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那些能毁掉黎琛的料反倒成了他的催命符,这件事可大可小,如果陆裴执意追究,那么告上法庭他绝对讨不着好。
这是第一次殷守成真正意义上晓得陆总的厉害,他就像极有耐心的猎人,等着猎物一步步地自投罗网。
所以他得意了大半辈子,最终却要灰头土脸地来讨个原谅,跟一个无知妇孺一起。
“你在家里等我,我处理完回来,然后咱们一起去宠物店物色狗狗。”陆裴露出一抹温柔的笑。
养狗是他们昨天决定的,但黎琛有这个想法很久了,猫狗双全的人生才叫圆满。
黎琛抿抿唇,和陆裴在一起后好像整个人都懒散锈蚀了不少,因为他知道他的哥哥会照顾好他。事实也的确如此,所有的不好都被陆裴挡开了。
“或者你想和我一起去吗?”陆裴敏锐地注意到青年细微的情绪变化,稍微一想便知道怎么回事了,“琛琛长大了,哥哥确实应该从保护者的角色转变为……”
“并肩作战者。”黎琛轻轻接上对方的话,唇角轻扬,展露笑容。
殷守成毕竟是殷家掌权人,在商场上有一席之地,陆裴代表的陆家不能把人逼得太紧,也不能让两家闹得太难堪。
黎琛深知这点,而且他也不想让哥哥为难,所以有些原谅的话他率先说了出来。
一棒子一个枣儿,这道理谁都懂,更何况经此一事殷守成愈发明白陆裴不能惹的事实,他犯不着为了一个搞不到手的人跟陆家鱼死网破。
因此殷守成很快被打发走了,只剩下疯疯癫癫、贪婪盯着黎琛看的吴艳兰。
从事实上讲,吴艳兰是原主的生母,和黎琛没有多少关系,但黎琛既然借由原主的身体重生,有一些人际关系是不得不认的。
陆裴这时候便坐到了另一边,由他的小恋人去处理这件事,这是对对方的尊重和信任。
吴艳兰一眼就瞧见了儿子手指上戴着的婚戒,她浑浊的目光里爆发出一抹光亮,舔了舔干涩的嘴皮子,故作亲昵地喊黎琛的名字。
“小琛啊,妈从网上知道了你和陆总的事儿,复婚好啊。陆总一表人才的,又帅又有钱,你们俩能重新在一起那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你可不能再使小性子了!”
原打算默默喝茶的陆裴坐不住了,他放下茶杯,皮笑肉不笑地冲频频往他这里看的女人说了句:“阿姨这话说错了,能和琛琛重新在一起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吴艳兰就跟没意识到他语气有多嘲讽似的,眼睛里冒着精光,“哎哟陆总还喊什么阿姨啊,那多生分啊,直接喊‘妈’就成了!”
吴艳兰这辈子唯一的优点便是会顺杆往上爬,从网上的那些照片和报道里,她知道这位陆总是真的爱上了她儿子,所以她才敢这么攀关系。
再怎么说,黎琛都是她肚子里掉的一块肉,还能不认她、不养她?
然而事实证明她的想法错了,因为她的儿子看着她,眸光里既无小时候的濡慕,也没长大后的厌恶,而是一片冷漠。
“吴女士说话太不自重了,陆总的妈妈可不姓吴。”黎琛在女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下,淡淡补充了下一句,“当然,我也不配有您这样的母亲。”
说完这句,黎琛感觉轻松了很多。
想必这也是原主一直想说而没有来得及或者没有勇气说出来的话吧。
如果不是原生家庭太过不幸,不是母亲和舅舅无尽的贪婪索取,或许原主不会走上下药设计爬床卖身这条路。
彻底赶走女人后,黎琛闭上眼缓了会儿,在陆裴担心的注视下释然一笑:“我没事的,哥哥。”
养狗狗和复婚的事儿提上了日程,这场万众瞩目的豪华婚礼于某个晴朗温暖的周末进行。
带着亲朋好友和粉丝们的祝福与爱,黎琛终于和他的小哥哥走到了一起。
当天下午,宋如深很晚才来,他没有惊扰到任何人,只希望见黎琛最后一面。
陆裴压着青年亲了好一会儿才放开,说:“去吧,我等你回来吃晚饭。”
很温馨寻常的一句话却让黎琛浑身充满了力量,为他和宋如深的告别。
约定好的地方在陆宅的花园里,黎琛过去的时候宋如深正站在池塘边喂鱼。
他的听觉很灵敏,几乎是在黎琛靠近的刹那便转过了身,冲他露出一抹温和的笑,说:“你来啦。”
黎琛点点头,步履轻快地走到他身边,抓过一把鱼食洒到池塘里,看鱼儿们争先恐后地涌上来。
两人静静呆了会儿,黎琛率先开口:“今晚就走吗?”
宋如深扭过头深深看了眼青年的侧脸,像是要记住些什么,又好像只因为是最后一眼,所以看得再深刻些。
他说:“嗯,今晚八点的飞机。走了大概就……不会回来了。”
从前他出国是为了和陆裴分开一段时间,让彼此都清醒一下对对方的感情,而现在并没有什么客观或主观原因,他出国或许只是为了看看这个世界。
世界这么大,不看看可惜了。
“今天的婚礼很美好,我看到你和他笑得都很开心,这就够了。”宋如深没等到黎琛的话,便自顾自说了起来,“时间过得真快,没想到这一年间发生了这么多事。”
“真的不回来了吗?”在他说这些的时候,黎琛偏过脸,认真问道。
宋如深一愣,继而说:“大概吧。”
“可是国内有这么多好吃的,这么好玩的,还没吃够玩够怎么行?”黎琛一本正经地举例,几乎把他所能想到的所有美食、名胜古迹都列了出来。
最后,他喘了口气,张开怀抱,说:“如深,我的朋友,等你回来,一起玩。”
宋如深彻底愣住,等反应过来已经紧紧抱住了眼前的人,声音哽咽:“好,一起玩。”
我们至少还是朋友。
第97章 番外二:我的弟弟(上)
作者有话要说:作话放前面提醒一下,这章是哥哥第一人称视角描述,可能稍微有点点虐,求轻拍(话说第一人称写得好顺手啊hhh),这个番外还有下的~
十岁那年, 我逃离了那个所谓的、令我倍感窒息和痛苦的家,和一个小男孩来到了孤儿院。
这于我而言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因为当年被养父养母领走时, 我没想到我还会再回到这样一个地方。
然而这次又很不一样,因为我认识了一个非常可爱、非常漂亮的小天使,小天使说他叫黎琛。
他问我我叫什么, 我赌气地不想用养父养母给我取的名字,可我一时间想不出什么好听的名字能和“黎琛”这两个字相配, 于是最后我妥协了。
我听到我用生平最温柔的声音对小天使说:“我叫秦颂。”
孤儿院的日子大同小异, 但这里显然比我之前待的那个地方要好,院长爷爷真心爱护这里的每个孩子, 关爱他们健康成长, 让他们读书写字。
爷爷没有问我从哪里来, 只是默认了我的加入和住下。
因为我比这里的孩子们都大,又读过几年书, 所以带孩子们乖乖上课的任务便落到了我身上。
我想我是偏爱小天使的,尤其在对方第一个甜甜地叫我“哥哥”后。
其他小朋友总说为什么秦颂哥哥对黎琛那么温柔那么好,每次都亲自辅导他的作业, 还和他同吃同睡,有什么好东西都先想着他。
每每这个时候琛琛都会挽着我的胳膊, 冲他们故意做鬼脸,然后拉长调子用又奶又甜的嗓音说:“因为他是我的秦颂哥哥呀, 当然对我最好!”
是的,因为他是我的琛琛啊, 当然对他最好,我在心里一本正经地表示认同。
黎琛真的是上天赐给我的小天使吧,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烦恼和忧愁, 哪怕我离家出走这么久,我的养父养母从来没有找过我。
我想,这一辈子都和琛琛在一起吧,我们是彼此唯一的家人。
为什么说几乎没有烦恼和忧愁呢,那是因为有的时候琛琛闹腾起来还是很磨人的。
比如他有段时间非常挑食,胡萝卜、小青菜都不爱吃,为此疼爱他的食堂阿姨都快愁秃了,于是我吓唬他,不吃蔬菜长不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