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说来也是搞笑,同住一个村,一个住在村中心,一个住在村尾,金鲤和季萝莉却没什么交际。自从那次季萝莉碰到被刘香兰抱着溜达的金鲤,脱口而出说不喜欢后,再次真正意义上的碰面,还得时间线拉长,到金鲤四岁的时候。
金鲤四岁时,浩劫刚刚起头,自知回城无望的男女知青们开始关注起自个儿的终身大事起来。
王娟早就放弃了季言之这个原本的目标,转而将视线放在了和林可谈起恋爱的金贵生身上,村长家最受宠的小儿子,嫁给他可比嫁给村里其他人好太多了。
林可这女人可真就精的,居然早早就瞄中了这个潜力股,现在都快要谈婚论嫁了,真是的……
王娟越想心中越不平衡,在乡下这几年的劳作,让王娟不复当初下乡之时的青春靓丽。再加上季言之避如蛇蝎的态度,王娟的思想已经严重扭曲,并不觉得上杆子当小三,拆散已经谈婚论嫁的小情侣不道德,只满心满盼着赖上金贵生过好日子。
作为一个段数不错的白莲花,王娟的手段还是不错的。
虽然不怎么出现在人前,但王娟硬是有本事调查清楚金贵生的行动路线。这不,在金水村众人忙碌于秋收的时候,王娟忙碌选择最佳位置掉池塘。可惜王娟不知道的是,自从几年前与季言之一道儿,发现河边垂钓的乐趣后,金贵生就不碍跑到池塘捞螺丝了,而是跟着季言之一块儿,捉螃蟹捞虾捕小鱼加黄酒做成杂鱼酱。
王娟掉池塘就掉池塘呗,依着金贵生那憨到狗的性格,绝逼会当看不到,不,是的确没看到,如同一阵小旋风的冲进了季言之家,献宝似的将一个上印‘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放在院子里的木头桌子上。
“哥,看这个,我今儿运气好,在县城供销社抢到了两个,这个是我特意拿来孝敬你的。”
季言之:“……”
孝敬我,金村长都没这个待遇吧,怕不是要挨打!!!
金贵生最近为了结婚,大肆采买结婚用品,而且一买就买双份,活像准备结婚娶对象的人是他。
想到这点,季言之有些哭笑不得,倒是收了颇具年代特色的搪瓷缸,给金贵生倒了一碗甜水。
“对了,哥,萝莉呢!”金贵生左看右看,没看到他家大侄女儿,便问出了声。
“跟金二哥家的秋菊一起挖野菜去了。”
金二哥家的秋菊比季萝莉大两岁,自从金贵生和季言之关系好了以后,整天哥长哥短后,与金二哥一家也算拉近了关系。
相对于金大哥家的金腊梅,秋天菊花盛开时节出生的金秋菊简直是个小天使,性格和她娘一样温柔腼腆,做事情勤快。有一回季言之出门,去集市换点粗盐,就把季萝莉搁给金贵生照顾,刚好金秋菊来找小叔玩,所以金贵生就一起带着。没曾想两个性格说起来比较相近的小姑娘,几乎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
如今季萝莉也不爱时时刻刻跟着季言之了,基本上每天都挎着小竹篮,和金秋菊一起挖野菜。两个小姑娘挺能干的,每天早早出门,早早的归家,不光专门用来装野菜的小竹篮装得满满的,有时候还会额外的带点野鸡蛋、野鸭蛋之类回来。
“秋菊越来越有姐姐样儿了。”金贵生操起红糖水,咕噜连灌了好几口。“萝莉有她带着,哥你肯定放心。”
季言之:“这话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金贵生嘿嘿傻笑了几声,开始说金村长家打算他结婚之后就分家的事儿。主要是金大嫂在闹,觉得金贵生大肆采买结婚用品,而且还准备给女知青六十六块做彩礼钱,是准备挖空金村长家。
整个金家,可是她跟她宝贝儿子的,凭啥为了小叔子结婚就掏空,分家必须分家。
季言之:“……分了家,叔叔婶婶跟谁家过日子。”
“就我大哥大嫂那德性,肯定不能够跟他们一起过。”金贵生提起金大哥、金大嫂就一脸嫌弃,毫不掩饰嫌恶的继续说话。“俺爹亲自放话,分家以后他就跟着二哥二嫂过日子。”
季言之点头:“金二哥、二嫂的性格都挺不错,很孝顺老人,跟着金二哥、二嫂过日子,好歹老了不用担忧金大哥、大嫂虐待他们。”
就冲金大哥金大嫂的德性,不用脑子想,就知道真分家跟他们过,现在金村长干着村长的位置还好,等老了老两口干不起活儿了,金大哥金大嫂绝对会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嫌弃老两口老不死,过分的话还会不给吃穿下手虐待。
所以金村长直接说他们不按照村里的规矩,以后跟着老二一家子过活,真的是十分睿智的选择。就是按照金大嫂贪婪而不自知的性格,肯定分家之时还有得闹。
金贵生却不觉得金大哥、金大嫂会闹。“俺爹分家,肯定会很公平的分成三份儿,以后又不用大哥大嫂给爸妈养老,还想闹啥?有脸闹吗?”
“你大哥大嫂不是历来不要脸吗?既然都不要脸了,你说还有没有脸闹?”季言之直接嗤笑:“我看你根本就不明白,在不要脸皮的人眼中,没有什么是不可以闹的,不都是无理还要搅三分吗?”
金贵生沉默了起来。半晌后,他突然开腔,却牛头不对马嘴的道:“哥,我把房地基选在你家旁边不远处的石疙瘩地吧。我想和你做邻居。”
季言之奇怪的扫了金贵生一眼:“你不是早看好那块地了吗?现在跟我提要和我做邻居,是不是太迟了一点儿。”
“对哦!”金贵生一拍脑门,刚想笑骂一句自己糊涂了,就听外边传来了嘈杂的声音。仔细一听,竟然是王娟知青落水,被安小强给救了起来。
第464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18)
金贵生赶紧出门看热闹去了, 季言之也好奇脑回路迥于常人,一直想求上进的王娟怎么会掉进池塘里,而且还被安小强这个和他老子安长贵一模一样坏的家伙, 给救了?
奇怪,王娟不是改了目标, 准备挖同知青林可的墙角吗, 怎么?
想到金贵生那风一般的速度,季言之莫名的想笑,事实上轻轻‘呵’了一声,王娟绝逼是当着金贵生的面, 掉下的池塘。只不过风一般的金贵生硬是没看着到,于是就这么着, 便宜了说不上媳妇的安小强。
季言之琢磨了一会儿,就琢磨出了事情的经过。而琢磨出了事情经过,季言之就跟着金贵生屁股后面看热闹去了。别怪他幸灾乐祸,主要是不管姓安的, 还是那打着亡妻名义套近乎的王娟,季言之都不喜欢,很是厌恶。
他们两个的结合,对于季言之来说,就是蛇和鼠配成了一窝, 简直般配到了极点, 季言之自然要幸灾乐祸一番。
王娟哭哭啼啼,心中盛满了绝望。
她被生了癞子, 看起来猥猥琐琐的安小强救了,而不是她选中的村长家小儿子。
她真的不明白到底是哪儿出了差错,但一想到她被安小强又亲又抱, 就忍不住抱怨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家里有更好的选择,却偏偏要送她下乡,明明相较于她,当时刚刚准备结婚的大哥要更合适。
“我会负责的。”强忍着高兴,安小强凑近王娟的跟前,做出了承诺。“我会不嫌弃你,哪怕你被很多人看到了身子。”
王娟尖叫一声,充满厌恶的推开安小强。“谁要你负责,你个不要脸的!”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吧,不甘心就这么和安小强凑成一对儿。她本来打算利用这点,胁迫金贵生抛弃林可进而娶她,可现如今,王娟可不愿意一个癞蛤蟆利用‘自己被救,被亲了被抱了,名声被毁以后就嫁不出去,是个破鞋儿’的名头,逼迫她嫁人。
就算要嫁人,也不可能是……
王娟难掩厌恶,刚想让安小强滚,哭哭啼啼说自己就算去死,也不要嫁给安小强的时候,王娟看到了季言之。想到每年都有几身新衣服穿,还被养得白白嫩嫩的季萝莉,整个人神情一顿,当即表演了何谓川剧变脸。
“姐……”
‘姐夫’两字都没有说完,王娟突兀地白眼一翻,倒地昏迷了过去。
如今金秋十月,天气闷热,大家伙儿忙着秋收,自然都是短衫短裤打底。很少有穿裙子的,主要是干活不方便。哪像王娟,抱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穿上淡黄色的布拉吉,蹬上黑色小皮鞋,看上去格外的有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