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为了不自寻烦恼,老两口想着干脆先别说,正好他们要去京市,走前把家分一分,分完家过段时间再说比现在合适。
“多大的房子?”王桂芬好奇道。
叶桑想了下道:“跟咱家里差不多大。”
本来王桂芬觉得既然花两千七买个的房,不说铺了金砖银砖,那也应该大大方方的小不了,万万没想到啊。
“哎呦。”听完后她就抬手捂住了脸,除了觉得牙疼还糟心的荒。
叶桑见她娘这幅模样,沉默地住了嘴,反正跟老太太讲不明白。
住嘴后她打量起别的地来,结果发现她二嫂在屋里已经转来转去好几圈了,她打量了对方好几眼,见到对方脖子上系了前几天她给带回来的那条丝巾,真诚的夸了对方一句:“二嫂你系上丝巾真好看。”
“是吧。”像是找到知音一样,林兰跐溜一下就窜到了叶桑跟前,她边用手摸脖子上的丝巾边喜滋滋道:“是吧,我也觉得这个颜色衬我,说起来也是桑桑你眼光好。”
“哪呀,嫂子你是不是冬天在家猫冬猫的养白了,我看着你脸色比夏天的时候红润了很多。”
“是吧,我也觉得,多亏你走前给我们留下的那些个抹手抹脸外加抹身上的东西,虽然味道不好闻,但是你别说,还挺管用的。”
姑嫂两个一唱一和的你夸我一句我赞你两段,最初家里几个爷们还没觉得有啥,结果越听越觉得耳朵不舒服。
最后还是叶平湖出来打断的他们,“行了,桑桑你跟二嫂快差不多就得了,哪有你们这样的,外人听了还不得笑话死。”
林兰在这转悠半天还没出去的主要目的就是显摆她脖子上的新丝巾,目的达到她也没打算再久留,她边拉叶平河边道:“我跟平河出去走走,大哥大嫂你们去不去?”
周爱华摇摇头,“不去,外面黑灯瞎火的你们注意着点脚下。”
“知道。”
在场各位都知道林兰是去干嘛,能撑到现在才出门去跟人炫耀她脖子上那条丝巾,已经让大伙有点刮目相看了。
本来他们还以为丝巾到手第二天她就能张罗的满大街都知道呢。
林兰确实出门炫耀她的丝巾去了,叶平河就是个保镖跟摆设。
两口子到了相熟人家,叶平河被那家男主人招呼到了炕上。
这边刚给他倒上水,那边这个家的女主人就发现了林兰脖子上的丝巾。
“你脖子上这是戴的啥呀?还好看的嘞?”说着就想上手摸摸,被林兰轻轻拍开了:“可不能乱摸,手太糙容易把它摸抽丝,这玩意金贵着呢,叫丝巾,京市人都围这个,不围围脖。”
对方一听她说京市人围的,羡慕的边仔细看边问:“这是你小姑子给你带回来的?”
“嗯呢,给我们娘仨一人带回来一条。”
这边刚想再夸两句,家里就来了别的串门的人。
来的这个也是林兰八卦小团伙里的团员,进来打眼就看到了林兰脖子上的丝巾。
“哎呦,这是啥呀?这么鲜亮?是新款式的围脖吗?兰子戴着真合适,好看。”
“人家这叫丝巾,桑桑给兰子从京市带回来的呢,估计不下这个数。”这家的女主人边说边伸了两根手指头。
新来的那个咽了咽口水,又小心的往林兰脖子上看了眼:“这么贵啊?”
林兰端起碗小心的喝了口水,等两人都冲她看过来后,她才放下碗,伸出四根手指晃了晃,“这个数。”
“嘶,这么贵。都够买上七八斤猪肉了。”
这晚,因为脖子上那条丝巾,林兰被人夸得回去的时候都有些脚落不到实处的感觉。
第76章
大年初一这天一早,天还没亮生产队里就热闹了起来。
成群结队出来给长辈们拜年的大人,跟兜里装满花生满街乱窜的孩子成了街上的一个奇景。
整个早上街头巷尾都是大人们之间大声问好,孩子们在那大声笑的声音。
拜完年才半上午,大部分人都会跟往年一样,找几个玩的好的聚在一起说说话。
因为叶桑跟叶平湖回来的原因,叶家倒是来了不少人,有的是冲叶平湖来的,有的冲叶桑,还有听说周爱华跟林兰妯娌俩早上出门拜年脖子上带着丝巾,来看丝巾啥模样的年轻媳妇。
叶家堂屋不小,一早上迎来送往了好几拨人,有几个跟叶家关系很好的,留着一直没走。
男人围着叶长胜坐在八仙桌旁的凳子上,女人们拥着王桂芬上炕的上炕,坐炕沿的坐炕沿。
而叶家兄妹俩就跟吉祥物一样,一个坐在王桂芬跟前,一个坐在叶长胜身边。
叶桑这边还好,只管笑,在别人问她话时回答几句就行。
但叶平湖那不是,他坐在一群爷们堆里,那些人你一句京市啥样离我们这多远,我一句读完大学平湖你是不是就可以进城当工人了,叶平湖耐着性子回了会,最后只能强行转移话题,给那群对京市充满好奇的叔伯兄弟讲起京市的风俗人情跟新闻实事,才算平息他们那些千奇百怪的问题。
一直说到晌午饭点前才散,他们走时脸上倒是带着满足,毕竟这些消息足够他们去跟别人吹嘘上大半天。
早上那会,王桂芬跟林大花打过招呼,让妯娌晌午喊着大伯哥跟家里孩子们都来这边,说两家一起吃顿饭,聚一聚。
林大花倒没推,本来两家走的就勤,更何况现在侄子侄女还去了京市有了出息,她更乐意多跟妯娌近乎点了。
既然定好晌午全家都过来吃饭,林大花早早就带着儿媳妇过来了,打算帮帮忙。
叶长青跟林大花总共生了三个儿子,目前就大儿子娶了媳妇,剩下俩小的连说亲年纪都还没到。
林大花的大儿媳叫林叶子,跟她婆婆一样是个爽快人,无论做事还是说话都嘎嘣脆。
所以她跟着婆婆过来后一见林兰脖子上还戴着丝巾,但周爱华脖子上没了,有些好奇,“你咋把丝巾摘了?带着挺好看的啊。”
没等周爱华说话,林兰就笑着道:“大嫂怕过会进灶房做饭落上灰就先摘了。”
周爱华抿抿嘴反驳了句:“不是,我就觉得脖子上有东西有点不得劲,先摘了缓缓。”
林兰道:“我倒没有不得劲,我觉得戴上这根丝巾后既暖和又舒服,要不是晚上睡觉得摘下来,我连睡觉都想戴着。”
这边三人有说有笑的先一步去了灶房,后面王桂芬正拉着林大花在说叶桑给叶长胜找了个去京市当临时工的活。
林大花一听,简直比妯娌本人还激动,催促道:“去啊,这么好的事傻子才不去,是桑桑给长胜找的么?光给人看大门就有工资拿不比在家种地强?去京市后户口咋弄?饭要咋吃?自己扛粮去么?”
王桂芬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妯娌打断了,这会也只能顺着她的话往下答:“桑桑说可以把户口转到医院,到时候吃商品粮。”
“那你们还想啥?去啊。”
“主要是桑桑他们想让我跟着一起过去,但是老大老二那…”
林大花一摆手:“那就去啊,老大老二老婆孩子都有了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当时咱不也是他们这年纪就开始张罗着自己过起日子了?大不了往后你们不在,我跟你大哥看着他们点。”
这次王桂芬喊大伯哥跟妯娌过来吃饭,除了有叶桑跟叶平湖回来的原因,主要还是想把俩儿子托付出去,没想到她这还没张口只是起了个话头,她嫂子那先大包大揽的把事都接过去了。
把这事定好后没过几天,叶长胜跟王桂芬要跟着小闺女和小儿子去京市享福的消息就在生产队里沸沸扬扬的传开了。
因为去京市得坐火车,而坐火车又要火车票,买火车票得要介绍信,所以叶长胜前脚来找李向前开完介绍信,后脚他跟王桂芬要去京市的消息就从李向前这传出去了,大伙一开始还不信,有人去叶家问,从他们口中得到准确消息后,生产队这些人差点没眼红疯掉。
起初王桂芬还会给他们解释叶长胜是去给医院看大门的,但在生产队的人眼里看大门就跟享福差不多,不用下地干活,就干看大门,多好的事,不止有工资拿,往后还能转成城里户口,吃上商品粮。
在老百姓眼里,能吃上商品粮那简直比不用下地诱惑还大。
年初二这天叶桃抱着孩子领着男人回了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