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雨,你真的不要看吗?你可是吃亏了啊!”
骨雨洗了洗手,上厨房烧了热水,眼睛一直盯着茶壶。
余晚晴跟着她来到厨房:“没想到,你居然还会用电器?”她还以为他整天都在大山里,什么都不会呢。
按刚刚骨雨的反应,肯定是第一次下山,没想到居然还会烧水,这真是出乎她的意料了。她还以为骨雨要是喝水,直接挥一挥手呢!
骨雨虽然打定主意不再跟她说话,但是还是朝着她放冷刀子,无它,实在太厌烦了。
事实上,骨雨就只会这一个电器,还是昨天问容修的。很简单,灌上水,把它做进去,再按一下亮红灯就好了。
骨雨的视线从水壶上移走,冷冷的看着她。要是第一次见,余晚晴肯定会怕,现在知道骨雨就是个纸老虎,一捅就破,现在才不怕呢!
余晚晴一看这眼神,眼神一挑,“你还想看我腰吗?虽然不比你的有料,但是还是不错的。”
谁知道这次骨雨的眼神没有立马闪躲,反而站在一边双手抱胸,一副很有兴趣的模样。
等了一会儿,见她还是没有反应,骨雨似笑非笑地说:“不是掀吗?怎么不掀了?”
要对付无耻之人,就要比她更无耻。
面对骨雨的眼神,不知道怎么回事,捏住的衣服怎么都下不去手了。按说夏天经常把上衣挽个结,用于乘凉。
怎么面对他就做不下去呢!
两人的气氛顿时剑拔弩张起来,好像看谁先坚持不住。像是不服输一样,余晚晴硬生生地说:“真的?”
眼睛一闭,余晚晴就掀了起来,不过不高,最多露点腰身,但是等她睁眼时,刚刚还站在哪的骨雨已经不见了。
余晚晴笑的更开心了。
“哈哈哈,哈哈哈。”
走到客厅抱了抱白泽,卧室里传来骨雨气急败坏地声音:“还不滚。”
余晚晴也不掩盖自己的开心:“白泽,我们走吧!他看不欢迎我们。”
余晚晴十分乐呵的抱着白泽回去了。
大约为惩罚余晚晴的玩笑,走到客厅中间,余晚晴又听到动物的呓语了。
她刚开始没有防备,一个个的像针子一样,猛然扎进脑海里,头一下炸开了。
咋回事?不是客厅里都听不到的吗?怎么还在客厅,就能听到声音了。
难道骨雨失效了。
她悄悄后退一步,声音又不见了。往前一步,又出现了。余晚晴环这客厅走了一圈,发现只要超过客厅中央就不管用了。
咋回事?距离怎么又变远了。骨雨不好好待在卧室,又去了哪里。
余晚晴想再去敲响他家的门,又一想到刚刚骨雨气的连‘滚’字都喊出来。她现在要是再去,把他赶走,不回来了就得不偿失了。
余晚晴考量一下,决定还是不去了。不就是客厅里听不见吗?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以极快的速度洗个澡,虽然不困难道身上总感觉有沙子。趁着能忍受的空隙,又去卧室搬来了被子。
幸好现在温度不至于太低,余晚晴拿了被子,又把沙发往门口推推,就地在门口制造了一个简易的床。
躺在‘床’上想想刚刚的骨雨,又想到第一次见到骨雨忐忑的心情。那个时候有多害怕,现在就有多惊喜。
不过,玩笑虽玩笑,他把白泽找了回来,明天找事情请他吃顿饭吧!
不止怎么想起上次见到他时说的话,‘神仙不仅会睡觉,还会饿!’当时他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她记得那天因为突然听不见了,心情特别好,做了不少好菜。虽然当时他也想吃吗?
哈哈,骨雨也太好笑了吧!当初怎么没看出他居然是这样的。
就这样一整晚想着骨雨,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但是她本人好像根本没意识到她对骨雨好像有点过分在意。
第二天余晚晴心情颇好的洗漱完,下去快速买了两份早餐,一份自己吃,一份放在骨雨的屋子,并且大声说:“这家粥很好喝?你不尝尝吗?”
骨雨并没有理她,余晚晴也不尴尬。本想去买菜做顿大餐的余晚晴,一想到刚刚一下去,所有小区的动物恨不得把半年的心事都说给她听,想想都头疼。
如果回到自己家的话,她就要一直忍受着痛苦。还不如直接在他家做。反正离那么近,这样她走在哪里都不用担心她再遭受噪音了。
说干就干,上网买了菜,又买了一些零食。余晚晴拿着手机,连着自己WIFI很是开心地看起了电视剧。她一点都没有身为客人的想法,比自己家还要舒服。
白泽懒懒的趴在沙发尾,等人把菜送上来时,她先把肉清洗腌制一下。
骨雨醒来后,首先看到就是客厅上乱糟糟的零食袋子,比静织还要夸张。他忍住暴怒的心,心里不断默念,这是他自己要来住这儿的。
如果不是昨天余晚晴实在太过无耻,他也不会这样。
厨房里传来声响,骨雨朝厨房看看,余晚晴正在忙着做饭。她怎么会来这里?真当这里是是她家了吗?
骨雨看了一眼大门,发誓一会儿,不,现在就叫人来修门。点开手机,简短两个字:“修门。”
容修看这骨雨发来的消息,不知道他抽了什么疯
【什么?你家门坏吗?】
【不是刚装修的房子吗?这才几天门怎么坏了?】
可惜发的再多,骨雨只有尚明两个冰冷的字,‘修门。’容修有些好奇到底是谁能让千年不下山的骨雨下了山。
说是为了白泽,他怎么嗅到一股不同寻常呢!容修用食指敲打了几下屏幕。不就是修门吗?总裁我亲自去给你修。
骨雨确定自己穿好衣物时,才走到厨房,“余晚晴你在干什么?”
余晚晴从锅上抬起头,“没看见吗?给你做饭呢?猪蹄已经过完了水?余晚晴没有找到砂锅吩咐道:“你去我旁边把厨房拿过来,今天吃红烧猪蹄。”
说话间,骨雨手上已经出现了砂锅,像是凭空出现一样,余晚晴吓了一跳:“这么快。”等拿过来才发现,还真是她厨房的那个。上次煮排骨不小心碰掉一块,还在。
余晚晴还以为他真的是凭空变出来的。
把煮熟的猪蹄放进砂锅,撒上盐,葱姜蒜,又放了一勺白糖,酱油,生抽,等调位料,最后盖上锅盖小火熬制,大火收汁,红烧猪蹄就做好了。
这是她想到最简单,最方面的了,很适合她这种懒人。在煮猪蹄的时候,她便有时间做其他的菜了。
熬了一会儿,猪蹄的香味便出来了,骨雨闻闻香气,罕见的没说什么。余晚晴偷偷的在厨房笑,没想到他居然还是个贪吃的。
第 34 章
做饭期间骨雨一直站在厨房门口,不打扰她做饭,余晚晴也没多说什么。实际上骨雨眼睛一直紧盯着余晚晴的动作,像是把她的动作印刻在心里一样。
末了骨雨心里暗想,原来这样才能开火。难怪自己怎么都打不开,要先按压下去,再转圈。哦,对了,还要想开煤气。
余晚晴可没注意到这些,一顿饭,只有两人,余晚晴做的很快,没一会儿便做好了。五个菜,再加一份排骨汤,两人吃绰绰有余了。
她把饭菜端到桌子上时,骨雨已经乖乖坐好了。余晚晴看着做得端正的某人,还说不喜欢,强行打脸。
等她解下围裙,坐下时,骨雨已经盛好了米饭。
还挺自觉!
“可以吃了吗?”说着话时,骨雨是皱着眉头的。余晚晴刚想说好,忽然想起家里柜子好像还有一瓶好酒。
“等等。”余晚晴拦住他说。“等一下,今天这么好的日子,怎么不能来点酒呢?稍等片刻。”走到门口又想着骨雨刚刚着急的样子又加了一句:“你要是饿就想吃。”反正也没多大一会儿。说完余晚晴赶紧冲到自己屋里,把自己珍藏的那瓶好酒拿了出来。
这酒还是她旅游的时候,偶然救起动物告诉她的,说这家酒特别好喝,千金难买的,听说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不知道真假。余晚晴早先喝了一点,感觉还不错。但是就是买的时候有些烧钱,这才没舍得喝完,还剩下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