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杭邹起眉头:“我的微信用了很多年了,你不会自己注册一个?”
这……
哈哈哈!宋笙歌憋不住笑出了声:“不好意思啊,我男朋友说话就这样。”
“啊?男朋友嘛?”学姐愤愤道:“不想给就不给!装什么傻啊你!”
宋笙歌直接翻了个白眼,正好季杭也已经打好饭了:“呕,季杭,我们快走吧。这劣质香水我闻的头疼。”
她不常用香水,可是不代表她闻不来好坏。江晚就喜欢收藏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香水,家里有一个房间,全是江晚买的香水。大大小小的,依次排排队。有的时候她也会去搜刮一瓶来用用。
不等那学姐反应,宋笙歌带着季杭直接闪人,开学第一天,她懒得跟别人起争执。更何况还是在B市,出点幺蛾子,家里那俩老爷子直接杀过来。
大学不比高中,同学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而她的那群朋友也都分散开来了。有些人直接继承家业熟悉业务去了,有些人花钱进个大学,继续吃喝玩乐的。
像她这样有目标的上个大学,却也算是个奇迹。
☆、第 18 章
如果你在B市,那你一定会听说宋笙歌的传奇少女时期。
如果你在B大,那你一定会听说宋笙歌的小型画展。
如果你在设计系,那你一定会看到趴在课桌上睡觉的宋笙歌身旁坐着一个少年陪同上课的场景。
宋笙歌的课程大多安排在上午,而季杭则在下午,所以他一直陪着宋笙歌上课。小姑娘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每天早上都是他做好带着的。
宋笙歌趴在课桌上,季杭正聚精会神地听讲并做好笔记,偶尔拍拍宋笙歌的背,或者将外套盖到她的身上。俨然一副完美男友的样子。
这幅场景老师和同学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老师讲的东西都是她听不懂的,但是她只要在技术上过硬就好啦。等几年后毕业了,直接开个个人工作室,接接单子,空闲的时候出去旅游,这样的生活是她喜欢的。
毫无压力。
林晓正好也在这所学校,是宋笙歌的学姐,她每天除了待在家里画设计稿,就是拉着林晓去不同的城市采风,顺便还一起去了公司熟悉下环境,在B市,苏氏就是首富。
一毕业就能进这样的集团工作,实在是很多人的梦想。而林晓想都不敢想有一天她居然能去苏氏实习。
宋笙歌知道林晓是个要面子的人,所以特意让人事处召开了一场校招,在各院校中找到优秀的苗子。然而,没有人是知道,这一场校招却是为了林晓一个人准备的。
大三入秋这天,宋笙歌像往常一样,在教学楼下等季杭下课,她不想爬楼梯,所以也就不愿意上楼。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个子比印象中高了不少,身穿黑衣卫衣和黑色长裤的男人,她到死都不能忘记的人,岑北。
岑北也考上了B大,之前听人说起过,他是计算机系的学霸。仔细想想,计算机系和金融系就在同一栋楼里,可她从来都没有见到过他,估计是避开她了吧。
这些年过去了,宋笙歌也沉稳了不少,更何况,当年的事情,法院也已经判好了。肇事者也已经服罪了,可她还是放不下。打从心里认为如果那天岑叔叔开车再小心一点,就好了。
岑北轻声叹息,走到宋笙歌面前:“笙歌……”
“别,别那么叫我,我不认识你。”宋笙歌将步子往旁边挪了一步。
似乎是考虑了许久,岑北道:“我爸爸一直想见你。自从那次车祸以后,他就一直在医院里,如果是个植物人也就罢了。可他能看见,能说话,有痛觉……前几天,医生说他要不行了,有什么想见的人,趁早见了吧。我知道他最想见的就是你了。你能不能……”
“不能。”宋笙歌打断岑北的话,解开手机屏幕,给季杭发了条消息“我去医院看望一个长辈了。”
这个结果,岑北一点也不意外,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宋笙歌不耐烦说道:“哪家医院?”
“市第一医院!”
宋笙歌想象过再次见到岑叔叔的样子,原本以为会生气,会动手。可真见了面,却……
“爸爸,笙歌来了。”岑北走在床后面,熟练地摇起床头。
很难想象,曾经在她记忆里,那么和蔼的一个人,见到自己总是笑脸应对。上幼儿园的时候,苏清歌已经上小学了。两所学校正好是在反方向,苏清歌搭乘父亲的商务车去学校,而宋笙歌,每天都是由岑叔叔接送她的。那时候每天早上都能听到他说“小笙歌,今天叔叔送你的学校哦。”
终于……终于见到宋笙歌了。记忆里那么稚嫩的脸庞,现在已经张开了,出落的亭亭玉立。小时候会喊着“岑叔叔,我们今天去哪里玩呀?今天放学可以买零食吃吗?”现在……可能一句话也不愿意跟他说了吧。
岑北搬出一把椅子,宋笙歌很自然地坐下:“岑叔叔,我是笙歌。”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病痛的折磨,使他老了很多。
宋笙歌见他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看着自己,良久才说道:“岑北说,您想见我。”
“笙歌啊,这些年,你过的好吗?”似乎觉得这句话说的不对,连忙笑道:“笙歌一定过的很好吧,我听小北说,你考上了B大。唉,你小时候还常常问我,为什么哥哥上学,你也要上学。你就想整天爬树掏鸟蛋的,自由自在多舒服。现在居然也考上了”
许久未见,宋笙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坐在椅子上,听他讲。
岑叔叔轻咳两声:“小北啊,我想吃咱老街那儿的馄饨了,你帮我去买一碗吧。”
宋笙歌微微挑眉,这支开岑北的方法也太明显了吧?
待岑北走后,病房的空气凝固了很久,岑叔叔说:“笙歌,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没有。”
“你说谎的时候,两根食指总是互相打圈。”岑叔叔轻声笑道:“这个习惯,倒是一直没变。”
宋笙歌深呼吸:“您今天已经见到我了。”
“是的,已经见到你了。心愿也该了了。笙歌,床头柜里,有一只录音笔,是苏先生的。事发当时,我昏迷了,等我被抢救之后,这支录音笔就放在我的枕头边。清歌告诉我,这支录音笔,他希望我能亲手交给你。”说话间,岑叔叔再也忍不住了,两行泪落了下来:“小北高二的时候,有天回来告诉我,你去A市上学了。我知道他的心思,他想跟你身旁,保护你以此来帮我消除在你心里的恨意。”
宋笙歌默不作声,只是打开抽屉,拿出录音笔,是爸爸的。上面还有爸爸名字的刻印:“岑叔叔,我学校还有事,我就先走了。”
走到门口,突然又回过头:“我早就不怪您了。这句话是真心的。”
得到了期盼已久的回答,岑叔叔终于笑了。笑终于可以去见苏先生了,笑笙歌终于释怀了。
当天晚上宋笙歌就收到了岑北的短信,岑叔叔去世了。
……
葬礼很简单,只有几个亲人出席。苏清歌本来也要来的,正好遇上小宝贝发高烧,也就让宋笙歌带着自己的心意一起去了。
宋笙歌站在墓碑前,长发散下来,遮住了她的表情,岑北站在她的身旁:“我买完馄饨回去的时候,爸爸就一直在说,你长大了。还一直在担心你说的不怪了是真的不怪了。”
“高二开始的每份早餐,大学开始的每次晨跑,早就已经不怪了。不然你以为,你能进那个小区吗?”宋笙歌将怀里的栀子花放下:“唉……以前我看到爸爸送妈妈花,所以放学的时候,就让您带我也买一朵。您买的就是栀子花,您说栀子花的花语是纯洁,坚强。现在,我把这花送给您。算是有始有终吧。”
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花和第一次送出花。
宋笙歌放下花后,便离开了。
岑北望着她离去的身影,突然就落泪了,原来她都知道,那些早饭和晨跑。高中的时候担心她吃不惯A市的口味,所以每天都会早起去她的小区送饭,第一天去的时候保安拦住了他,也是求了好久,才让他进去的。第二天去的时候,不拦他了,说是知道他了。原来……知道是这个意思啊。
B大体育课有一项就是晨跑,每天早上要在8点半之前跑完两公里。他知道的从小到大,宋笙歌就是个赖床鬼,根本就起不来那么早,而他又正好是体育部的部长,就每天帮她晨跑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