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比斗,还是表演?”
文运不解。
两人在场上的冗余动作太多,几乎都是在浪费灵力制造各种术法,真正的杀招,却没有几个。
对于从小就被教育,灵力至关重要,决不能浪费一分一毫做无用功的文运,看得直皱眉头。
这要是发生在鸿蒙界,怕是,一招就要被人给打得爬不起来。
“哈哈哈,小丫头,你第一次来不知道,这第一场啊,都是暖场活动,算是表演赛。”
来比武场的人,不仅仅是修士,更多的是知晓修士存在的一些有身份的凡人。
对于他们而言,法术越绚烂,就越精彩。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比武场,要达到炼气五层才能参加。每次至少有三场炼气期与三场筑基期境界的比斗。
其中炼气期与筑基期的第一场,均是类似表演赛的性质,只为了打斗场面好看,让那些花费了昂贵门票进来的普通人觉得物有所值。
一场花里胡哨的表演很快结束,主持人从天而降,停留在半空中,点燃了现场的气氛。
“天啊,真的有人可以飞啊,这一趟真的是来对了。”
“好帅好帅啊!”
“天哪!竟然是我胡,妈妈呀,我要疯了!”
第145章 你不姓文
主持人一身白色道袍,长袖飘飘,长及脚踝的青丝,被一根白色缎带松松挽起。
眉目清秀,神色淡然,双脚站立在四尺长剑上,仙风傲骨。
文运扬眉,“老胡?”
“哈哈哈,小丫头,我还以为你与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不一样,原来也是追星的。”胡胜大笑着摇头。
主持人正是目前宇夏国内,炙手可热的实力派偶像,胡池苏。
胡池苏身上自有一股仙气,被影迷们戏称为下凡历练的神仙小哥哥,颜值耐打,气质卓绝,出演仙侠类作品,更是能将其中的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
演技出众,又多才多艺,能文能武,迷晕了一众女性。上至八十,下至八岁,无一不是他的粉丝大队成员。
何思思,就是胡池苏的众忠实粉丝之一。
胡池苏从十八岁出道,至今已经三十二岁。
何思思从小学五年级时,看到电视里的胡池苏饰演的人物,就曾抱着电视大喊,非他不嫁。
文运从那时候开始,就被何思思荼毒,被迫接受了七八年的海报画像等的侵害,自然对胡池苏的模样,深入脑海。
近看真人,胡池苏更加俊朗,有让人疯狂的本钱。
文运转头仔细看了几眼李迟暮,笑道:“跟阿右差不多好看,但是没有阿暮好看。”
小黑豆紧急插话道:“更没有美人师尊好看,对不对,主人?”
文运:“那还用说,师尊是天上地下最好看的人。”
徒弟眼中出美人,这是文运对于师尊的一种无脑尊崇。
李迟暮被文运称赞,抿着嘴笑了。
“我有个好朋友喜欢他,没想到他竟然是个修士,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
文运撑着下巴,思索着去找胡池苏讨要亲笔签名照的可行性。
“思思吗?”
“嗯嗯,要是让思思知道我看到了胡池苏,她怕是要羡慕得要疯了。”
何思思对胡池苏的喜爱有多疯狂,从为了能看见他,走进他的圈子,而选择了读她并不喜欢的艺校就可以看出来。
追星女孩,何思思是也。
胡池苏对着众人轻轻弯腰,拱手作揖,仙气飘飘,又是引来一阵尖叫。
“大家好,我是胡池苏,今天将由我为大家主持。”
“啊啊啊啊~!”
胡池苏微微一笑,右手向下一压,场上立马安静下来。
“接下来,是大家期待已久的第二场比斗,炼气十层的‘送水专业户’,对抗炼气九层的‘最可爱的小蚂蚁’。”
文运紧了紧手中的茶杯,“……”两个名字都有些熟悉的感觉,莫名有不好的预感。
胡胜:“小丫头猜,哪个是阿右那小子?”
“送水专业户。”
“你怎么这么肯定?”胡胜吃惊。
文运不解,看着胡胜道:“教官,‘长右’不就是传说中的水兽吗?”
书里有云:山中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如吟,见则郡县大水。
长右,这不就是妥妥地送水专业户,而且还是一次性超大量。
胡胜露短,也不见羞愧之色,“原来竟然是这个意思,这小子也不说。小丫头不愧是学霸,懂得还挺多的啊。”
“你们这些大家族取名字就是有意思。又是长右,又是迟暮的,既要好听,还要追求什么意境,哪像我简单明了,我爸就希望我以后能成为人生赢家,就叫我胡胜。”
李迟暮从空间里,取出茶具,烹茶。
“阿右出生时,有前辈批命,说他命中缺水。”
宇夏人信命,缺啥补啥,名字中能体现一大半。
缺水,就取名长右,所到之处,皆生涝害。
胡胜啧啧了两声不予置评,转头询问文运。
“小丫头,你的名字,不会也有什么大意思吧?”
文运露齿一笑,“当然有。‘运命惟所遇,循环不可寻’。
奶奶说,人一生的命运,何其缥缈不定,好坏皆是由于遭遇不同,其中的道理,就像周而复始的自然之理一样,无法追究考寻。所以给我取名,单一个运字。”
胡胜听得一愣一愣的,给文运竖了个大拇指。
“可以啊,小丫头的奶奶,看起来,也是个有学问的人。”
敢情这里,就他一个人,名字是捡来的。
文运噗嗤笑出了声,“胡教官,骗你的。其实我是奶奶捡到的,奶奶认为我是命运给她安排的孩子,才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小运。”李迟暮凝眸,揉了揉文运的头。
他们都还不知道,文运竟然不是黄奶奶的亲孙女。
“那小丫头,你不姓文?”
“你才不姓文!”
“我本来就不姓文,我姓胡。”
胡胜打闹了一会,看文运没有伤心之色,才笑着提到,“小丫头,不想找找自己的亲生父母吗?”
“不急,顺其自然,我奶奶对我挺好的。”
胡胜追问,“你身上可有什么信物之类的,我们帮着找找也好,早点找到,也能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
胡胜真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心大的小女孩。
知道自己是被父母丢弃的,竟然还能如此淡定。
他是不知道,文运目睹了自己出生后的整个过程。只要文运有心寻找,自然是能快速将身世打探清楚。
以前顾念着自身不够强大,怕惹来麻烦,如今升到了筑基,确实可以着手调查一番。
既然占了这俱身子,总得为她讨个明白。
也不知道那个便宜美人娘亲,现在是否安全。
她这容貌,也得想办法恢复了。
文运滴溜溜地转了会大眼,从空间里将那块小时候包裹自身的正红色布匹拿出来。
布匹上凤凰栩栩如生,愈展翅飞翔。
胡胜摸着脑袋,“这一块寻常的布,能看出什么。”
李迟暮却眼露惊讶之色,走到文运身边,触手一摸,一片温热,旋即翻开布匹到背面。
背面的颜色较正面稍浅,是桃红之色,绣着一副百鸟朝凤图。
这布匹还是,难得一见的双面绣。
背面用手触之,却清凉宜人。
李迟暮敛眸,“这是由昶凉双蚕所吐的丝,织就的布匹。”
第146章 昶凉蚕
昶凉蚕,总是一雌一雄在一起,雄蚕体热,雌蚕体凉,两只常形影不离,生死同时。
一生只吐一次丝,丝尽而亡。
两者的丝混合相缠,就成了昶凉丝。用昶凉丝织就的布匹,做成的衣服,冬暖夏凉。
昶凉蚕难得,昶凉丝更难得。
只有一丝世家大族才会饲养。大都被修仙之人所掌有,少数一部分,流露出去,被凡人中的权贵掌握。
文运的身份,非富即贵。
且文运的灵根,甚好,出自修仙世家的可能性最大。
布匹上刺绣图案所用的近似银丝倒是普通,但绣针缜密,技艺精湛,双面绣,神韵皆有,也是不同寻常。
从两者出发,定然能找到许多线索证据。
胡胜称赞,“果然世家大族出来的就是不一样,这一块布,你竟然看出了这么多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