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今天又脸红了(8)

“谢谢。”温思暖望着霍厉霆,笑弯了眉眼。

说完,她转身迫不及待地进了厨房。

厨房里传来温思暖不成调的哼唱声和各种厨具碰撞的砰砰声,一会儿像是刀掉在地上,一会儿像是锅砸在洗碗池里……

白宇听得心惊肉跳:“三少,少奶奶这……这看着也不像会做饭的人,这……”

“无妨。”

霍厉霆淡淡挑眉,“随便她在里面折腾,看着点,别把厨房烧了。”

白宇看着自家三少波澜不惊地转进电梯,脸上的肌肉抖了抖。

少奶奶刚进门,三少这就开始惯着了?

不不!

一定是三少看少奶奶傻,懒得跟她计较。

……

书房。

霍厉霆端坐在书桌前,手里握着最新一期的国际财经分析。

他的背脊挺得笔直,紧绷的下颌线如希腊雕塑,完美无瑕,双眸冷静专注。

忽然,他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像是什么东西被烧焦了,但又有点香。

霍厉霆眉峰微蹙,难道那丫头真把厨房烧了?

他驱动轮椅,打开门,就看到站在门外的温思暖。

温思暖双手端着重重的托盘,只好伸腿去敲门,可刚把脚提起来,就看到门从里面打开,霍厉霆驱动着轮椅立在门后。

她讪讪收回脚,布满痘印的脸上堆满笑意:“嘿嘿,我做了非常精致的午餐,做完刚好三点。我看也到你吃饭的时间了,就拿上来一起吃。”

精致?

霍厉霆的眸光落在托盘上,食物用色彩清爽的樱花骨瓷碗盘分装,其中一道呈现出明显的焦炭色,正是他刚才闻到的奇怪味道。

这也叫精致?

她还真是自信!

第14章 一顿三碗硬邦邦

霍厉霆的喉结不自觉地滚了一下:“我不饿,你自己吃。”

说完,他调转轮椅,继续回去看书。

“那怎么行?饿不饿到了时间都是要吃饭啊!”温思暖快步跟着他进门,赶在他之前占领书桌角空置的位置。

她放下托盘,开始收拾桌上的书和文件,边做边絮叨道:“我外婆说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一顿三碗硬邦邦。”

“硬邦邦?”

霍厉霆的眸色沉了沉,嘴角浮起一抹冷嘲:“你希望我什么地方硬邦邦,嗯?”

温家人,到底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当然是身体啊!”温思暖皱眉看他:“全身都硬邦邦的,谁也打不到啦!”

她的眼睛很大,清澈的眸子没有半丝杂念。

霍厉霆被她一看,忽然觉得自己想太多。

连同床都还要分三八线的傻丫头,根本不会知道那些。

温思暖见霍厉霆沉着脸不说话,又自顾自道:“哎,你不知道也不用难过自卑,这些都是乡下话,你不知道也正常。不过,不按时吃饭真的有很多危害哦!”

自卑?

她哪只眼睛看出他自卑?

霍厉霆的眉峰挑了挑,眸色瞬间冷了几分。

温思暖浑然不觉,一边往收拾干净的桌上摆菜,一边解释:“我们的胃里有大量的胃酸,我们吃东西的时候,胃酸会帮助我们消化和吸收食物中的营养。但如果不按时吃东西,胃酸没有可消化的东西就会在胃里堆积,腐蚀我们的胃粘膜,形成什么胃溃疡啊,肠胃炎啊,严重的还会胃穿孔、胃癌呢!”

“我外公以前就收治过胃穿孔的病人,来的时候都吐血了。明明是个男人,肚子胀得跟怀孕一样,全身冒汗,心率过速,差点就死过去了。你知道他是怎么发病的吗?”

温思暖朝着霍厉霆眨眨眼,不等他开口就自己说了出来:“他是出租车司机,因为工作总不能按时吃饭,先是胃疼,后来就胃炎,然后就胃出血,穿孔。你知道他是怎么治疗的吗?”

她顿了顿:“算了,我还是直接告诉你吧!因为他那个穿孔实在太大,我外公只能先用药帮他减缓出血,然后送他去最近的医院手术。”

说到这里,温思暖刚好摆好最后一盘菜。

她转身严肃地看着霍厉霆的眼睛,压低声音:“然后,医生就用寒光凛凛的手术刀,噗地剖开他的肚子……”

她突然伸出手,模仿医生动作似地朝着霍厉霆的肚子比划了一下。

霍厉霆毫无防备,被她的动作惊了一下,但仅一瞬就恢复如常:“够了。”

语速平缓,声音冷沉如铁。

温思暖莫名感觉到怒意,委屈地瘪嘴。

怎么说生气就生气,她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

她讪讪收回手,耷拉下眉眼:“我肚子真的好饿,能让我吃完再闭嘴吗?”

霍厉霆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她。

“呐,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咯!”温思暖咧嘴一笑,过去拿了筷子递给他:“来,一起吃。”

她满脸都是即将饱餐一顿的期待,连脸上的痘印仿佛都跟着生动起来。

霍厉霆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眉宇间是明显的忍耐。

温思暖失望几秒又笑起来:“如果你现在不想吃也没关系,说不定你待会儿会想吃。”

她说着手脚利落的帮他摆好碗筷,然后用筷子将所有的菜从中间一分为二:“一人一半,这样干净。”

霍厉霆正挪开的目光微顿,深眸中多了几分审视。

一个傻子,会有这份细心得体?

第15章 是个肉食动物?

温思暖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分好菜就坐下开始大快朵颐。

她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送到嘴里,咀嚼着,享受地闭上眼睛:“哇,实在太好吃了。我简直是个天才厨师。”

霍厉霆皱眉。

果然还是傻。

温思暖睁开眼,正好看到霍厉霆眼中一闪而逝的嫌弃,立刻替食物伸冤道:“你都没吃过,怎么能这么对它呢?这可是正宗散养跑山鸡的鸡蛋,每一颗都散发着田野山涧自由的气息,再用新鲜压榨的菜籽油,炒出金黄色泽,搭配每天日照六小时以上自然成熟的有机番茄,大火炒出浓稠的番茄汁。酸甜可口的番茄汁包裹着软嫩的炒蛋,香气扑鼻,只要一口就能让人身心愉悦,食欲大增。”

她咂摸着嘴里的味道,又忍不住闭了闭眼体味。

可睁眼时,霍厉霆那盛世美颜依旧如冰封一般没一丝涟漪。

温思暖心里打起鼓。

都说的这么香了,他居然还无动于衷。

难道跟她一样,是个肉食动物?

她的目光落在面前那盘回锅肉上:“要不,你尝尝这个?”

不等他回答,她就夹起一片肉,一本正经地介绍起来:“你看这块猪肉,肥肉的部分晶莹剔透,瘦肉的部分纹理清晰,你以为它是普通的猪肉吗?不,它是来自海拔三千米以上高山农场的藏香猪,每天只吃天然植物、果实,喝晨露清泉的优良品种。它每天都要在广袤的天地间奔跑上数个小时,肉质细腻,入口清爽,还有大量的氨基酸和微量元素,每一口都是健康和快乐。”

随着温思暖的声音,一副画面在房间里徐徐展开:绿草如茵的高原上,从雪山上吹下的微风送来青草和不知名的花香,一群个头见状的猪仔肆意奔跑嬉戏……

霍厉霆的喉结不自觉的滚动了下,但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

只是落在女孩脸上的目光,不再只有不耐。

这个小傻子,幻想能力还不错……文采似乎也不差。

这就是所谓的傻子特长?

温思暖见他还是不为所动,有些气馁地将肉片塞进嘴里,只一口又高兴得眉眼弯弯:“真好吃!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肉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一定是肉不够。嘿嘿!”

她说着又夹了两片肉塞进嘴里,仰着下巴一脸满足。

但嚼着嚼着,她脸上的表情忽然暗淡下来,低头放下了筷子。

霍厉霆似是料到了她会这样,平静地问:“不香了?”

黑乎乎的黑暗料理,真是糟蹋食材了,能好吃才怪。

“香。”温思暖严肃地为肉肉正名,又瘪嘴恹恹道:“我只是想起小时候的事。小时候为了吃肉,我还被狗咬过。”

蓝白相间的校服裤子宽松,她伸手一拉,就露出纤细的小腿。

雪白的小腿肚上,一个狗牙印泛着暗红。

即便已经痊愈这么多年,依旧清晰,可见当时那一口咬得有多重。

霍厉霆微怔,不由地皱眉问:“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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