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卡鲁的眉毛向上抬了一角。
“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第二十二章 这是告白吗?
有人问我,来到了古埃及当奴隶,你是什么感觉?
有人问我,来到这里邂逅王储,你又是什么感觉?
有人还问我,被尖利的矛刺进皮肤时,你感觉到痛吗?
有人更问我,当你复苏还有意识之光时,你是否会爱上王子?
我想这些统一的答案,只可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幸福。
自从那天清晨之火后,玉儿的耳朵里少了很多人的声音。她知道他们跟唔一样,去了另一个地方,在那片辽阔的土地上,每个人都是奴隶,他们不再需要矛枪,不再需要盾牌,他们只需要跟普通的百姓一样,播种洒谷,种植小麦,来年之际为宫里贡奉香喷喷的面包。但她感到欣慰,即使这一大帮的人去了,却还有一两个人默默陪在她的身边,最重要的是,这个人还是位高权贵,气宇非凡的王储,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象征着她绑到了一个富二代,将这个纨绔之弟一举拿下。
她不爱吃石榴,更没想过石榴竟然可以止血。可她爱吃洋葱,都说洋葱可以让内体的毒气排除体外。简单的说就是放了好多屁,把其他的人都熏死。她看到了伊比特,那个小鬼因为她的毒气而面露难色,她感到好笑。但面对那个男人,她却大气不出一声,生怕伊比特不懂事,朝她的肚子一拍,她的面子怕是毁了。
两天了,他们借助这片沙漠戈壁的小户人家住了两天。所幸王子的身上还有几枚扇贝,这些小户人家可以过得相对充裕了。可不经事事的女儿,却嫉妒起躺在病塌上的玉儿,她们的嘴角向上勾起,下巴那皱起的纹路刻画出对宠爱的向往。同样是奴隶,同样是女人,她们纷纷地跑到尼罗河岸,借着月光之色的水中幻影,提醒自己是美艳动人的诱物。
“我很美。那个俊俏的商人喜欢那个病恹恹的黄毛丫头,肯定也会喜欢我。妈妈说,我肯定能卖最高价钱。”
另一个女孩也不甘示弱。她大笑地把一旁才刚摆好臀的家伙推倒尼罗河里,顺便居高天下:“你有我美吗?瞧你那瘦骨如材的模样,男人都喜欢丰满的。”
走在一旁的伊比特,见着这两个野丫头讲话如此地不堪入耳,气冲冲地离开了。也因为走得太急,故不得沙丘上一小块的突岩,把他绊个底朝天。这惹来两个还在气头上的女人顿时笑弯了腰,嘲笑伊比特的纯情。只见水里的那位,不时地将头露了出来,大声地呼唤伊比特,让他下水。。
只见伊比特的脸“刷”地就红了。他真是讨厌死她们了。他真得不明白了。他所喜欢的女性,应该要像姐姐那样的温柔可人。虽然娇小,但也不失可爱。虽然有的时候胆怯,但也比他勇敢多了。
“我当时为何连救姐姐的勇气都没有?我真得是太没用了。”伊比特已自责两天。所幸他找到了这些药草,为王子救回姐姐一条命。
他相信石屋里的王子对姐姐动心了。因为这两天下来,他一步也没离开过姐姐。如此守护着一个女人,伊比特猜测,那就是爱,甚至是超越自己与母亲的那份爱。能幸得王储之爱,是“王家奴隶”的荣耀。有很多奴隶,就是牺牲自己的性命也换不回王子对他的关心,包括自己的母亲。
美玉姐姐,你是幸福的。因为你拥有了全埃及女人最珍贵的礼物。
石屋里,堪萨斯确实没离开过玉儿半步。他喜欢躺在宽大的平坦石床上,看着她的睡脸,从皱着眉头到舒展眉梢,他也一样的重复。当他看着玉儿能喝下麦粥时,他非常欢愉。他的眼里只有她,他欣赏着她看自己的眼神,带点羞涩,带点无辜。他放低声音轻轻地对她说:“你的脸色好多了。唔的方法是正确的,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些药材还有这种用处。真没想到从芦苇草岸逃了出来,可以遇见我国埃及的子民。”
“你不会告诉他们你是王子吧。那样子会吸引来更多杀兵。”
“你的弟弟——伊比特,聪明的骗过他们,说我们是从孟菲斯准备回到卢克索的商人。如果这个地方有百姓的话,想必我们现在身处‘阿拜多斯’附近。玉儿,如果不是在逃亡,我还真想带你去看看早王朝时期,伟大的王——美尼斯及其他法老王的墓室。不过不要紧,我们明早乘船到‘阿蒙神庙’(建于公元前3000多年),在那里你可以感受到比孟菲斯奴隶更效忠王家的子民们。”
听到“神庙”两个字,玉儿总是能幻想起在尼罗河水里那位有着胸脯的英俊男人。如果自己没有见过他,她真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来到埃及这么多天,她随处看到埃及人民为与神靠得更近,他们不惜牺牲自己渺小的躯壳,也用尽毕生所有建筑神庙。历代法老王与王妃,更是让自己长眠在金字塔下,用数不尽的黄沙覆盖,让天狼星照射自己,好将自己的巴与卡归向阿蒙的怀抱。
“阿蒙神庙?里面供奉的就是你们倍受敬仰,创造埃及大地的□□吗?”
“是。如果去到了‘阿蒙神庙’,我那亲爱的哥哥便不敢在神庙对我下毒手。甚至我可以借助神的威信,收拦支持我的子民。我相信阿蒙是站在正义一方,他会保护效忠他的人,爱戴他的人的。”王子有些兴奋,他顾不得林美玉还在受伤的娇弱身躯,控制不住地向前互拥,他大声地说:“玉儿,你肯定没看过‘阿蒙神庙’,你该好好去拜祭阿蒙神——只要你是埃及的子民。你可以见到十重巍峨的门楼和三座雄伟的大殿。重点是我们历代法老的后妃都栖息在此处。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去了阿蒙的怀抱那,我也会把你的躯壳安葬在神殿内,让你与阿蒙更近一点,受到阿蒙的恩德与宠爱。”
玉儿听到这里,她有些受宠若惊。她很想对王子说,自己根本不屑神明的恩宠。回想起被尼罗河神抱进怀里并闻着芦苇清香,她实在不敢想象天上的神,他的样子又是如何地超出理智。但王子的话有更深层的意思,在这个神庙中,埋葬的都是历代王妃。堪萨斯王子的言下之意是:自己已被默认是他的嫔妃。
玉儿试图拒绝,虽然她有些心动。
“王子。你说的话,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我知道。我已决定,去到卢克索,我就娶你为妃。”
望着堪萨斯说得斩钉截铁,玉儿不忍地打断他。她小声地窃窃私语,“你不娶埃及最美的女人——荻丽坦公主了吗?你们应该要结婚的。”接下来的话很小声,或者说玉儿想小心翼翼地知道王子的心思。只见她轻轻地反驳:“我,毕竟是‘王家奴隶’。我没有王室贵族的血脉,我是不值得的……”
“我说值得就是值得。什么都别再说。”那一刻,当两个人紧紧相依,你会感受到灵魂被荷鲁斯的眼睛深深地注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如伊西斯女神这般痴情,在俄赛里斯被塞特杀死后,依旧找到丈夫的尸体,将它们拼在一起,默默地跪在原地守候,寸不离地信守在俄赛里斯身边。我想那双眼睛是美丽无比,我想她的雕像是艳丽动人,我想她的爱情与付出是我永远攀登不了的天梯。
堪萨斯王子。我能做什么?其实我能为你受伤,我感觉够了。谢谢你,也像伊西斯女神那样,默默地守着我。被人守候的感觉,被人紧紧地拥抱在怀里,真得很美好,很幸福……但仅仅是这样,那就是爱吗?我爱王子吗?我不知道。但我为何不再抗拒他炽热的身子,甚至怀念这样的温度?我难道忘记过去的挨打吗?莫非自己的天命里就命中注定的犯贱。我从来没挨过打,正因此为如此,我竟然会体验到□□与灵魂抽离的快感。
那一夜,玉儿并没有把堪萨斯赶出去,甚至对他躺在自己身边,她感到满足与安全。她变得小鸟依人,变得体弱无助,似乎只有如此,堪萨斯便会伸开自己的臂膀,将她紧紧地包裹起来。她听到了他的心跳,由平缓变得急促,她甚至感受到他呼吸的节奏,由慢而快,堪萨斯有意地将头转向一边。
玉儿在思考,堪萨斯以前也有好多个女人,他可以同好多女奴发生关系,甚至繁殖基因——洞里的孩子就是最好的证据。玉儿突然间顿悟到某些东西。只见她迅速地推开王子,并将自己挤到另一个小角落上,这让王子顿时感到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