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子无故旷工,这是大事。丞相不是普通臣子,丞相无故旷工,便不是普通的大事。
兰渐苏背负着这不是普通大事的使命,深感前往相府的这条路任重而道远。于是他沉重地把手握了握,忽感掌心似有粗糙的沙砾。
抬起掌心,兰渐苏发现掌上残留几颗万分细小的绿沙。
他把手掌凑到鼻子旁嗅了嗅,醒神的香气,微有些刺鼻。气味像股凛冽的细风,钻进他鼻孔后直冲脑门,叫他不由连打了两个颤。
这绿沙是由太后的香包里漏出来的。据闻太后在锦官的那段日子睡眠不佳,那么,她身上当放些宁神的草药,没道理挂着香味这么冲鼻的香包。
可帝心难测,凤心也不见得好测,何况还是只盘羲山案有犯案嫌疑的老凤凰。也许太后便是喜欢闻风油精也说不准。
晌午,兰渐苏寻到相府来登门拜访。门口候了片刻,小厮出来回复道:“相爷今早便去上了早朝,之后就没再回来。”
兰渐苏当即陷入困惑。皇上分明说沈评绿旷工,这边相府里的人又说沈评绿一早便去上朝,两边的话出现矛盾。
除非三种可能,能解释这个矛盾的情况。一是皇上撒谎,他想消遣兰渐苏。二是相府的小厮撒谎,沈评绿想消遣皇上。三是两边都没撒谎,沈评绿在路上被人绑架了。
前面两种可能,均没很大的实现性。皇上若想消遣渐苏,绝不会只消遣这么小的程度。皇上要消遣他,只会替他牵红绳。至于沈评绿,沈评绿身上是有些变态的气息,但总不至于变态到消遣皇上。不然就实是变态过了头,也不必屈尊为相了。
进行过一番排除法,兰渐苏心说大事不好。
沈评绿,有可能被绑架。不知道哪个杀手这么倒霉,竟然绑架了沈评绿!
兰渐苏在原地焦虑地左右踏步了一会儿,突然朝一条宽敞的大道急速奔跑。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奔跑。像电视里演的,某个角色发现一个人有可能出了大事,心里说完不好,漫无目的奔跑便是最正确的选择。可惜电视里的人只是跑,却没告诉他跑了之后要干嘛,要去哪,以至于他现在也只是跑,不知道能干嘛。
跑着跑着,兰渐苏撞上一个人。
兰渐苏刹住步伐,只见一名劲装女子,倏忽跪在他身前:“奴婢见过主子。”
兰渐苏眉一挑:“静闲雪?”
静闲雪戴了一顶黑色的斗笠,斗笠上围了刀切过似的墨纱,将她的面容遮挡住,只露出着黑色饰红边利落劲装的身子。
兰渐苏能理解杀手就要穿成杀手该有的样子,才能凸显她杀手的个性。可兰渐苏琢磨不明白,为何杀手要在光天白日之下,穿得这般恨不能引无数巡捕注意的显眼。如今cosplay文化毕竟尚未流行。只能说,静闲雪对自己的轻功,特别有自信。
静闲雪应道:“是,主子。”
“你……你来得正好。”兰渐苏没有闲工夫去整顿静闲雪的着装问题,他咽了咽唾沫,说,“我们大沣的丞相有可能被绑架了,你快联系联系你业内的同僚,有没有哪个人接了绑架他的业务?咱们走个关系把他放出来。绑架他没好处的,皇帝抠得要死不可能给赎金,他这人又很变态,撕票撕起来也费劲,没两天你的同僚可能会被他折磨致死,全家灭门,这得不偿失……”
静闲雪道:“主子,奴婢知道沈丞相在哪。”
兰渐苏顿住。
兰渐苏先是惊喜,再是镇定,再是镇定地惊喜:“什么?你知道?在哪?速速带我去。”
静闲雪站起身,道:“请主子跟奴婢来。”
作者有话说:
你们永远不会知道沈丞相发生了什么
第34章 丞相也有中招时
兰渐苏跟随静闲雪来到东郊菡青埗,一座玲珑玉致的大宅院,端正坐在黛山前,临着一面镜似的碧青湖泊。湖面一对戏水鸳鸯,几只小鸭翻进水里,打了个跟头又冒出来,蜡羽水珠莹莹。一株粗干虬根的红枫镇在宅子旁,飘落好似永也飘不完的红叶。
这是处雅静的地方,与城中喧嚣之地隔绝开来,堪称桃源佳境。弊端便是哪日死在这里,发臭了都没人知道。倒是死得鸟语花香。
兰渐苏问静闲雪:“怎么带我来这?”他警惕地往后一缩,“改行做中介了,要给我推房?”
静闲雪道:“这是主子您说的京郊大宅,我从门主那里分来的。”
“你这便分到了京郊大宅?”
静闲雪握起拳头励志地说:“努力耕耘,终有收获。”
兰渐苏张了张嘴巴。心道,京郊大宅,说分一套来就分一套来。北落十七门的门主,竟真这般有钱。无怪太平盛世,皇上屡遭暗刺仍对杀手组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原来是他们对国家经济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兰渐苏不由深深思考起这个行业的前瞻性,他现在有没有加入的可能。
杀手行业实在是个暴利行业,倘若很多人要杀这个人,便可以同时收很多人的钱。这种行业的存在,虽然能造福几个找不到工作的武林高手,但不免会导致国家经济畸形。往后所有人都为了钱去做杀手,所有人都在互砍互杀中度过,世界便不美好了。
所以兰渐苏认为皇上要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该闭眼的时候让他们登记营业执照。
一想到静闲雪的职业,兰渐苏望着这所大宅,心底打了两个怵:“你这个月,岂不是杀了很多人?”
静闲雪静思稍瞬道:“昼夜不休,确乎杀了不少贪官污吏,夷寇倭贼,工作量比以往是多了几倍。”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曾几何时准点下班的天字杀手静闲雪,也为生活加起班。
一听杀的都不是良民,兰渐苏心里多少安一些,将那要与女魔头割席决裂的一番话埋回了肚子里去。
这些歹人,反正她不杀,还会有别人杀,别人手法不好,没准还会让他们死得很痛苦。换个角度思考,静闲雪是在替天行道中顺便行了善。
一条栈道从湖中连着凉亭,直通大宅。院宅左侧砌了座马厩,马厩内饲养了三四匹精瘦良马。
守门养马的是个长得精神的小伙子,见到静闲雪回来,便上来喊“宅主”。
静闲雪同兰渐苏道:“主子,他是属下从街边捡回来的。还没取名,您赐个名字给他。”
那小伙眼色好,听静闲雪管兰渐苏喊主子,立刻弓腰过来,也管兰渐苏喊“主子”。
兰渐苏问小伙:“你原先叫什么名?五行缺什么?喜欢什么口味的名字?”
小伙道:“回主子,小的家人目不识丁,说是贱名好养活,给小的叫了个‘阿狗’的名字,可小的实在不愿认这名儿,但凡见着人都与人说小的没有名字。小的命贱,什么也不缺,主子赐小的什么名儿,小的就叫什么名。”
兰渐苏说:“既然是给你的名字,你总不能随意。你仔细想想,喜欢什么样的名字?你让我随意,我随意给你取个阿猫,除了换个活物,与你原名也没什么差别。”
阿狗眼睛滴溜溜转左,又转右,含着两声“这个,这个”,最后道:“小的以前心愿是当个唱曲儿的,不若主子给小的取个响亮点的艺名。让小的往后在唱倌儿里当匹野马,一骑绝尘。”
兰渐苏感觉阿狗确实适合去唱歌。小阿狗嗓音富有磁性,天生自带气泡音,没特殊情况,这气泡应该不会破。
按着阿狗给他说的条件,兰渐苏想说“狗蛋”,朴实中融入一点俏皮,做艺名定大火。可“狗”不是野马,物种上不符合。
兰渐苏便道:“你看,马蛋,如何?”
阿狗道:“这名儿小的觉着甚好,就是听的有些像在骂人。小的想当灿烂阳光下奔跑的烈性野马,不是骂人的野马。”
“灿烂阳光下,奔跑的烈性野马……”兰渐苏费尽脑力,在他前世亲姐曾狂热追捧到被母亲赶出家门的无数明星中,想道:“啊,有了。那就叫灿烈吧。与你说的条件一致。拿这名字当艺名,定能大火。”
阿狗苦了脸道:“二公子,这名字小的一听,就听得出笔画多,我不会写啊。”
确乎是个挑剔的小伙,已隐隐有大腕的轮廓,将来必前途不可限量。兰渐苏屈指在掌心上敲了敲:“那你就叫小杰吧。声音好听的人都叫杰,什么张杰,王杰,阿杰,林俊杰……但凡你叫个杰,你就在歌唱界威力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