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渊看的呆住了。
直到折卿拿起那件象征着历代魔后的黑袍时,闻渊制住了他的动作,他声音沙哑道:“我给你穿。”
折卿平时几乎都是浅色衣袍,就像闻渊从未见过折卿穿金色一样,他更是没有见他穿过黑色。
铜镜中,白衣飘飘的仙人穿上了黑色的婚服,却莫名的毫无违和,反而有种奇异的美感。
从高高在上的仙界之主,到如今魔界的魔后。
他甘愿穿上那件黑衣,与他在这无边夜色里共同沉.沦,是折卿,也是闻渊的妻。
婚宴没有邀请很多人,多半都是熟识的朋友,闻渊给魇域的众魔族一连放了好几天假,不少奇形怪状的魔族就在宫门外三三两两的喝着喜酒。
闻渊执着折卿的手走进宫殿,接受着众人的注目,满堂恭贺的欢声笑语,气氛热烈而浓重。
一直走到大殿的最前方,闻渊才与折卿面对面,他拉着他两只手,目光灼灼,缓缓道:“天为证,地为媒,今日闻渊与折卿正式结为道侣。”
他拉过折卿,吻上他的唇,轻声道:“卿卿,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此刻,姻缘线紧紧缠绕在了三生石上。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折卿双颊微红,情不自禁的攀上他的肩,仰起头慢慢回应着他。
……
红绡帐暖,烛火摇曳,珠帘碧翠轻微晃动,满室迤逦春光。
漆黑的发映着火红的床褥,折卿眼眸湿亮,偶尔泄出一声情.动的低吟,又被闻渊尽数吞没,从此与他一同辗转沉浮。
没有什么能再将他们分开,此生此世,生生世世。
作者有话要说: 到这里正文就完结啦~下章开始更番外=w
第八十章 番外1:凌箫视角
我叫凌箫。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我躺在一处装潢精致的屋子里,很陌生,但我确定我又活过来了。
侍女进了屋,我问她,“现在是何年月?”
她回答我:“徽康六年。”
徽康六年。
我上一世死去时是显宗四年,朝代已变,看来已经过去了不知道多少个年月了。
我保留了上一世所有的记忆,用一个崭新的魂魄重生了。
侍女想要伺候我洗漱,被我抬起手制止。
我从床榻上起来,短暂的晕眩过后,我迅速穿衣。
我头也不回的冲出门去,侍女在背后焦急的问我去哪里,我没有理会。
这一世的我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公子,从小锦衣玉食长大,得全家人的宠爱。
可我自己却清楚的知道,我拥有的这些全都都是用什么代价换来的。
我听得见那日的电闪雷鸣,也听得见他含着泪字字泣血,我想阻拦他,想告诉他,那样不值得,不要为了我那么做。
可我是个死人,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的身体依旧是轻飘飘的,我渐渐的感受到灵魂聚拢时的疼痛与沉重,那些碎片像是从四面八方涌来一般,一点一点钻进我的身体里。
灵魂要在我这破败的躯壳里重铸,结果却被我阻止了。
上天疑惑的抬头,笑着问我为何。
我道:“我还有未了的心愿。”
我独自一人闯入冥河,在桨声灯影里听着孟婆歌唱。
她唱着:“魂归来兮人常在,别兮离兮应由是。”
我对她笑了笑,拒绝了她的孟婆汤。
我告诉她:“我不是来入轮回的。”
孟婆疑惑的看着我蹲在冥河的古道边,手中拿着寻魂灯,独自一人等待着。
孟婆了然,便不再管我。
我拿着寻魂灯,看着孤魂野鬼在我身边踽踽而行,看着无数的残魂碎片在我周围萦绕不散。
我等了七七四十九天。
我知道,他早已被剔去仙骨坠落无间地狱,他的仙体已为我所灭,他的神识也已因我而化为灰烬。
哪里还有什么灵魂。
我不死心,在冥河整整徘徊了好多好多年。
这些年中,我看见孟婆的汤给了无数人,那些人喝过,便忘过,来世再体味一遍人间。
我心里不是滋味,可我脸上却是笑着的。
终于,在数不清多少年以后,我收集到了他的一缕残念。
仅仅是残念而已,连灵魂都不是。
人死后魂归天地,若是执念未消,便会留这一缕残念终年不散。
孟婆告诉我,这残念的生命之火太微弱了,入不了轮回。
我笑了,眼里有泪花,我说:“没关系。”
我把自己的灵魂分出了一部分和这残念融合在一起,勉强算半个脆弱的魂魄。
灵魂撕扯之痛,痛彻心扉,却不及我对他的思念,万分之一。
孟婆摇摇头,道:“痴儿。”
我和她一起将这灵魂送入轮回之际,她忍不住对我说:“缺少了魂魄,你的寿命会减少的。”
我问她:“能活多久?”
孟婆道:“造化。”
那便能活一年是一年,能看他一眼是一眼。
我心中有预感,檀殊他回来了。
可我却寻不到他,我走遍四海八荒,踏过万里河川,问过黄发垂髫的稚儿,也询过耄耋之年的说书人。
可是阿娘担心我,阿爹牵挂我,兄弟姊妹盼着我回家,我终是舍不得看着他们落泪。
一日,我听说对面街角的铺子里住了个进京赶考的穷书生。
听说那穷书生长的很好看,这是听我妹妹悄悄对我说的。
但是后来被阿娘知道了,他把我和妹妹叫了过来严厉的训斥了一顿,并严令我们离那穷书生远一点,免得沾惹了晦气。
阿娘是这么说的:“没爹没娘的谁知道他打哪儿来的,二十几岁了也讨不到媳妇,家穷的养不起一条狗,赶紧离他远一点!”
我听着阿娘这样说,心里暗暗思索着,当夜就拿了一筐馒头悄悄出了门。
我敲开那扇破落的门,忽然一股难以名状的心悸感袭上心头,连带着手指尖都微微颤抖。
门开了,门里站着的人长着我朝思暮想的那张脸。
箩筐掉在地上,馒头撒了一地,我扑进他的怀里,哭着喊:“檀殊……”
他的音容相貌并没有发生多大的改变,变的是我们二人的身份背景。
上一世,我从小在南风馆长大,他是我的恩客。
这一世,我是娇生惯养的小公子,他成了落魄穷书生。
我抱着他不放,又哭又笑,像个傻子。
可他却不记得我了。
他正人君子一般将我从怀中拽了出来,从始至终没碰我一下,但是等他看到我的脸后,我却明显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怔愣的神色。
他呆呆地道:“这位公子,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我笑了,抹了抹鼻涕,伸出一只手向他做自我介绍:“我叫凌箫。”
“凌箫……”他重复着这两个字,脸上却一片茫然,半晌,好像是确定了我们确实不曾见过,他才笑着对我说:“你好,在下檀殊。”
我又不争气的哭了,因为这句话我等了不知道多少年。
他犹豫着,好像想给我擦眼泪,刚抬起手又顿住了,他看着自己抬到半空中的手,有些疑惑和茫然。
我捡起地上的馒头装在筐里,一股脑塞给他,说:“都给你。”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
我捂着胸口,心脏怦怦直跳。
从此以后我每天都赖在他家。
看他读书看他写字,他的字还跟前世一样好看。
我在心中安慰自己,他入了轮回就好,哪怕不记得我,我也依旧心满意足。
一日,檀殊刚刚练好一张书法,他忽然对我说:“你怎么总是盯着我瞧?”
我歪着头笑:“因为喜欢你呀。”
他似乎丝毫没有料到我这么说,那张温润如玉的脸蓦地红了。
他轻咳一声,别过头去,道:“不可胡言。”
我在心中窃笑,这一世的他可真纯情。
终于到了檀殊赶考的日子。
京城离我家住的地方并不远,因此他才会选择在这个地方暂时落脚。
那天下了大雨,我背着家里人出去送他,临走时我把一块玉佩交给了他。
前世我在南风馆的花台上一舞,与他不经意初遇,他就是用这块玉佩赎下了我。
檀殊连连推却着,摇着头:“不行,这太贵重了。”
可是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啊。
我把玉佩别在他腰间,衬的他整个穷书生都贵气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