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知道了。王可是高高在上的。奴隶毕竟是奴隶。我实在不希望悲剧在我的眼前发生,所以也恳求姐姐,母亲说你是从国外来者,所以你不懂。你千万别当上王家的女人。”
“傻瓜,你母亲还警告过我,王子发现我,一定会杀了我。你忘记啦?所以我一定闭王子远远的。对了,你母亲还交待我一件事,说晚上要交这瓶香油给公主!可是,我没进过王宫呀!我不敢进去。你可以送去吗?”
“呃……”少年脸露难色,他摆摆手,一脸眉头紧凑。
“怎么了吗?”林美玉焦急道。
“我刚才还希望姐姐远离王家呢。但现在好像做不到。这瓶香油还真需要姐姐亲自送往。因为我们是男奴,男奴是不能靠近后殿一步的。如果被发现,将是死罪。”
“你都不行吗?你不是还小吗?”
“我不小了!”青年小小发怒。他被林美玉的问题给雷到。他的个头都高了她这么一大节,她怎么会觉得自己是小孩子?要说王在这个年龄都已迎娶妹妹为妻了。
一旁的卡鲁被这一大一小的搭唱逗得可乐了。他解释着另一个重要的信息:“这个香油,估计是为七天后做准备的吧!”
“七天?”玉儿不解。
被卡鲁这么一问,少年似乎顿悟了什么,他拍着手像发表古埃及最辉煌的演说一样极为兴奋。
“是的!我想起来了。七天后,也就是第八天,那是孟菲斯城最热闹也是最神圣的日子。堪萨斯王子将迎娶妹妹荻丽坦公主为妻。话说这几天妈妈夜夜为荻丽坦公主沐浴,为得就是洗净身子,在全国注目的荷鲁斯神殿上接受神的洗礼。”
“哥哥与妹妹?想不到这种近亲结婚是真得在埃及存在呀?”林美玉知道会展时有关类似的介绍,她当时看到近亲结婚的解释时,嘴巴都合不拢了。她知道的答案,卡鲁替她做了更近一步的说明:
“为了保护王家血统。想要继承王位,就必须如此。”卡鲁永远记着那个女人说过的话,法老王的位置只可是堪萨斯。他甚至曾经还邪恶的思考过,如果没有荻丽坦公主,艳丽的她应该会亲自献身吧。
古埃及的王室,继承古老遗传的神话,故事中的雨之神——泰芙努特,她就与自己的兄弟结婚,而后续像有名的伊西斯和奥西里斯神也都是近期家族结婚。法老王是主导神拉的儿子,为保留神的血统,所以提倡近亲结婚吧。
虽然现代近亲结婚被贴上□□防止血亲疾病及亲属关系而禁止,但在古埃及这种近亲却如此神圣与传统保持!跨过三千多年的间隙,这中间是否出了什么问题?导致婚姻选配也有如此大的转变?
“好吧!晚上我来去侍奉公主吧!我也想见见即将被推上新娘的她,埃及古老的公主,想必是超级大美人!就像埃及艳后一样!”她喜欢古埃及女人的妆,尤其是女人眼角上特有倾斜向上的眉尖,那笔法把女人与猫的柔情似水结合地完美无缺。她回想起第一次看《埃及艳后》的电影,就被那妩媚的眼神所激倒,婀娜多姿的身材倒其次,能让恺撒大帝及安东尼为之所动,那一双迷倒万千的眼睛才是瞩目关键。
望着一旁的小姑娘那激动四起的模样,卡鲁只想发笑。他很少见到能把童真、可爱一面完全展现出来的女子,就是那位倾城的公主也隐约继承了母亲的艳雅群芳。过分地扮演野猫的骄傲,有天也会变成狮子的傲气,缺少女性的柔,而成了男性的钢。女人就不是女人,而成了半男不女的怪物……
“你怎么会喜欢看女人?公主你可不能一直盯着看。小心你会受罚的。”青年提醒着。望着林美玉那呆头呆脑的十足劲,他显然担心。
“你听着呀,见到公主一定要低下头,表示自己对她的服从。最后适当的时候要下跪谢礼,尤其是抹好她的裙摆。”青年一边说一边做着示范。卡鲁的样子又是那般不以为然。他望着林美玉那一脸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就觉得好笑。
“是呀!要是我是王子,我就希望你低上身亲吻我的脚!表示对我的服从!”卡鲁有些洋洋得意,那一句倒有些说过头了。
果然……
“我连公主我都不想低身了。还低你呢!”林美玉的这句呛声倒也说得在理。只是这一翻话,让卡鲁那强大的自尊心如排山倒海席卷而来。他暗自对自己下令,他一定会让眼前的无畏女子服从的。
也许当代的人并不知道身为奴隶的苦。现今的社会,恐怕只有在军队里才能见到服从权威的现象!奴隶的生命,是毫无保留地贡献给王。不论是生是死,都不许忤逆王的命令。因为他们相信,那位至高无尚的王者就是神的儿子。神的儿子在考验他们的效忠,只有受过艰苦的考验,奴隶们才能见证神的奇迹。
如果奇迹与生命划上等号,那我们活着的人,不也是在接受生命所带来的奇迹吗?失去对未来的希望,奇迹也就不复存在,那生命自然而然也会受到终结。
第九章 荻丽坦公主
人的自尊心有的时候比天还高。自尊过高往往给人一种犯贱的感觉。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在第三王期时由于左赛尔法老的认真治理,国家势力有目共睹。由于新建运河系统关系,伴随尼罗河周期性变化,农作物在一年内可是收割盛益。然而在当时,法老王聪明的掩盖科技造诣,不管再如何□□势动荡,那位庄严的大神官及其他王家贵族总能支撑起孟菲斯城。
当林美玉踏上这座宫殿,隔着面纱看到阴暗角落,某只傲然挺立的雕塑物在夜色当中正凝视地盯着来访的人。她感觉到一阵阴冷贯穿全身,混然不自在。玉儿努力地朝着那不祥之物望去,当她看着它的时候,似乎被某种魔法激中,胸口极为涨痛,那一瞬间玉儿倒退了几步,险些摔倒。
夜色当中,总有某种动物喜欢黑暗进食。它们酷爱月光,因为月光会把它们的毛色照着油亮油亮。它们甚至不分黑白善恶,它们也可说忠情护主,对男人及强者可谓百般温柔。它们时而娇滴细作,时而柔情似水,但尖利的爪子可不会对到手来的猎物手下留情。
玉儿在某种程度上并不喜欢它们,然而在这大殿上最多的也是它们。几本只要有神柱,眼前就多了它们的存在。它们不会动,但它们的眼神会一直盯着你看。深怕你是外来侵犯者。
“这些猫的雕刻,为什么要全涂黑色。看得人都觉得阴森森的。”玉儿的历史常识并不多,因此听她的评价显得像是在抱怨。这些话让一旁陪同的侍女听得很不舒服。她们带着批判的语气,眼神产生出蔑视的感觉,一手端着一盘纱巾,另一只手扶着盘底重量,喃喃自语着:“你这丫头,竟然连我国的神灵你都不清楚。你配作埃及人吗?这些可是守护法老王的圣洁动物(贝斯特Bastet)。我们是不配喊它的名字。如果你刚刚的话被王家知道,你可是要处极刑的!小心点丫头!要不是看在你是基米拉阿姨的亲戚,我们早就告发你了!”
“对……对不起……”玉儿被侍女们的怒气冲冲一熏,脸儿都熏红了。
“等等进了公主殿下的寝殿,你就别说话了。当哑巴可能还保得住你一条小命。”侍女们紧张提醒道。
这让一向看清穿,古穿的玉儿可感到疑惑了,她呆了呆,捂着脑袋最后还是鼓起勇气问:“那个公主,有这么可怕吗?难道一点自由发话都不许?她不是要结婚了吗?理应开心才是。不是说婚庆最怕见血光,那是不祥预兆。”当然,这仅限中国传统佛道教义之说。至于古埃及的宗教传承是否如此,那就未必了。
“血光?预兆?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这下换侍女有些莫名其妙了,为缓解尴尬氛围,盯着玉儿那目光无神的瞳孔,猜也猜出这丫头是真得不知道。她只能勉为其难地同她介绍荻丽坦公主的为人。
“你听好,就趁这条路上我来跟你解释吧。要不是看在你是基米拉阿姨的亲戚,我真得懒得多费唇舌。荻丽坦公主,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她继承了王妃的品德。本来她一心想嫁的人是远在他乡,面也难见的鲁奈尔夫王子。但王子却拒绝她。这让骄傲受宠的小公主极为气愤。据说她把当时在场见证说白的侍女,无一活口全部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