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渐苏乘舟的身影这时已没入湖烟中,留下树色葱翠。
晚上韩老夫人炖了一锅草鱼汤,饭桌上跟韩起离提起:“而今天下安定,你父亲也已入土为安……他曾说过,若他这次不能活着回来,你不必为他守孝,及早娶了阿筠是好。阿筠等了你好些年,是该给人一个名分。”
韩起离舀起一勺浓白的鱼汤,送到嘴旁,喝了一口下去。味鲜是真,值不值得他一个笑,有待商榷。
“父亲说过这话。可眼下我确实戴孝在身,还未向圣上禀明此事,就匆忙下聘娶亲,若让人知道,笑话我色令智昏,孝义不顾。连圣上也会瞧不过去。”韩起离一块鱼肉夹在筷子上,看着雪白的肉花,迟迟没吃。都说男人想娶老婆时,什么鬼话都说得出。男人不想娶这个老婆时,什么正直的话都说得出。不过韩起离平时本就是一个正直的人,这番话倒没让人瞧出悔婚的意思。
韩老夫人唉声道:“你顾忌的是。但阿筠她毕竟……哎。”
韩起离终究还是将那块鱼肉放回碗里,他从怀中取出一面八角铜镜。八角铜镜年事已高,镜面磨得花影,完全照不清人。可韩起离还是一直将这面镜子带在身上,即使上了战场也不扔下。
一个人会对一件物品这么长情,那么这个物品一定藏有很深的含义。要么其貌不扬,虽老丑但价值连城,拥有者怕弄丢了不敢放手。要么,是一个值得让他长情的人留给他的。
韩起离是人人敬仰的将军,民间说书人爱塑造神化的武神。然而这么一个武神,也有一段难以启齿的童年往事。
这大概是十三年前的事,那年韩起离六岁。韩老将军为了锻炼出将门虎子,将韩起离丢到深山里,要他天亮之前自己从山里走出来,否则从此不认这个儿子。长大后韩起离一度怀疑,那年韩老将军是为了方便以后出门不带娃,或想光明正大再造一个娃,有意将他放生。深山森林毕竟夜晚那样黑。
那夜,韩起离的哭声响彻整个山野。他被父亲勒令不能落泪的人生中,从没那样哭过。内心再强大,再早熟的孩子,终究还是个孩子。没有孩子不害怕一个人的夜晚。如果有,那这个孩子一定是大人眼中的怪胎。
当韩起离哭得正绝望时,黑暗中一个小小的身影走过来,小心翼翼地问:“你怎么在哭?”
小韩起离哭得大气接不上,小气喘不出:“爹要我天亮之前从这里走出去,可是我……我走不出这个地方,天太黑了,我……我看不清。”
小孩拍他的背,安慰他别哭。小孩从怀里拿出一面八角铜镜,侧照天上明月,映出一圈清光在地上。他把镜子放到韩起离手中:“这个给你,你拿着它,就能照清路了。”
韩起离走出山林后,一直将那面镜子放在身上,放了好多年。一到晚上,他就会把它拿出来照天上的明月,想那晚给他这面镜子的人。
十五岁那年,韩起离遇见阿筠。阿筠是个卖镜子的,架子上有清一色的八角镜。韩起离便问她,某年某夜,她是否有去过一片深山,送了一面镜子给一个孩子?
阿筠脸红地低下头:“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从那天起,韩起离便决定要娶这个人。往浪漫了说,他们儿时就结下缘分,长大后又因缘相遇,这是天赐的缘分,他不能逆天行事。往现实了说,这个女人知道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一定要娶她,才能让她闭嘴。
作者有话说:
镜子其实谁送的这不用剧透了吧?!
第22章 你不会要带我爬山吧
兰渐苏坐在小扎上,抱着梳头屏照脸上冒出来的痘痘。十七岁的身体,什么都好,就是长痘痘这点不好。
他两只手指按在额头上冒出来的小疙瘩上,誓要把这颗难搞的痘痘解决掉。
梳头屏镜面浑黄,现出一行白字:挤痘一时爽,痘坑火葬场。
兰渐苏一怔:“你懂得还挺多。”
可兰渐苏并不听梳头屏的鬼话。于他来说,有痘不挤爽,宁愿火葬场。
梳头屏看他照样挤得津津有味,镜面又现了几行白字:你对我好像有点不尊重。我是给你提供线索的宝物,不是美容镜。
兰渐苏骂它道:“就你事多。”
梳头屏感觉拿它这个稀世珍宝当挤痘痘的工具使,令它太过丢脸,罢工不干,镜面抹了一片漆黑,陷入空无。
这世上再也没有比痘痘挤到一半,突然摸不到痘痘更让人火大的事。兰渐苏气急败坏,把梳头屏胖揍一顿,去房间里找其他镜子来用。
前二皇子的收藏癖古怪得紧,收藏的物品不是款式一模一样的桃木剑,就是款式一模一样的照妖镜。甚至服装设计品味也很奇怪,一件衣服上缝满照妖镜,衣里挂上两排桃木剑。这先潮又混搭封建气息的风格,放到米兰时装周,必定是颗夺遍所有媒体镜头的璀璨新星。
听以前伺候兰渐苏的宫人说,前二皇子一出宫就爱跑去深山老林里游晃,说是捉鬼杀妖,打怪练级。做这种事情风险较大,身上带的法宝就得多一些。后来有经验的人说,前二皇子小时候被骗了,这些东西是假货,买来等于交智商税。
竟然关乎智商,那这些东西怎么都扔不得了。买了已经够没智商,扔掉岂不是连仅存的智商都不要?所以前二皇子把它们惜如智商。
去浈幽的时候这堆东西他打包带走,回京城帮兰渐苏收拾行囊的管家又帮他一并带来。兰渐苏素日没事就拿它们练练杂耍,也算让它们有点用处。
照妖镜映出他半边脸和身后的树,绿叶成荫,沙沙作响,好像有只猫在上面窜荡。树干上忽然倒挂下一个人,嘻嘻笑道:“蓝大哥。”
镜子里倒着李星稀笑出小虎牙的脸。蓝色绸带束起的高马尾,随他倒挂着摇晃。这只“猫”,体积偏大了一些。
兰渐苏惊了一惊,站起来把西苑前后左右看了一遭。最后他望住单脚倒挂树上的李星稀,心想:是你的武功比静闲雪厉害,还是这西苑的保卫系统真的太差?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兰渐苏问李星稀。
“刚刚飞到树上捉鸟,看见这个身影实在像你,就来看看,没想到真是你。”李星稀张开双手,掌心里扑腾腾飞出一只小雀鸟,“蓝大哥,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家吗?”
“怎么说。”兰渐苏琢磨了会儿,说,“我在这里打闲工。”
他不能说这里是他家,万一李星稀天天来找他,哪天跟浈献王或夙隐忧撞上一面,势必一场天灾人祸。
“那你今天的活儿做完了么?”
“差不多。”
李星稀笑得愈发开心,从树上一跃飞下,落在兰渐苏面前,拉起兰渐苏的手说:“那我们一起出去逛逛。”
兰渐苏常听人说李星稀是草包,草包就在于成天只想着玩。这点兰渐苏不敢苟同,起码李星稀还知道怎么玩。真正的草包,在他前世的世界都会被不明事理的人称呼作死肥宅。李星稀在他们眼里其实是个优秀的现充。这可能就是时代不同所造就的观念不同。
浈献王和夙隐忧被皇帝召进宫中,兰渐苏本来是要留在府里看家。眼下见静闲雪能随便进出,李星稀也能随便进出,忽觉这个家看得了无生趣,没什么成就感。于是他把躺在他脚边睡觉的小香猪抱进屋里,跟李星稀出了门。
李星稀出门便似那只被他放飞的雀鸟,哪里新奇就往哪里飞去。
对什么事物都感兴趣的人,总会变心得特别快。这话兰渐苏跟李星稀说,李星稀非常不同意。
京城也就这么点大,再多的东西,十六年如一日地看,也有看熟悉的时候。他看熟悉的东西,还能看出新鲜感,那证明他专一。
兰渐苏竟然觉得十分有道理。
走到茶馆楼下,李星稀买了两串冰糖葫芦,一串递到兰渐苏嘴前。兰渐苏嘴唇碰到糖衣,立刻移开头说:“我不吃。”
李星稀两串冰糖葫芦一起吃,吃了满嘴糖渣:“看来像蓝大哥这么不爱说话的人,生来就是不喜欢吃甜的。”
兰渐苏感觉李星稀这话说得主观。第一他没有不爱说话,是李星稀给他贴上了固定标签,以为他不爱说话,其实他心里的话多如牛毛。第二他不吃甜,纯粹是因为最近长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