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莱一脸憋屈地往后退了几步,抿着嘴闷闷不乐,心中想着,看起来她还是应该按照《宠妃宝典》说的慢慢来,太急色真的没有什么好结果……
“……”普锐斯体会了一下牙齿上的痛感,心中只觉得荒谬——他之前为什么会觉得他的主人会有什么可怕的图谋?以她的行为来看,他是不是太过高估她了?
看着雪莱“委屈”地都“流泪”了,普锐斯心头复杂极了。
“算了!”雪莱一脸郁闷:“我现在不要亲吻了!”
普锐斯哑然。
雪莱抹掉眼里的泪花,很快脸上又有了笑意:“对了,普锐斯,我想起来了。你的空间戒指里有衣服,有食物,可还缺了一样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
空间戒指里还缺了一件杀人割喉的武器——普锐斯心中这样应了一句,口中却道:“我不知道。”
雪莱笑了一下,右手在客厅的长木桌上一挥。
长木桌上立即出现了一小堆金灿灿的金币。
雪莱看着普锐斯,笑:“你还缺了钱,普锐斯。”
普锐斯扫了一眼,木桌上的金币大约在一千枚左右。
普锐斯没有立即收起金币,而是渐渐蹙起眉头。
雪莱只觉得自己真是越来越会照顾人了,她笑着说道:“普锐斯!快!快把这些金币收到你的空间戒指里!”
经过“一颗九阶魔兽内核换一个吻”的乌龙事件之后,普锐斯不准备再胡乱猜测,他目光深深地看着雪莱,问:“主人,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么多金币?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普锐斯还有一句话,他却问不出口——你,是想让我做你的情人吗?
雪莱一脸理所当然:“我给你金币,是因为你需要。至于我为什么会对你这么好,当然是因为你是我的人啊!”
“因为你是我的人啊!”
这句话,普锐斯不是第一次从雪莱口中听到。
可这次听到这句话,普锐斯只觉得心头沉重。
她是一个连照顾自己都不会的贵族少女,可她却想尽了一切办法来对他好……可,他心里却心心念念地想要她去死!
如果……如果她不是他的主人,他不必杀她,那该多好。
心头的这点犹豫和心软,很快又被普锐斯压了下去。
普锐斯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无声地将这些金币收进了自己的空间戒指里。
这一天中午,雪莱在自己的小楼里吃了午餐。
她没有循规蹈矩地坐在餐厅里吃饭,而是拿着一个小蛋糕,坐在秋千上,自己微微晃动着秋千,吃完了蛋糕。
普锐斯听从了雪莱的建议,吃了一个口感正常的面包,而不是啃一个黑面包。
吃完午饭,雪莱就拿出了那本黑色封面的魔法书。
翻开第一页,雪莱才看到了这本书的书名——《龙傲天游记》。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这个名字很奇怪!
雪莱又翻了一页,然后,雪莱脸上露出了一个茫然的表情,她念出了书中第一页的内容:“天王盖地虎……?”
普锐斯拿着一把扫帚,轻轻地打扫着小楼前的地面,他默默地在心里接了一句:“宝塔镇河妖。”
在普锐斯很小的时候,他就读完了这本《龙傲天游记》,他不仅读完了这本游记,他还知道,这本《龙傲天游记》还有第二本续集。
《龙傲天游记》的第二本续集,叫做《战争取代光明》。那本《战争取代光明》就藏在莱斯利帝国皇宫地下的一个密室里。
《龙傲天游记》的开篇第一句是“天王盖地虎”,而《战争取代光明》开篇的第一句是“宝塔镇河妖”。
这两本书,都是莱斯利帝国的开国皇帝尼古拉斯·莱斯利写得。
尼古拉斯·莱斯利是几百年前的传奇人物。他前半生游历梅兰大陆,写下了《龙傲天游记》,后半生征战天下,创立了莱斯利帝国,又写下《战争取代光明》。只是《龙傲天游记》广为人知,而《战争取代光明》则只有莱斯利帝国皇室的历代直系继承人才知道。
他曾叫做普锐斯·莱斯利。
他的祖先曾从一兵一卒开始,争霸天下,创不世之伟业,他骨子里流的是莱斯利皇族的血液……可他而今只是一个低贱的奴隶
若是他的祖先知道,会不会以他为耻?
第9章
“这是个有意思的世界,这个世界有魔法。”
“我尝试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魔法。在这个世界,空气中蕴含着不可见的魔法元素,而精神力强大的人,能够通过魔法咒语引动空气中的魔法元素。”
“精神力越强,能引动的魔法元素越多,则魔法力越强。魔法师等级的提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精神力在一点点增强。”
“作为一个穿越者,我做了更多的设想,如果说精神力能够通过魔法咒语激发魔法元素,那么,呼吸、动作、甚至特定的舞蹈,是不是也能从某种程度上引动魔法元素?这,有待尝试。”
“魔法师,从游戏的角度讲,就是个法攻,肉、体弱得很。可偏偏,魔法师等级越高,他的寿命就越长。这是因为魔法元素改善了体质?还是因为精神力改善了体质?经过我的观察,我觉得这是这两者同时的作用。”
“在游历梅兰大陆的旅途中,我遇见了很多人。比如说,传说中的、魔法师的巅峰——法圣。我曾帮了法圣帕克·乔治一个小忙,然后得到了更多的信息——一位法圣的寿命大约在300岁。”
“那么,在魔法师的道路上,有没有比法圣更高的等级?如果有,那么魔法师最终的路途通向什么?神明吗?”
“哈哈……如果你读到这本《龙傲天游记》,你相不相信,我曾经真的见到过这个世界的神明?”
“闲话不多说。”
“从你真正引动第一个魔法开始,你就有了有别于普通人的能力。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希望你不要因为魔法而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本心。”
雪莱不紧不慢地看完了《龙傲天游记》的序言,她发现这位作者在写这本游记的时候,语句颇为随意,书里讲得更多的是作者本人日常的一些想法。这并不是一本严谨的魔法书,但确实看起来颇有意思。
看了序言,这本书接下来讲得就是最简单的第一个一阶魔法——点火术。
按照书中作者的说法,就是用魔法咒语引动空气中的火系魔法元素,然后在指尖燃起一点火。
《龙傲天游记》这样形容点火术——它其实很弱,勉强能点燃白色蜡烛,可它也能很强,能转瞬间放火杀人。
雪莱坐在秋千上,她双脚落在地面,秋千停止了晃动。
她要玩魔法啦!
雪莱将书放在膝盖上,她伸出右手,双眼紧紧盯着右手。
右手食指和大拇指轻轻的、缓慢地搓了搓,雪莱口中缓缓念出了魔法咒语。
右手指尖没有丝毫变化。
雪莱又盯了一会儿,指尖还是没有半点变化。
???
雪莱一脸问号,她可是“至高”,她怎么可能学不会魔法?!!
普锐斯双手握着扫把的长柄,默默地观察着她的主人。
看到雪莱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普锐斯只觉得好笑——一个人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学会一个魔法呢?
而且,根据普锐斯的观察,他的主人在念魔法咒语的时候,魔法咒语被她念得磕磕绊绊的——她这应该是第一次练习魔法吧?
第一次练习就想要学会魔法?这也太异想天开了!
如果一个人真的那么容易就学会了魔法,那这个世界的魔法师岂不是到处跑了?
雪莱脸上带着点茫然,她下了秋千,跑到普锐斯跟前,询问“这个世界的土著”:“普锐斯,学习魔法难吗?嗯……我是说,一个人学会一个魔法要多久?”
普锐斯心里觉得好笑,面上乖顺地回答了她的问题:“是的,我的主人,学习魔法是很难的。”
普锐斯毫不犹豫地打击这个新学习魔法的菜鸟:“我的主人,有些人没有魔法天赋,学习了一辈子,到死也发不出一个魔法。”
雪莱一皱眉:“那……魔法天赋最好的呢?魔法天赋最好的人,要多久才能学会一个魔法?”
普锐斯垂下眼,用述说毫不相干的人的语气说道:“主人,我曾听说过,数千年来,魔法天赋最好的人,是以前的莱斯利帝国的皇太子,他花费了三个月时间,学会了一个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