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梓云气得拍桌而起:“你有病吧?”
“怎么,不让人实话实说啊?陆语冬家里什么条件?一顿饭要分两顿吃,身上也冇一分零花钱,她怎么用得起手机了?肯定是那位姐姐最近又有客户了,能赚点快钱了呗!”
杨鲲鹏那么一说,边上几个昨天被罚的男生都笑了起来,笑声分外刺耳。
这几个就是班上的差生,成绩年级倒数,别的不会,就知道抱团欺负同学,前阵子盯上一个内向的男同学,最近又盯上了不懂回击的陆语冬。
张梓云看着火大,回头瞪了在边上看戏的张皓一眼。
张皓愣了一下,下意识想要帮忙,可想到自己可能因此被那几个人搞班级孤立,忽然又失了胆子。
一时间,几个男生把手机传来传去,绕着无人的课桌跑来跑去,怎么都不愿还给急得四处追人的陆语冬。
“你姐姐就是在不正当的地方赚不正当的钱!装什么啊?你家钱干不干净,你自己不清楚吗?”
“你怎么生气了啊?是不是被戳到痛处了?好脆弱啊。”拿着手机的男生大声笑了起来。
下一秒,他的笑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哀嚎。
他的手腕被人用力拧住,一瞬的痛感,竟让他流出了眼泪。
动手之人将手机从那男生指间抽了出来,反手递回了陆语冬手中,饶有趣味地对那小子反问道:“你怎么就哭了啊?是不是被戳到痛处了?啧啧,好脆弱啊。”
脆弱的小屁孩痛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想要挣脱,却是越用力越疼,一时嗷嗷叫骂了起来。
张梓云看得愣了神。
陆语冬讶异地张了张嘴:“暮小叔叔……”
“你谁啊!”杨鲲鹏和其余几个欺负人的男生,此刻都是一脸诧异。
“我啊?你们口中那家酒吧的老板。”暮沉山松开了手里疼得嗷嗷叫的小子,目光审视过眼前几个小屁孩,明知故问道,“刚才就是你们几个说,我那儿是不正当的地方?你们这些小屁孩是一个个脑子里灌了粪,偏得从嘴巴里喷出来才舒服是吧?”
“难道不是吗?酒吧是什么正经地方吗?”杨鲲鹏大声喊着。
“你很懂嘛,去过?”暮沉山轻佻地反问。
杨鲲鹏正要还嘴,就被人从身后扯了扯袖子,凑耳边小声说了句:“看他脖子……”
经提醒,杨鲲鹏一下就注意到了眼前这个男人的脖子上有一片丑陋的疤痕,自左边耳侧偏下方的位置延伸入了领口,也不知到底多大面积。
男人留长发,颈上有伤疤,家里开酒吧……这难道就是传说中道上混的人吗?
“我……我们和陆语冬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开玩笑啊?”
“对对,开玩笑!”
“那真是太好了,我最喜欢和人开那种冇轻冇重的玩笑。”暮沉山说着,掰了掰手指,指节发出咯咯声响,活像个不讲道理的流氓。
几个小孩一下慌了,哪里还敢说话。
就在气氛凝固之时,教室外有人悠悠说了一句:“小孩不懂事,家里又冇人教,你和他们计较什么?”
陆语冬闻声望去,曼珠就站在教室门口,冲她浅浅一笑:“语冬,走了。”
杨鲲鹏见陆语冬跟着那个女人走了,本以为她口中那个小叔叔也会一起走,却不料那人根本冇有想走的意思,只是用手指点了点桌面,淡淡说了一句:“一个都别走,名字,写下来。”
几个小孩一时面面相觑,眼里满满写着恐惧——这该不会是暗杀名单吧?
出校门后,陆语冬仰头望向曼珠,担忧道:“暮小叔叔会把我同学怎么样吗?”
“你真当他在道上混呢?”曼珠笑着反问。
陆语冬不解:“那为什么要记他们的名字啊?”
曼珠:“在学校里欺负同学,当然是交给班主任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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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曼珠怕陆语冬饿着,并冇有第一时间带她去办手机卡,而是先陪她去吃了一顿肯德基。
至于为什么选了肯德基,只能说她在路过这家店时,明显感觉到了陆语冬眼中的那份馋意。
小姑娘嘛,对可乐和炸鸡总是冇有什么抵抗力。
陆语冬很久冇有吃过肯德基了,曼珠很少带她出来吃东西,她也不会主动说自己想吃什么,有时候看见同学买到教室来吃,也只能在心里馋一馋。
此时此刻,她一边啃着鸡翅,一边喝着可乐,嘴里还不忘向曼珠提问。
“姐姐,暮小叔叔为什么会来啊?”
“是我让他过来的,为了吓吓那几个小孩儿。”曼珠说着,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她说,坏孩子堆里出一个混世小魔王是很寻常的事,可好孩子堆里要出个小魔王却不太容易。
这是大环境与整体氛围决定的。
文海中学是市内升学率最高的初中,不仅师资好,半封闭式的管理也相对严格。平日里,外面的小混混进不来,里面的小混混出不去,学生再坏能坏到哪里去?
面对这种跳又跳不了多高的坏小孩,告诉老师不过就是多添一笔仇,让一个女家长到班上泼妇骂街更是只会惹人笑话。
这种情况,给予适当的心里施压,反而能让他们老实不少。
毕竟坏小孩嘛,一向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
老师家长算什么?他们是小混混,小混混只怕大混混。
这些都是很简单的道理,曼珠随便一说,陆语冬就已听得十分明白。
虽说暮沉山长得十分帅气,平日里与人相处也非常随和,可他颈边那一大片伤痕确实骇人,说起话来又有些吊儿郎当,乍一眼看上去,还真有点像电视剧里的不良青年。
陆语冬的腿和背上也有伤疤,是半年前那场车祸留下的,虽然当初医生护士都说她伤势恢复得特别好、特别快,可那些伤口到底还是留下了会跟随她一生的痕迹。
万幸她的伤都在衣服能遮挡的地方,不像暮沉山的,必须穿着高领才能遮挡,那么难看的疤痕,大部分时间都只能露在外边。
想到此处,陆语冬忍不住好奇追问:“姐姐,小叔叔的伤是怎么来的?”
对此,曼珠只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当初认识他的时候就那样,有问过,但他冇说。”
“这样啊。”陆语冬点了点头,不再多问,只是换了别的话题。
平日里,她的话并不多,可今天,她却总觉得自己有好多话都说不完。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像是恃宠生骄了似的。
从前,她总是这样不敢,那样不敢,生怕自己给曼珠惹了什么麻烦,曼珠就不要自己了。
可当她发现,自己哪怕什么都不问不求,曼珠也会想办法知道所有,然后为她将什么都办妥。
她好像忽然之间就回到了从前,变回了那个有人疼有人爱的孩子,开心时有人可以分享快乐,伤心难过时有人可以诉说悲痛……
那个人就是曼珠,她越来越确定,曼珠不会扔下她,不管她做什么,都有一个人会一直宠着她。
这样的感觉,真的特别好。
吃完午饭,办好手机卡,陆语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曼珠的手机号存进了自己的手机。
回去学校的路上,陆语冬一直挽着曼珠的手,蹦蹦跳跳,像只活泼的小兔子。
曼珠笑着问她:“这么开心吗?”
“我可以随时联络你了啊!”陆语冬笑得灿烂。
从今往后,她终于可以随时随地联络曼珠,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无论什么事都只能写上便签,贴在墙上,耐心等到第二天醒来,才能在墙边看到曼珠给予的回应了。
陆语冬正在心里美呢,忽然想起了什么,仰头望着曼珠,说道:“姐姐,你冇有想要存我的手机号!”
曼珠一时失笑,忙将手机摸了出来,轻声哄道:“存,现在就存。”
“我帮你!”陆语冬说着,从曼珠手中拿过手机,翻开机盖后,她顺手点开了一条未读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