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同人)悖论组曲(9)

再额外问一个问题?然后就盖棺论定为一个完全无效的科学研究?

“那天下午在巴兹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想打开你的头骨,一探究竟。”

John抬起头,回给他个微笑,“没错,我多少也有点儿那个感觉。所以毫无遗憾呐。你真是干得不错。”

Sherlock不想再费事儿在沙发上保持平衡了,干脆滑下来,笑得像个五岁孩子。

“可你知道么?”John补充道,“Sherlock。基督,你怎么啦?Sherlock,你知道我当时想的是什么吗?”

“什么?”Sherlock问,平静了一点儿。他很想知道。

“我以为我会比现在心烦得多。”

“嘿,你至少错得不太离谱。”

差点儿笑出眼泪,Sherlock竭力试图控制住自己。他的手按在胸膛上想把笑声禁锢在里面。笑得这么厉害,实在是有失尊严。可显然John Watson是个疯子,这太滑稽了。同时也是个神奇的发现——Sherlock没准儿是个高功能的反社会者,可他的同居人John Watson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欸,你可真能笑,”John宠溺地说,一边抖着报纸,“这又不是在犯罪现场。”

错,Sherlock想。

又一次笑趴在了地上。

第二天有人往新苏格兰场扔了一个毒气弹。三人负伤,无人遇难,这让John很高兴,尽管Sherlock并没怎么表现出来,就他的犯罪审美来说,对此结果也比较满意。谋杀引人入胜,死亡永远魅力无穷,可爆炸就仅仅是混乱了。当今犯罪者的手法真是令人难堪,他们的水准怎么降得这么低劣。Sherlock曾读到过有个人,用冰锥插入脊椎杀死他的同事,这样一来证据就会化为乌有,Sherlock恨不得去和那人握手。当然,之后是逮捕他。

找到投弹者用了九小时,他们把他堵在,靠近圣詹姆斯的一幢很不错的高层公寓里,他拿着一把大刀和两个手雷据守在那儿。警察们自然还没到。接着就是场精彩的打斗,最后,之前那像模像样的公寓就成了这个德性:

一个手雷在餐厅里炸了。红木、蓝色瓷器和象牙色墙皮的碎片到处都是。另外一个还插着安全针的手雷,滚进了隔壁房间红色条纹沙发的底下。

一个巨大的玻璃茶几四分五裂,几乎全碎了,上面躺着个昏迷不醒的投弹者。

Sherlock身上覆满墙灰,火药味儿刺鼻,仿佛手雷就在他旁边炸开,却毫发无损。

John也几乎无恙,只有一片茶几的碎玻璃,穿过他的薄外套,卡在他肩头,而当下他正把那玻璃拔出来。连眼都不眨一下。

“有时候,”Sherlock低语,“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吃掉你。”

然后他顿住了。接下来的1.46秒,Sherlock脑子里想的是这些:

操,

一定是肾上腺素在作怪,笨蛋,上帝你真是蠢透了,目前不可接受的单子上有二十六个条目,你偏在案子中间脱口说出第二十一个,是因为打斗中他手动作的样子,是不是,那些稳定的肘拐,上帝,他握枪的样子,就仿佛那枪是他胳膊的一部分,技艺超群,他是如此出色,那么稳定,简直就是奇迹,有若端坐高山之巅饮茶,而难道你觉得他想听听二十一条说的是什么吗,现在你可再也见不着他的沉着了,没门儿,哪个脑子正常的会成天跟着个,想拿他当晚餐的家伙跑。虽然你每次只想吃一点儿,一些他身上不至关重要的部分,否则很快你就没得吃了。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一般人不过就是出去吃个点心,看场电影,上帝,这真令人可恨,所有这一切,都十分可恨,他们都忙忙碌碌地去那么多地方,而那些地方本身又是如此乏味,极其枯燥,没人像John那样,看看他,他是多么安稳、沉静、不慌不忙,他的内心深处是那么狭小无声,他永远也体会不到,你想要安静下来所付出的一切,但也许,如果他在你身边待得时间足够长,你也能学会点儿窍门,可现下,他自然不会留下来,因为你觉得告诉他,你认为他挺好吃,是个好主意,你个他妈的笨蛋,笨蛋,笨蛋。

“哦,上帝,来吧。”John咕哝着,把玻璃碎片丢在地毯上,倾轧进Sherlock的嘴唇。

Sherlock捉摸在John碰到他之前,他的嘴就是张着的,不过他也不能确定,因为刚从纯粹的恐慌边缘清醒过来一秒半。不过,不能准确回想起细节只烦了他一小会儿。他的手指成拳抓着John的外套,全是牙齿舌头火热还有好的,而他需要John再靠得近点儿,基督,医生尝起来就像没有甜味儿的蛋糕店,只有美好、热气腾腾和盎然生气,他们的身体契合的亲密无间,之间却隔了太多层衣服,他紧抓在John外套上的手,不再满足于仅只扯动那黑色布料,因为这件外衣需得脱掉。

他站开一步。那感觉就像被截断肢体。

“别,停——别,你干嘛停下?”

撕扯掉John的外衣用了2.35秒,时间还是用得太长。

“你看来像个他妈的罪案现场。”Sherlock喃喃着。

停下来脱外套是个坏主意。他把John穿着的黑衬衫从他肩上扒下来,露出他肩头上淌着血的像个小嘴的伤口。

非常像张嘴。只是更红。

“操它的,”Sherlock想,低头吻了上去。

“你也像个罪案现场。”John喘息着说。

唇上还沾着血的侦探微笑起来,一切都极其美妙。显然被Sherlock的舌头舔舐伤口不会毁掉这一切。或是看起来如此,因为对方的一只手正环在Sherlock紧凑的腰间,另一只手狂乱地揉进他的卷发。

“我爱罪案现场。”Sherlock暂停对John伤口的舔弄说着。似乎让John理解他的话是件异常重要的事。“John,我爱它们。”

“我觉得我——上帝——自己恐怕也爱罪案现场。你到底在——”

“唾液是天然的抗菌剂。”

“我,是的。没错。这倒是真的。”John嘶声道。

“你尝起来太棒了。哦,就像暴风雨混着咸奶油面包和铜制硬币。”

“你能尝出暴风雨来?”

“你就没闻见过暴风雨么?”

“你是说电流的感觉?”

“没错,还有——”

“面包?”

“闭嘴,像这样,闭上嘴。”

这回当Sherlock的舌头滑进John的嘴里,John开始滑落到地板上,在Sherlock看来,那真是个绝佳的主意。一个绝对出色的主意,而同样美妙的还有,Sherlock早已扔掉外套,积雨云色的衬衫正被从肩上拉下,而由John的鲜血和唾液构成的混合味道,让他想起,当他第二次拒绝骑士头衔时,Mycroft送他的那瓶八千块钱的勃艮地白葡萄酒。那酒有着矿物,些微苹果,隐隐醋酸,和某种奶油,他无法确定是爱尔兰还是法国奶油,的味道。假使Sherlock能想出种科学方法,瓶装起这种味道,他一定会去试试地。他扯开了John的腰带。

“这打算可不怎么样,”John说,已经把一只手挤进了Sherlock的裤子,因感觉到Sherlock贴着他嘴唇发出的喘息声而颤抖。

Sherlock掀起嘴角,在尽量不干扰接吻的角度下笑着。每次亲吻John,都让他更加肯定,这感觉几乎要比实际的性爱还要好。吻着John,他感觉,和他真地在John身体里面一样亲密。

“这当然不是个好主意,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这样干的原因。”

“哦,没错。很精辟。”

“那人的确没知觉了吧?”

“至少得昏一个小时。”John报告道。

“多谢你的赞美,John,不过根据现在的情况,我恐怕未必能坚持那么令人钦佩的——”

“Sherlock。脱。掉。你的衣服。”

Sherlock大笑,真是疯了。一切都太疯狂了。可在这个似乎是他们所创造的癫狂世界里,Sherlock根本不是一个怪胎。在这里他挺正常。而这夺人心魄。

他外套口袋里有凡士林,上面写着护唇膏,不过那只是生产厂商,对于他们产品有那么多繁复用途的,谦逊之言。既然安全套的问题已经讨论过了,他发现,原来John对性的态度,和他的为人处事一模一样:清白活泼又开放温柔,还不过分讲究。那真是太好了,因为Sherlock发现自己,没法在这儿再浪费一点儿宝贵时间。通常,他会先用前戏实验,直到把John折磨地马上就要抖成碎片,或是起来扇他才行,可这回不同。他能在舌尖尝到John的血味儿,他需要他更近一点儿。他看着John所能想到的一切就是再近点儿,这会儿,那渴望简直非比寻常,而反正John也不想他再磨蹭了,从他的表情就能看得出来,满脸绯红,麦草色的头发乱成一团,眼睛在那些纤细睫毛后面熠熠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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