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落满脸见了鬼的表情:“我敢烧,你敢吃吗?”
莺歌和她大眼瞪小眼:“好像用火烤烤就行?”
“不然简单点,还是加点水加点盐吧熬个汤?”
月落觉得后面这个提议比较现实且难度最小,只要洗干净扔锅里,了不起也就是咸了淡了的问题,这段时间他俩吃肉都是这么凑合过来的。
就是不算美味的汤喝多了胃里直冒酸水,而且汤里的肉也不好吃。
在厨艺方面两人一脉相承没有天分,所以两人偶尔会用银子或者食材和附近的村民换些现成的吃。
月落和莺歌认真思考了会儿,觉得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正是那个“偶尔”。
第四百七十八章 我活该
看够了乐子的霍锦和终于开口:“我来吧。”
他很友好地表示:“别的不行,烤肉这活我还算比较熟悉。”
这也算是每个边关将士的必备技能了。
莺歌狐疑看他:“你?”
月落也挺不好意思地说:“不合适吧?”
哟,不信?今儿他还非得给这两人露一手了。
他果断就脱了外衣开始卷袖子:“柴呢?我先给你们搭个土灶!”
也不全都是为了炫耀,主要是如果用锅的话,他也不会。
在外行军,那不都是随便挖个坑支棱个木头架子就开始烤了么。
小院子升起寥寥炊烟,莺歌见霍锦和真有点儿那意思,就很不服输地去蒸了锅白胖胖的馒头。
馒头出锅的时候,烤肉也香喷喷了,三人就着馒头和肉吃了个饱,感觉他们仨就这么搭伙吃饭好像也还挺和谐,这么一想似乎距离也拉近了。
霍锦和貌似不经意问:“你们一看就不是苦日子里出来的人,干嘛非得待在边关?”
莺歌还没回答呢,月落气呼呼地说:“做错事被罚的。”
她一直觉得莺歌带她来边关是因为她将姑苏阁屯了好几年的物资全给了五皇子的关系。
莺歌听出这层意思也就没解释。
霍锦和又道:“罚这么重?”
月落低头放下了筷子,满脸苦大仇深:“我活该。”
霍锦和就纳闷了:“你这是认罚还是不服气呢?”
月落很诚实:“认罚,但是我不爽。”
莺歌一口馒头呛在喉咙里顿时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月落没好气幸灾乐祸:“让你成天蒸馒头!噎到了吧,哼!活该!”
说完却也推了碗骨头汤过去:“有汤自己不知道喝啊?”
霍锦和对这俩兄妹独特的相处方式感到惊奇:“你们……平时也这样?”
莺歌半是好笑半来气道:“见笑了,舍妹顽劣。”
“顽劣个屁,”月落当下就顶了回来,“罚我的就是他,换你你能对他有好脸色?”
霍锦和拿过一个莺歌蒸的馒头,发现这玩意儿捏下去居然很快还能弹回来,手感和远朋楼的馍夹肉极为相似,顿时就生出几分感慨。
恰好这会儿莺歌尝过了霍锦和出品的烤肉,觉得味道还不错,就顺手切开馒头把肉包了进去。
霍锦和眼睛一亮,依葫芦画瓢,吃完之后发出感慨:“可惜少了酱……”
莺歌神色很是肉痛的纠结了一会儿,转身从屋里拿出个罐子,打开后特别抠门的只倒了小半碗。
霍锦和鼻尖动了动,二话不说用筷子沾了酱塞进馒头中间,嗬,那滋味!
相同的饮食爱好让霍锦和对莺歌这个细皮嫩肉的寡言公子生出了那么丝惺惺相惜,吃人嘴软,他顺口就说了句公道话:“要只是罚你,他自己干嘛也过来?”
月落正撕馒头扔进汤碗里呢,闻言怔住。
她瞥了眼仿佛事不关己的莺歌,觉得霍锦和说得好像,也有道理?
她又想起莺歌护着她时受的伤,还有她险些被人欺负时,那人莫名摔的一跤,还有那人脖颈间熟悉的切口。
想着想着,月落忽然就烦躁起来。
她猛地起身冲莺歌凶巴巴道:“扇子给我用用。”
莺歌莫名其妙:“用来干嘛?”恼羞成怒要杀人吗?
第四百七十九章 拔了你的毛
月落翻了个白眼:“灶膛火没了,我扇两下,又不是没你的汤,哪儿那么多废话!”
莺歌也不让她:“说的跟你没吃我做的馒头似的。”
霍锦和觉得这两人相处的方式跟他和锦意一点儿也不一样,可两人斗嘴归斗嘴,看得出——
“你们关系挺好的啊。”
两人猛回头异口同声:“你从哪儿看出来的?”
发现和对方说了一样的话,他们又同时瞪了对方一眼扭开视线。
只不过莺歌的小指忍不住想往上翘,月落则心情更加复杂的看了一眼手中玄铁扇——那上头,缺了一角。
她咬了咬唇,莺歌为何对她这么好?
该不会还是对她有那种想法吧?
虽然如今她已经充分理解到莺歌这个大掌柜的不凡,对他的能力也生出些许敬佩,但不晓得怎么回事,每次想到莺歌和她之间有什么风花雪月,她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以前她以为自己只是瞧不起莺歌这个曾经的小倌,可现在怎么回事?她明明不讨厌他了呀……
这顿饭大家吃的都很满意,最后收拾的时候天边飞来一只鸟,霍锦和条件反射以为是萧允宸养的那只,还伸手准备接下。
结果那鸟直勾勾俯冲下来把莺歌给撞趴下了。
霍锦和以为是那傻鸟认错人或者把莺歌当成了敌人攻击,还准备上前救他,谁知刚走两步就见莺歌好端端坐地上用手指敲了那鸟脑袋一下。
“重死了!下次再这样我拔了你的毛!”
“肉在厨房自己去吃!”
霍锦和惊奇的发现这鸟居然能听得懂人话,而且被赵英打了还挺委屈,去厨房之前还很有性格在地上留了一摊鸟粪。
莺歌:……
他猜伯牙前阵子应该是见过莫向安那家伙了,全姑苏阁就只有莫向安会把伯牙宠成这德行,他们都觉得以后姓莫的要是有了娃肯定会是个混世魔王。
当然,前提是有人肯给他生。
鸟比鸟也能气死人,霍锦和觉得跟这只神气的老鹰比起来,萧允宸那只根本就是只傻鸟,和主人一样。
莺歌谨慎地绕过那摊可疑物体,打开了伯牙带来的信。
他看信的时候,霍锦和很绅士的开始帮忙收拾碗筷,并不窥视,等他回来的时候莺歌问他:“霍将军你们平时闲着的时候,有种菜的爱好吗?”
霍锦和:??
锦绣把种菌菇的完整过程和心得体会给他寄过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个层层包裹的据说装了什么“孢子”的包裹。
他原以为阁主让他等着的会是什么量大又扎眼的东西,结果竟是这个?
带着疑惑仔细看完锦绣的信,莺歌越看越惊讶。
这东西7-10天就能成熟?这一包能长出满屋的菌子?
真的假的?
那岂不是极大的解决了边关的食物匮乏和单一的问题?
要知道米粮什么的还能长途运送,蔬菜这种东西,运送损耗实在太大,很有可能送到的时候已经坏了大半。
送来的蔬菜也不便保存,往往花费大量精力送来的东西也就只能尝个新鲜,后来就索性放弃,只在边关这里种些好养活的东西,比如萝卜大葱什么的。
第四百八十章 你来掌勺
但是萝卜吃多了爱放屁,大葱那个味儿也是够可以,所以像月落这样要面子的,那是宁愿上火到嘴角全是燎泡,也坚决不肯多吃几口菜。
别说她了,就连莺歌也算准了一天最多就吃一小节萝卜,大葱那是真吃不下去,所以锦绣这消息一来,他是迫不及待的向霍锦和推荐了起来。
霍锦和觉得反正蛮族已经安分了,试一试倒也无妨。
虽然他不爱吃草,但饭桌上多个选择也是不错。
而且姑娘家们应该喜欢。
他看这个赵落月就忙的挺欢,几乎天天到菌室来看菌苗还自己认领了一片亲手侍弄。
养这些玩意儿的注意事项莺歌已经交待清楚了,所以每间菌室都有专人看管和照料,按理说不用占用太多人力。
不过挡不住这新鲜玩意儿吸引人,来看这玩意儿的美人更吸引人,菌室外头几乎天天都是一大片脑袋在晃荡。
这天霍锦和练完一套拳感觉日子差不多了,就打算自个儿去菌室瞧一眼,刚见着那场面差点怀疑屋里头种的不是菌子,是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