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好!”夜浓觉得此举正好,“我好心提醒你们一句,我知道你们来魔界做什么,魔王身体复原得差不多,已不是分身状态,你们要来找薛岚的魂魄,可要小心了,魔王宫一定是危险重重,薛岚死了,魂魄未必会在。况且,给你们提个醒,我们魔族养魂的方式,其实很简单粗暴,以魂养魂,你懂我的意思吗?”
年锦书脸色一白,她不想懂夜浓透露出来的消息,可又似乎容不得她躲避,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夜浓似乎……早就预料到什么。
“你的意思是,雪永夜用阿岚的魂魄治愈自己?”
“我猜。”夜浓说,“他是不是这么做,那就不知道了,可我也奇怪,若是以魂养魂有效,为什么他不杀了魔族中人来养魂,所以,薛岚是特定的,也只有阿岚能治愈他。”
雁回和年锦书对视一眼,这话就更坐实了他们的猜测。
特定的,什么比父子关系,更亲密呢?
只有血缘关系,才会如此紧密。
雁回说,“我们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想要问一问你。”
“问吧。”夜浓随意把铲子放到空间里。
“雪永夜十八年前,是否有过……什么露水情缘?”
夜浓一头雾水,似雁回说了什么天方夜谭的话。
还魂铃说,“我真是服了你们拐弯抹角的说法方式,成年人,直接一点,坦诚一点行吗?”
夜浓点头,是的,坦诚一点,你说得太隐晦了,我听不懂。
还魂铃说,“我爹想说,薛岚大概率是雪永夜儿子。”
夜浓的眼睛,本来就是一双死眼睛,可在这样的状态下,众人还是觉得她的眼睛又大了一圈,好像他们说了什么非常……诡异的话。
“你说什么?”夜浓轻笑,“你在逗我吗?”
年锦书说,“这也是合情合理的揣测,他一个长达几百年的……老光棍,有点冲动,很正常是不是?”
雁回,“?”
夜浓,“……”
气氛,如坟场的气质一样,寂静。
良久。
夜浓说,“他就对你有兴趣,你生的出薛岚?”
年锦书呵了一声,夜浓说,“实不相瞒,我作为他的傀儡死灵,知道的事情没有林策多,大多数时间,我在秘境里修炼,驻守,没什么特殊的事情,他很少召唤我,你这怀疑,相当的……大胆!”
年锦书也不想这么猜测,她也觉得天方夜谭,太可笑了。
雪永夜哪儿配得上有阿岚这么好的儿子。
“阿岚是自绝的,死的时候,雪永夜就在他身边,他一定……还在人世,人生在世,肉身没了,灵魂在世就好。”年锦书要求也不高,给薛岚重塑身体就好了。
“相传魔界的人,很难转世,多是养魂,重塑肉身,这是魔界在西洲大陆的传说。”夜浓说,“魔界的人口一年比一年少,生育率也很低,若是养魂,重塑肉身那么轻易,那没有人真正死去,其实大多数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重生这么一说,若不然,当年魔王和魔后就不会死了。人死了,只有一种活法……”
夜浓指着自己,“我这样的活法。”
年锦书已绝望了,心里也难受极了,“那也不错,夜浓姐姐和真人也没什么区别。”
夜浓大笑,“我和真人没什么区别?锦书妹妹,我就是一个傀儡,一个只能听从雪永夜的傀儡,不能有自己的思想,生死都不能选择,一个人如果连死亡都不能选择,还什么自由可言呢?”
她顿了顿,“我看着和真人没什么区别,可我五感全失,没有情感,我假装自己是一个真人,假装很多年,所以你看着我游戏人间,觉得我这样活着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像一个人。可我告诉你,没什么意思。”
夜浓的话,也不知道戳到年锦书哪儿,她安静地看着夜浓,突然觉得可悲,一切都很可悲,雪永夜,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
“这命运,是我自己选的,我不怨任何人,求仁得仁罢了。”夜浓说,“可你想过吗?薛岚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他愿意去转世,还是过这样的傀儡生活,傀儡是必须有主人的,谁又愿意,又敢当他的主人?”
雁回,“你在危言耸听,想让我们知难而退?”
这计划不是疑问句。
夜浓的心思,并不难猜。
她对西洲大陆的少年们,存有一份怜悯之心,她也不愿意和他们为敌。
年锦书说,“夜浓姐姐,阿岚的事情,我们心意已决,你不必再劝了,我们既然选择来了魔界,是生,是死,那就看命运。”
两人和夜浓告辞,离开了郊区。
夜浓看着他们的背影,若有所思。
少年人,有朝气,有义气,那是好事,这样侠肝义胆的日子,早就离她很遥远了。
两人佩戴好魔珠,且乔装打扮,变了面容,进入幽州城,去了桃林酒馆。桃林酒馆真是一个非常神奇又特殊的地方,在魔界地位很特殊。
他们回西洲大陆后,桃林酒馆就隐藏自己,真当自己是酒馆,也不做什么惹魔王宫瞩目的事情,竟也不被牵连。
包子看到雁回,吓了一跳,“公子,你还敢回来?”
“无妨。”雁回淡淡说,“薛岚的事情,有消息吗?”
“薛岚公子死后,魔王宫举办了半个月的祭礼,规格特别隆重,我也不知道魔王在想什么,林半夏来桃林酒馆喝过一次酒,我还把人灌醉了,套了一些话,人是真的死了,公子,这地方太危险了,不宜久留,你还是早点走吧。”包子很害怕他有来无回。
第557章 我想嫁,没嫁成
魔界,于西洲大陆,真的和修罗场没什么区别。
年锦书坐在桃林酒馆的窗边,一边喝着桃花酒一边看着魔族的夜景,是真的热闹,一点都看不出大战在即,魔族人人安居乐业。
她悲哀地想,为什么雪永夜,非要毁灭西洲大陆呢?
大家都想过好日子。
这样歌舞升平的日子,魔族也喜欢,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松快的笑容,为什么一定要生灵涂炭,他不理解雪永夜的野心。
就是为了让她……走投无路吗?
桃花酒的度数不高,年锦书喝酒有些上脸,喝得笑脸粉扑扑的,雁回看了一眼,让人兑了水,年锦书心不在焉,竟也没喝出来。
“我们要去一趟魔王宫,你安排在魔王宫里的暗线,能用了,让我和锦书进魔王宫。”
“公子,这太危险了。”
“没关系。”雁回看了年锦书一眼,“这事不弄清楚,阿锦没办法安心。”
她后半辈子,都会活得很愧疚。
还魂铃先一步去了魔王宫,他是灵物,且不管在何处,不收禁锢,随时可以回到年锦书身边,一点危险都不会有。
包子暗忖了一句色令智昏。
这真是一出昏招。
“包子,你主人呢?”年锦书转头问,薛岚死后,她一直都情绪不高,也没怎么笑过,这时候问起南归,眼里荡漾着一抹笑意,酒楼外的灯笼仿佛点燃了她的眼睛,又亮又妖。
包子面不改色,“我家主人去逛花楼了。”
爱逛花楼人设不倒!
雁回,“……”
这上哪儿说理去?”
“又逛花楼,你家主人可真爱逛花楼啊。”年锦书问,“这段时间,他又招惹多少魔女?”
包子理直气壮,“也就二十多吧,不算什么,我家主人没毁容前,啧,我要有他这容貌,我每天都换三个魔女。”
年锦书,“……”
雁回,“……”
雁回凉凉地看着包子,你是不是演过头了?
包子眼神回他,反正她又不知道是你。
“那可真风流又潇洒,雁回,你什么时候也学一学南归。”年锦书一手撑在桌子上,这酒喝得她热气上涌,她饶有兴致地问。
“学南归?”雁回挑眉,泪痣在光线下越发耀眼,“学什么?”
年锦书扳着手指算了算,“风流,潇洒,会勾人,会哄人开心,主要是……有男人魅力。”
雁回眼皮重重一跳,包子沉默是金。
坏了,这女人该不会喝醉了,胡言乱语吧,脚踏两条船,还喜欢他主人?
她又不知道主人是雁回,这就太三心二意了,主人可忍不住。
雁回走了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