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赵孝柔,在这种情况绝对巴不得所有人都开两个人的玩笑。
毕竟在学校的青春期,暧昧都是从同学之间的玩笑话和谣传开始的。
而成年人不能靠这个,靠风言风语织出来的情愫太含糊了,她要靠自己吸引。
想到这儿胡羞自己也惊讶,夜风之下她的神智比在雪国列车清醒多了。
而现在这身衣服何来吸引……她穿着的正是上班的时候的白衬衫黑裙子和不搭调的棕色皮靴。
再加上美瞳磨眼睛换回了黑框眼镜。没错,就是赵孝柔说的无聊女教师——
她发誓只是为了安全,毕竟半夜两点钟穿着暴露的裙子回到老小区总觉得有些危险;但反过来一想,她现在对秦宵一来说也一定特别安全,哪里来的辅导员。
不该等下班的。万万没想到自己准备了戏内的衣服,忘了戏外。
那些被自己嫌弃的赵孝柔推荐的纯欲的连衣裙,此刻在胡羞的脑海里疯狂闪过,每一件都足够吸引男生的目光,尤其秦宵一喜欢胸大的,怎么就没狠下心!
几个人站在胡羞身边陪同等车,完全不考虑回避三舍给秦宵一和她独处。
琢磨着不能再盯着白T恤套着湖人23号球衣的秦宵一,胡羞心律不齐地换话题问宁泽臣:“你们怎么回家?这个时间也没有地铁了。”
“我们都住在附近,一会儿去喝酒。”
“喝酒?”
“对,每次下班都喝酒。”宁泽臣看了看她的衣装打扮:“你是做什么的啊?穿得这么正式。老师?公务员?银行职员?”
“翻译……”
“啊?翻译用穿得这么严肃吗?”
“我是口译员,都在那种大会上出现。今天也是正好从会场过来。”
一群人站在身边喔出了两个八拍,宁泽臣用肩膀顶了顶秦宵一:“听到没有,是个大会翻译,你的粉丝怎么都这么高端。
喜欢我的都是一些熟女欲女人妻,没什么文化只有钱的那种。”
“说什么呢……”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呀。”林秋美整个人还挂在接她下班的宁泽臣二号身上:“证明你外形很有魅力,体力好,是成熟女性会喜欢的类型,每次来找你玩的不也都是姐姐。”
宁泽臣做了个油腻的健身姿势,胸肌在T恤下清晰可见:“同样都是宁泽臣,你的男朋友简直就是高个子版秦宵一。论人设,宁泽臣的血性土匪出身,还得是我。”
拢着林秋美的宁泽臣二号把手臂收得更紧了。如果说上次的失落是胡羞嫉妒的错觉,这次近距离地看到秦宵一向后退一步,又转过身说“喝酒走不走”,自己都没察觉到的醋意和冷酷都在眼睛里,空气中失落的味道并非可有可无。
几个人道了再见朝着另一个方向慢悠悠离开,胡羞才想起自己没有叫车。
三公里走回家也不过40分钟,沿街回家是条笔直的大路,自己穿得这么朴素,不会遇到什么不安全。
最主要的原因是,秦宵一已经离开,而且对自己毫无惦念,是怀着得不到林秋美的沮丧结束了这场对话。深夜中自己安不安全,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笔直的大路头顶是三四号线的轻轨,路灯把影子缩短再拉长,夜路那么安静,失意和心碎都听得到。
她只是个来多刷的玩家,竟然在刷过十次之后就妄想闯入他的生活。
即便是每周都见面,秦宵一在戏中每天和林秋美在戏中相见,那个世界对自己来说密不透风,甚至连吃醋都没必要。
除了在戏中见三个小时,根本没有机会和他见面,更不要提恋爱了。
路过店铺时胡羞看着玻璃门映出的刻板的自己,笑了——和年轻男孩恋爱,真是痴心妄想。
“胡羞……”
风灌入耳朵,胡羞听见有人在叫她,这可是凌晨快三点,开什么玩笑,不会真的被什么跟踪狂盯上了吧?
还知道自己的名字,死定了死定了!不对,这个声音……
回过头时胡羞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
秦宵一骑了一辆带后座的自行车,从身后骑过来时鼻尖似乎嗅到了木质地板的味道。
他伸出脚停在她身边,手指在耳边比了比,指的是后座:“上来……”
坐上车的那一瞬力道有点大,胡羞非常惊恐地看了看后车轮,还好,没有压瘪,后车轮还有气,她不算重。
秦宵一也不说话,只默默地蹬车,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本来想去喝酒,但是到路口时回头看到你没打车,想了想你家的方向,你可能是走回来的。”
“是的,忘记打车了。”
“如果舍不得的话,就不要总是来了。每周来一次,一个月下来也是几千块,钱包吃不消吧?”
“没关系,我就是……想来见你。”
“那就更没必要了——我有什么好看的。”沉默了几秒秦宵一却又开了口:“能被人这么惦念着是我的荣幸,也做不了什么,只能送你一段。可惜,车是两轮的。”
“比四个轮好多了!环保!而且比较……浪漫,像少女漫画里高中的学长。”
胡羞每句话都词不达意,在心里不停地搜索字典,可恶,竟然什么都想不起来。
秦宵一可以绕开她的暧昧:“之前骑共享单车,方便是很方便,但是觉得不是自己的,没有归属感。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属不属于自己这件事,有点在乎。大概是秦宵一演多了,久了甚至分不太清戏里戏外。”
“这样才证明是专业的。分不清戏里戏外是戏痴的一种。”
“不要总是捧我啊。”
影子里映出的是她和秦宵一。车轮转得并不快,似乎秦宵一也没想骑快车——
虽然不肯承认这很浪漫,但专业演员秦宵一绝对知道,爱情剧中男女主角骑单车,绝对不会在深夜竞速,那是日剧傻小子才会做的事情。
自行车拐弯进入小路,上弦月变成了聚光灯,映照着她和秦宵一。
胡羞在初秋的晚风里飞快地思索着赵孝柔的恋爱宝典,名字联系方式住址登堂入室这样的关键词在脑海里轮转了好多遍,最终都放弃了。
背影的篮球衣上印着23号JAMES,至少她知道了秦宵一喜欢打篮球。
和赵孝柔不一样,快刀斩乱麻的赵孝柔喜欢长驱直入,单枪匹马地把人杀到底,行不行,同不同意,给个痛快;而胡羞经历过糟糕的爱情之后,对秦宵一突然不急了。
那种循序渐进,像细雨逐渐淋湿脸颊和发丝一样的轻柔,湿了身体的雨渍没那么容易褪去。
剧本也好,爱情也罢,只要自己出镜足够多,总会在秦宵一心中留下一点波澜,他秦宵一喜欢入戏,不可能轻易忘掉自己。
这种夜晚才能冒出来的野心也许到了第二天就消失,再见到秦宵一还会心跳加速大脑短路。
但至少今夜她要牢记,对喜欢的想要珍惜的人,要小心翼翼。
“你住几楼?我等你开灯再走。”
“顶楼……其实不用麻烦的,到楼下已经很安全了。”
“好人做到底咯。”秦宵一在车上有些驼背的样子很酷,下了戏像个自恋小男孩:“不需要的话,那我走了。”
“不……”胡羞贪婪地喊了一句,说完脑子又空了。
“赶紧上去。明天我也要上班,困。”秦宵一的篮球服前面,有个金色印花的Lakers。
“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胡羞停在单元门探出头,暗自保证,这是今晚最后的贪婪。
自行车叉在路中间,车头歪着,秦宵一的手还在口袋里:“刁稚宇。幼稚的稚……”
第19章 匀速暧昧的道理不是谁都懂
胡羞在被窝里拱了半天,还是爬出来盯着窗外楼下那一亩三分地看了很久。
刁稚宇三个字在窗上呵出气来写得歪歪扭扭,秦宵一怎么能够连名字都这么特别!
大半夜的不睡觉在家犯花痴,她可是秦宵一骑着自行车送回家的女人!
而她依旧很难入睡,神经兴奋得像喝了过量的咖啡,每一根都在白纸般的大脑里画素描。
粗略搭建了轮廓,初学者可以画出五官,中阶精准画出位置,画家能够描摹出形态,最难的是填充人物的肌理。
那不是用铅笔沙沙地描出来就能结束的,痣在哪里,泪沟是因何而成,岁月究竟怎样划过对方的身体,又怎样改变他的容貌,都是日积月累所形成的,每一寸都有它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