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蜚语害人,所谓「书鬼」一说,不过无稽之谈,可怜书院学子习文断理,到头来,反倒是非不分”
是非,不分么?
这样的结论的确是夜王殿下能说出来的。
玲薇笑而不语,欲将手里的碎银珠搁到血殇掌心,
“眼下「书鬼」已安,后续之事,就有劳夜王殿下和寄大人费心”
黑影突然一移,闪过眼前,玲薇展开的五指复然相合,转身望向门外,
血殇干净利落的动手,一个“偷听者”身影就砸了进来?落在几人眼前,
看起来,今夜,还真是惊喜颇多,
“哎呦!!”
趴在地上的人年龄貌似有点儿大,不过“平地一摔”就呻唤半天都起不来,
不待玲薇问一句,那地上的一坨却拍拍身上的土“先发制人”,
“疼死老夫了,你,学院内部,怎能纵属下肆意伤人!!”
被指责纵容属下伤人的玲薇,眉目微挑,神情不善,
呦呵,这个人类,指着鼻子骂人哪?
柳千夜一开始没注意,待人爬起来时,一眼就看出来了对方是谁,
“百叶掌傅,学生不知是百叶掌傅您,有失礼之处,还望见谅”
妖冶红衣略微一低,如此礼数,这位百叶掌傅还真受不起,
“夜王殿下言重了”
楚百叶急忙以身还礼,皇族尊贵,尤其这位夜王殿下,
楚百叶昔日有幸为师,却也不过三月,时间虽短,却也让他对这位有了一点了解,
心思缜密,讳莫如深,年纪轻轻,同凌府早慧的那位公子一般,是得天独厚之人,这样的评价,对于那时的他也才十二岁,
如今一见,龙章凤函,再看来……,已是看也看不清了。
“学院掌傅?三更半夜跑出来溜达,可真是,不怕撞见鬼么?”
这位不晓得从哪儿蹦出来的掌傅对柳千夜他们来说是熟人,可对玲薇来说不是,玲薇出言自然不知客气。
血殇自觉回到玲薇身边伸出手来时,玲薇把手心的银珠递给他,
娇人儿主动配合,银面柔和地收起,刚放在了怀里,就听到一糟老头子大放厥词,
“ 夜王殿下都在这儿,你一个小小女子,却敢出言不逊,言辞刻薄,真是毫无教养,不知天高地厚”
为师者半辈子了,楚百叶的确没有见过像眼前一样刁蛮的女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百叶掌傅,她不是”
柳千夜无辜躺枪,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本以为的歌儿会勃然大怒,谁知,耳边却是清脆笑声阵阵,
“区区一个暗中偷窥被抓个正着的人”
居然也敢同本主谈教养?真是,笑死人了。
“夜王殿下明鉴,臣并未偷听,只是瞧着书院珍宝阁这边有光,担心出事过来看看”
掌傅们的休息之地本就离这里不远,楚百叶这样的说辞,倒也合情合理,
“本王知道”柳千夜一时间还真焦头烂额,安抚了这边安抚不了那边,寄明倒是有闲心,一句话都不说,
“着实,无趣”
大晚上的,玲薇不喜同人作无谓的口舌之争,相比之下,她找到了其他的,就无须多费心,
“我们走了”
“好”
“诶,歌……”
来时如清风,去时也如风一般捉摸不定,柳千夜来不及阻拦,人就在眼前已消失不见。
第374章 肆无忌惮
该死的血殇!绝对是故意的!
但只任凭柳千夜如何恼怒,人都不见了,又能如何?
好不容易见上面,话都没说三句,要问柳千夜心里有多郁闷,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百叶掌傅,方才的姑娘乃是我一知交好友,她性格直爽,向来有一说一,言语间若是有什么得罪,还请莫怪”
柳千夜一本正经的解释,知交好友?寄明听来偷着乐,王爷这说辞,是心上人般的知交好友吗?
“哪里哪里,是微臣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人姑娘”
楚百叶一副惊讶不已的样子,夜王在外红粉知己确实多,但,还从没听说过有哪一个能得被这般维护的,
可这位,明显与众不同,那辛儿丫头怎么办?
“掌傅理解就好,毕竟,这个时间上,掌傅又恰好出现在这里,难免,会惹人怀疑”
“是,也是微臣失礼,见王爷同大人办案,不便打扰,未禀报就候在了门外,这才生了误会,惭愧惭愧”
楚百叶极为懊恼后悔的低着头,一位老人家被这样子“欺负”,怎么看,都很可怜的样子,
“百叶掌傅也不必太过内疚,即是误会,说开了也就没事,掌傅在书院教书十几年,费心费力,单就人品,本王还是信得过的”
“如今,天色也不早了,掌傅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本王也就先行告辞”
“恭送王爷”
柳千夜领着寄明跟手下们走远了,珍宝阁失了光,全然隐没在黑暗里,
掌傅的身影在黑夜里佝偻着,身姿缓慢,向着阁楼相背的方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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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东西拿到了吗?”
回到院子里,玲薇一进门就伸手问血殇要东西,
“歌儿,不先请我进去坐坐?”
娇人儿这么直白,把人挡在门外面,血殇可不乐意,自己又不是个白跑腿的。
“不用了,东西给你,早点去休息”
玲薇想都不想就拒绝,这人一连熬夜守着珍宝阁,虽说有所获,但到底是人类,该累还是累着的,
本主身为这么一个好老板,断然没有累着自己员工的道理,
嗯,没错!
实际上呢,玲薇是不好意思,这两天她一直在睡,早睡晚起,全靠血殇盯梢了,再怎么说“良心”上也是会过意不去的。
“你这算是卸磨杀驴吗?”
小疯子这白眼儿狼的模样,妥妥的,
玲薇瞧着大晚上还要跟自己“杠”的驴,问了一句,
“你不累?”
“不”
“那就进来吧”
不累,斩钉截铁这么说的可是他自己,本主可没有半分强迫!
终于“如愿以偿”的血殇跟着人进了屋,
烛火微漾,桌案旁,血殇烹茶,玲薇手里拿着个物什儿,左右端详,看了半天也没瞅出个什么来,
嘭——,心性儿一上来,玲薇气恼的甩手在桌上,不看了,眼睛都快看瞎了!
“好了,不要生气,来”
热茶刚好,热气袅袅,飘来一股花香味儿,血殇捧到她眼前,
“这不过是一支普通银簪,歌儿再看也是看不出什么的”
“你也这么觉得?”
对于桌上这东西,玲薇看了半天,的确就是普通的饰品,还是大街上到处都有的那种。
簪身银白细长,簪尾略略弯曲弧形,上面还嵌着像是一种不知名的花草,跟外面小摊小贩们手里卖的并无不同,想来,价格也不高,
这种平凡又不起眼的东西,要非得说它有什么不同的话……,
只能说,簪子的主人该是很爱惜它,簪身表面的银被日日摩擦,都涂掉了一层。
“银簪普通不假,但它的主人,许就是歌儿要找的人”
“这东西是女子的饰物,它是百叶掌傅身上来的,却不属于他,可看他的在乎程度……”时时刻刻都要揣自己怀里,玲薇指尖点着银簪,若有所思,
“人不是都说要睹物思人?人不在了,才会拿一件死物充当代替,这么说的话,谁知道这簪子的主人还活着没?”
还真是,很麻烦哪!
一开始,玲薇之所以把目光放在这位素未谋面的掌傅身上,还多亏了前日子陆西风拉她去看命案现场,
那天,出事之后,学子们慌慌张张跑去找人,所以,来了刑部、掌院、还有,就是我们这位百叶掌傅,
按照魂卫送来的资料,在这嘉德书院里的掌傅们,年龄最大的就是这位楚百叶,
一位不惑之年的老学究,长年喜欢待在自己的院子里研究学问,到如今,已鲜少讲课,
所以当时,再有命案发生,一个老人家,到达现场的速度,那可是,八条腿的蜘蛛都没他跑得快吧?
如果说这些,都可以权当他只是因为关心学院一举一动,心系芊芊学子,有意为之,就此,撇过不说。
学院「书鬼」论愈演愈烈时,玲薇想到了守株待兔这一招,本着试一下的心态,结果玲薇还真逮到了两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