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征途(96)

Leg-pull·64 不要和某位Omega拼酒。

第六十四章

说是“出来逛逛”, 可文恺感觉阮希是出来受罪的。

令文恺没有想到的是,leg-pull城的恶劣程度超乎想象,完全是之前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这里, 家家户户的门窗都是大敞开的, 人口性别比例相对平均, 没有什么alpha也没有omega,基本都是beta。

而他们几乎把生?活乐趣都放在了研究使坏上。

街上路人往来复杂,却丝毫不耽误他们找乐子,人群里时不时传来高声尖叫、叫骂、嗔怪的指责, 以及哈哈大笑声。

“我认为,厉深应该属于这个城市, ”文恺挪开目光,一阵头痛,“而不是属于寒冷的北方。”

阮希被他逗笑,随即又收住了?声。

他退到一处不惹眼的路灯灯柱后,“我怎么感?觉这个城市的人,基本都没有要?逃亡的意识?”

“可能认为是恶作剧吧。”

说完,文恺蹲下来揉酸痛的腿,边揉边指路边墙壁上贴的通告, “你看, 明明这白纸黑字都写着呢, 只是没人听。”

“也是。”

阮希凑近了?看,上面的内容倒是挺详细的,但是放在这个城市环境里, 就总感觉有那么点开玩笑的意思。

两个人又瞎转悠一会儿,买了不少必备的生?活用品,都用挎包装得严严实实。

阮希看看文恺, 又看看自己,突然感觉像下一秒就要去学校念书的高中生。

文恺肚子叫得直响,于是提议,说大家好久没吃肉了?,我们去找点肉夹馍买回去。

阮家的伙食一向开得隆重?,阮希都没太吃过这些小吃,说有馍夹肉吗?

文恺怔住,问:“为什么要?馍夹肉啊?”

阮希老老实实道:“因?为肉多。”

文恺听得差点笑岔过气,这得是有多饿啊?走,吃肉去!于是文恺和阮希两个人小心翼翼地往人堆里钻。

两个戴面罩的人又身形俊俏的人非常瞩目,一时间回头率颇高,阮希害羞,猫着腰垂着脑袋,往卖吃食的商铺里跑。

买食物的过程很顺利,没有被整蛊,阮希一口气买了十来个,说拿回去肯定足够把陆征河的胃塞满。

两个人一个金发一个黑发,顶着有好长一段时间没理过的碎发蹲在一处隐蔽巷口啃肉夹馍,活像两朵淋过雨的蘑菇。

街市人来人往,吵吵嚷嚷。

忽然,街上有一对母女吸引了?他们的视线。

女儿年龄并不大,是未成年,头发和衣服比较整洁,神?色慌张,正在往出城的方向走。

当母亲的看起来十分年轻,要?稍微邋遢一些,背上挂着没拉好拉链的背包,一手牵女儿,一手拎着个装满糕点的袋子。

阮希边吃边看,眼神默默地就停留在她们身上,心绪忽地飘远。

他想起来,在自己还是一糯米团子的年纪,趁父亲不在家,母亲会带他偷偷上街,观赏观赏街市的风景乐趣。

阮家管理严格,母亲又来自仙境之城,属于不应该近人间烟火的那一挂,但母亲内心追求自由,并且不希望阮希也被条条框框束缚,经常带他做一些在阮希看来非常有趣的事?。

逛集市、踩沙滩,站在家里的阳台上数过往的船只,并为海洋的广阔微微陶醉。

那时候他的童年还算天天都有盼头。

后来母亲因病去世,阮希疏于管教,性情里最追求释放自我和固执的那一面展露出来,成了?让阮家头疼的存在。

世人想看他微笑得恰到好处,遇见目标只能以礼节表达爱意。

但阮希偏不,他偏要做荆棘丛里最勇敢的持刀者。

“家”对他来说,是一个不痛不痒的姓氏,是高楼住所,也是所爱之人存在的地方。

“想什么呢,”文恺三两下就把肉夹馍吃完了?,用胳膊肘捅捅阮希,“再不吃完就凉了?。”

“好……”

刚刚答应下来,阮希发现自己原本盯住的那一对母女没有再走路了?,而是突然在尖叫后跌坐到地上。

身为母亲的女人像是摔跤了,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摔得膝盖胳膊破了皮,慌张地朝周围张望。

“恶作剧?她们不像本地人啊……”文恺摸摸唇角,“还是有人抢吃的?”

“这不只是恶作剧了。”

阮希眼睛够尖,一下子就瞄到人群中有个不算高大的男人,拎着那袋无人注意的糕点,正朝出城的反方向挤去。

他眼大,含水三分,形状够宽够长,胸中内火一起,眼尾上扬,乍一看分不清是笑是怒。

文恺正要?说话,阮希直接打断了他的话头:“文恺你等我一下。”

想也没想,阮希从斜后方抽出小雁翎刀,衣摆在空中旋出弧度,脚尖点地,从小吃商铺门口的石坎直接冲了出去。

还没来得及收拾吃完的塑料袋,文恺一眨眼阮希就不见了?。

那对母女刚爬起来,也没有太多人注意她们。

这似乎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女儿哭得比较厉害,肚子似乎也饿狠了?,不断用手掌心按压自己胃部的位置。

她们挣扎着,互相拍拍身上的灰,眼中包泪,想在此处休息,不得不又继续行路。

一分钟后,阮希疾步赶回。

他什么也没多说,只是将面罩拽高了?一点儿,靠近,把那袋糕点重新交回女人手中。

女人愕然。

阮希想了想,只留下一句“记得朝北走”,又塞了?一点买东西找回的钱币。随后消失在人堆里。

两分钟后,他蹲回文恺身边。

他额头上出汗了?,大抵是因为紧张。他摸一把刀柄,又管文恺要了?一个肉夹馍,五六口把它解决掉。

阮希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

就总感觉……和身为母亲的人接触,会感?受到那种柔情,会让他想起以前的往事?。

他曾经也有个护崽的妈妈。

刚才阮希一走,文恺就拎着家伙跟上去了,自然目睹了全程。

还好,一向温和又冷漠的阮希没有伤人,只是抽出他那把谁见谁犯怵的长刀,刀身铮铮长鸣,他结结实实地把那个抢劫的小混混威胁了?一通。

不过,这样的阮希倒让文恺刮目相看。

再加上这一路来,阮希虽然顶着张秀气倾城的脸,身段也算不上多么能扛、强壮,却渐渐能在战斗中成长为窜上蹿下的狠角色。

阮希这人……

成也性格,败也性格,高冷的外表下藏了颗纯净的心,还有一股遮挡不住的、直白冲动的拼命劲儿。

少主捡到宝了?。

同时,文恺也不同于常人。

他能当上军.队中的“大脑”,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如果?是厉深,肯定会问,哎你怎么突然管这事?儿了?但文恺不一样。

“你要?喝点饮料么?”

文恺手指旁边一处卖白酒的小摊,“我还能再吃个肉夹馍。”

阮希挥手:“买。”

文恺买了?两瓶酒回来,拿塑料瓶装的,看起来和矿泉水差不多,一拧开瓶盖,那冲天的酒味熏得阮希眼睛一眯,突然想一口下去把自己给整舒坦。

以往阮希都是和陆征河单独相处,从来没有这么和陆征河的部下如此交谈过。

这会儿才到傍晚时分。

太阳消失了,空气闷热,风带来的乌云像雾一样遮蔽天空。

“干杯。”

文恺像是也想灌点酒下肚,咬一口肉夹馍下酒,和阮希碰了碰瓶身,仰头一口酒滚烫过喉咙,眉拧成一团,连连咳嗽好几声。

叼着瓶口,阮希挑起眉:“没喝过酒?”

“没怎么喝过,我们有禁.酒令,”文恺用指腹抹去唇角的酒渍,“我这种服从命令的就不喝,像厉深那种人,照样找个地方躲着喝。”

阮希用两根手指夹着酒瓶瓶口,酒已经被他一口咽下去一半。

他一碰见酒,身上透露出来的那种气质就不同了?。

他眯着眼,面孔浮出悠然神情,指尖一下一下地在瓶口轻敲,冲文恺笑:“你好像在实.名.举.报。”

“那倒没有……”

文恺也跟着笑,眼神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转了几圈,看火烧云褪去,天色暗下来。

他说:“你刚刚那一下抢回抢得好,像侠客一样。不然,那对母女得饿好一阵子,她们看起来不是本地人,逃到这里了?,身上应该也没什么钱了。下一城和再下一城都没有食物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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