谁要你背!”
朝辞夕真恨不得就此将他扔下,但是事态紧急,他只能压住自己的脾性,他真是跑得快极了,很快就来到了后山那个洞。
他把南星扔在地上,连忙将那洞打开,南星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看着那洞黑了脸:“你要我钻狗洞?”
朝辞夕:“佛王庙的秃驴现在就在宫里到处逮你!你是什么臭名声坏胚子自己心里没点数吗?逮住了还有小命我朝字给你倒着写!”
“你想死还是钻!”
南星说:“你先钻!”
朝辞夕按住南星的脖子,押着他从狗洞里钻,他说:“我不去外面,我送你到这里就立马杀回去抗敌!你拖累了这么久,决明宫不知被人占了多少!外面那山林你那么熟悉,如果这样你都被人逮到,就证明你是个废物!”
羽涅已经承诺等南星死了决明宫就是他的,朝辞夕已经把决明宫当做是自己的所有物,他手里的东西绝对不能被人侵占,他恨不得南星立马就死,但是南星还得活上一年。
外面那山林迷障重重,外人通常是寻不见路,南星这么熟悉,就算是藏在树下都能安然渡过一夜,朝辞夕觉得南星就算是废物也不会废到这种程度。
他并不想让南星现在死,但是将南星护送到这里已经是他忍耐的极限了。
南星被朝辞夕按着脖子往洞里钻去,朝辞夕嫌他磨磨蹭蹭,一脚把他踹了出去。
“你要是敢死我就把你挖出来鞭尸,快走,废物!”朝辞夕说着便将狗洞封死了。
……
朝辞夕这一脚毫不留情,南星今日的身体极差,如此被人从狗洞里踹了出去令他浑身疼痛难忍,但此时此刻就算是疼他也得爬起来逃命。
这狗洞出来便是高高的山林,迷雾重重,杂草遍地,比人都高上许多,极为隐蔽,南星不敢离决明宫的围墙太远,连忙往山林里走去。
这座山林南星实在太熟悉了,包括那个狗洞,他年少时也经常钻。
但并不是像朝辞夕说的那样去玩耍,也许对于朝辞夕来说是玩耍,可在南星的记忆里,那并不是什么快乐的回忆,甚至非常痛苦。
他们小时候在这里经常玩一个叫做“鬼吃新娘”的孩童游戏,游戏的范围就是这座山林。
这座山林地形复杂,大大增加了游戏难度,但是当时除了南星以外的小孩几乎都学了武,山林的迷障在他们眼里是增添趣味。
当时羽涅身边养了好几个孩子,南星是最后一个被收养的,新进来的菜鸟还没学会武功,那些小孩都不是什么善人。
南星小时候瘦瘦小小白白嫩嫩,长得也漂亮,像个娇气的女孩子,他刚来的时候大家以为他是女孩子,少年们都特别高兴,可没想到他是个男孩子。
倘若他是个漂亮娇气的女孩,应当是成为少年们争相保护的对象,但他是男孩子,男孩子漂亮瘦小,就会被其他顽劣的男孩子欺负羞辱。
就像玩这个“鬼吃新娘”的游戏,少年们恶劣而不怀好意讨论:“让南星当新娘嘛,反正他像个小娘们,哇他好恶心,他又哭了哈哈哈哈!”
就是觉得他弱小,觉得欺负人好玩,每次玩这个游戏都让南星当新娘,而“新娘”在这个游戏中处于绝对劣势。
其他人都是“鬼”,所有的“鬼”都有吃新娘的能力,哪只鬼抓到新娘就能把新娘“吃掉”,被吃掉的新娘就会变成鬼新娘,鬼可以驱使新娘做任何事。
这是一场单方面追逐猎物的把戏,没有能力的新娘是只能躲避、逃跑,被某一个抓到就会成为战利品,他就像一个奖品,让少年们格外兴奋。
被抓住后就要当那个人一天的新娘,新娘子必须听从鬼的任何指使,若是不听从,就会被所有的鬼以他破坏规则之名狠狠的教训。
南星记得他做得最多的就是下山买糖葫芦。
朝辞夕从小就非常讨厌南星,每次玩这个游戏他都一马当先,抢在别人前面把南星抓住,南星被他抓住的次数非常多,而朝辞夕最喜欢吃糖葫芦,所以每每被抓,南星都得下山买糖葫芦。
下山买糖葫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决明宫离山下非常远,小孩子来回得走一天,其次是山里不仅有野狼,也有其他大型野兽,而最可怕的是羽涅不准任何人私自下山,这也是为什么朝辞夕需要南星下山买糖葫芦的原因,如果不是惧怕羽涅而不敢自己去买糖葫芦,他会对南星做更坏的事。
南星因为下山帮朝辞夕买糖葫芦,必须天还没亮就起床下山,他一个小孩子独自在山里,难免会遇见野兽,他被野猪追过、也野狼咬过,有一次遇见一头老虎差点丧生虎口,那次恰好羽涅发现他不见了,刚好把他从虎口里救下,当然,被羽涅发现私自下山是更可怕的事。
羽涅不打他也不骂他,但是会让一种可怕的蛊虫爬进他的嘴里、爬进肚子里,那种疼痛比凌迟还痛,足以震慑到任何人。
除此之外,南星被有的鬼抓住后有时会被关在笼子里和野兽战斗,有时是帮人干活,或者是羽涅让他们下山做任务时,少年会故意让南星穿上女孩的衣服走在街上来取笑羞辱他。
当然还有更恶劣的事,他们就像是天生坏胚子,肚子里有无数让人痛苦的坏点子。
他有时候怀疑他那养父,是专门捡坏胚子来养,或是他养的东西,都会变成恶鬼。
所以南星要做的就是,绝对不能让鬼找到。
他对这个山林的地形绝对掌控,他比任何一只“鬼”都熟悉,他甚至能从动物的动向观察到是否有人来了,掌握了这些技能以后,南星再也没有被任何“鬼”找到,时间一长,少年们也觉得这个游戏索然无味了。
小时候他不会武功没有被找到,现在内力流失了,当然也不会被找到,他现在和年少时唯一的区别是,他的身体快坏了,而且他的眼睛在黑夜里几乎是看不见的。
但是南星依旧能摸索到这里的地形,他按照记忆行走,虽然多年没来,树木更高、杂草更深,但是他还是记得道路。只是他身体不好,走得艰难,没走多远就气喘吁吁。
他两条腿都在抖。
以往这个时候,他去哪里都的是佛耳扶着抱着,稍有不顺便可以朝佛耳发脾气。
而现在他要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走,还得防着被人发现,悄悄掩盖行走的痕迹。
他掩盖痕迹的手法堪称一绝,他身体坏了,动作慢了,但事却仍然能做得到的。
南星从杂草里走的时候,遇见了几条蛇,不过他早就知道如何祛蛇,蛇不在话下,只是路难走。
南星估摸着凭自己今晚的体力,别说走出这山林了,连一半都不行,因为他感觉到自己我步伐快要迈不动了,他必须找个地方藏起来,藏到天亮。
天亮了,他内力慢慢回来,到时候他就不怕了。
南星记得就是在这附近,自己挖过一个洞。
那个洞在一个巨大的树根底下,非常隐蔽。而且那个地方能听到很远的脚步声,能听见其他生物的动静。南星在这个洞里藏起来当新娘的游戏里,从来没有被抓到过。
这是他年少时玩这个游戏的王牌。
南星的腿差不多迈不开的时候,终于找到了那棵巨树,南星扒开杂草,见一隐蔽的小洞。
幸好南星很瘦,虽然长大了,但是勉强能够挤进去,虽然洞口小,但是南星将里面挖得很宽敞,有时候南星会藏一些食物在这里吃。
他不仅能藏在这里,还能藏着食物,累了还可以在这里睡觉,这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基地,谁也找不到他,给与他极大的安全感,在这里就好像什么也不能伤害他。
南星爬进去的时候发觉里面依然空间足够,虽然不觉得像记忆里那么宽,但是足够躺下一个成年人。
但是……
南星嗅到了这个洞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他的手往前摸了摸,居然摸到了一团毛茸茸?
不、不止一团,两团、三团、四团……南星又摸了摸,那毛茸茸猛然跳动,两只耳朵甩在了南星手上。
是兔子。
这是一大窝兔子!起码是十来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