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
这是口疾者所用之语。
倾月懂得这些,还是因着当初刚救下闻闯时,他总是沉默寡言,不管她问什么都不怎么给予她回应,倾月便误以为闻闯有口疾,为了与他交流,特地去寻人学了这手语。
后来才发现人家不是不会说话,只是不想理她。
“是你救了我?”
少女摇摇头:不是我,是一位玄衣公子。
“他人呢?”倾月瞬间站起。
两根带着薄茧的手指比划出一个小人走动的姿势。
“走了。”无力地跌坐回床上,苍白的小脸越发失了血色。
究竟是她认错人了,还是他……
真的忘了她?
见床上病弱的女子难过到几欲昏厥的模样,农户少女担忧地快步上前,伸手搀扶住她。
被身上的触感拉回,倾月迎上少女清澈双眸中的担忧,抿了抿唇,勉强露出个笑:“我没事,多谢姑娘照顾之恩。”
她在身上寻找一通,衣裳虽被换了,但是储物袋什么的都在,便从里头翻出许多金银首饰并一箱灵石,一并堆积在少女面前。
“大恩难报,我如今也只有这些俗物,望你不要嫌弃。”
少女被满床宝光吓了一跳,拼命摇头摆首,连连推拒,比手划脚一阵,见倾月态度坚决,不由一跺脚,扭身跑了出去,没一会儿便抱着个精致的小匣子过来,塞到倾月面前。
“这是什么?”
倾月看出少女想让自己打开这个匣子,不由得疑惑伸手。
匣子一开,华光闪耀,里头之物缓缓露出,是一顶男子所用的墨玉宝冠。
这眼熟的款式,倾月近日只在一人身上看见。
所以闻闯,为了让这户人家照顾她,拿头上宝冠抵做了报酬。
身旁少女还在比划,她觉得这顶宝冠太过贵重,他们一家不过略微照顾倾月几日,实在收受不起如此大礼,便想将其还给倾月。
“他既然给了你,那便是你的。”
少女摇头,坚决不要: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太过贵重的宝物容易招来祸端。
倾月微微讶异,一位农户少女居然有如此见解。
不过不可否认,人家说的话也确实有道理。
思索过后,倾月接过宝冠,又收起了那箱子灵石,只留下那堆金银财宝:“这些你们小心存好,毁了雕饰再一点点拿去变卖,不会有事的。”
她自己耕种过田地,知道农户日子不易,没道理在人家家中白吃白喝那么些天却不给点报酬。
可能是看倾月态度坚决,少女筹措片刻,还是伸手拿了一根不大起眼的簪子。
这些就够了,她比划道。
仅仅这根红宝石金簪子,就够拿去典当个几十两银子,他们家不吃不喝得十年才能存下那么多银子。
“好。”倾月看出少女的坚持,也不为难,将剩下的东西都收了。
看到她这神仙般的手段,少女目光闪了闪,突然又将簪子递回给倾月,还直接给她跪下。
“你这是何意?”倾月被吓得连忙起身扶她,只是她伤势未愈,手上无力,竟是扶不住这凡人少女。
砰砰砰,三个响头。
仙子,小女知道此举有狭恩图报之嫌,但小女真的没办法了,跪求仙子救救小女兄长,小女与爹娘定当感恩不尽!
“你先起来,有话好好说。”倾月想扶起少女,少女却死命跪着不肯起,两人拉扯间,引来了少女母亲,头抱着粗布的妇人惊讶道:“阿米,你这是在干什么?”
倾月瞳孔一缩,手僵硬在了原地。
经过一番解释,倾月这才知晓,收留她的农户是一家四口,农户夫妻生了二女一子,大女儿自小被拐子拐卖了,至今不见踪影,如今膝下只余一子一女。
长子是农户夫妻的骄傲,他自幼聪颖,可过目不忘,五岁即可作诗书。
天才神童生养在粗鄙农家,还好这并非是个伤仲永的故事。
农户夫妻虽大字不识,没几个见识,但他们知晓读书人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故而在发觉儿子的聪明才智后,夫妻二人夜里商议良久,还是决定咬牙供儿子去进学。
好在其子不复所望,十二岁考中秀才,十六中举,可谓年少有为,让农户一家大大涨了身份脸面。
但在其十八岁去上京赶考之后,却不再见踪影,至今已有五年之久。
连第二次春闱都过了,都不见人回来。
“粮儿失踪后,大家都说他是考上进士后攀了高枝,娶了个高门贵女,嫌弃我们乡下粗鄙,再不肯回来,但是我们知道不是的,我们粮儿极为孝顺,他还说了等他金榜题名时要风风光光地衣锦还乡,来接我们一家去上京住,他绝不会如此对我们。”
沈老娘抹着泪眼,声声哽咽地诉说内心悲苦,听得旁边的沈老爹和沈小米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那你们为何肯定他遇险了?”人心莫测,还真不是父母一句“他是个孝顺孩子”,那人就真的孝顺。
那种小人一朝得势,便迫不及待抛弃过往糟粕一切的例子,倾月不知亲眼见证过多少。
抛妻弃子,不认旧人……桩桩件件,多不胜数。
她自己身上也许也在经历这一遭。
脸色一暗,倾月目光忍不住又在沈小米身上转了一圈。
越看越像,除了皮肤黝黑粗糙了些,还真的与她的阿米有六七分相似。
“大娘,您的大女儿……叫什么名字?”
还是忍不住问出口了。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有点卡文,更新晚了。
第34章 家
“大女儿?”沈老娘愣了愣,可能没想到自己正哭诉儿子的悲惨呢,被给予“救命稻草”重责的仙子却莫名其妙地问起了她已经失踪多年的大女儿。
还是沈老爹从倾月复杂的神情中看出什么,饱经风霜的眼底划过一缕亮光。
“叫阿米。”他说,“她叫沈米,孩子被拐子拐走后,我们到处找不到,后来小女儿出生,为了纪念大女儿,就给取名沈小米。”
这年头,豪门望族家的小公子小小姐不慎丢了都极难被寻回,更何况是平头百姓。
所以基本上,一户人家若是丢了孩子,三日之内没能寻回,这孩子基本上就回不来了。
“仙子可是曾见过我家大女儿?”沈老爹怀着希翼的神情问。
都是自己的孩子,若有希望,沈老爹还是期待着能将其寻回,更祈祷着孩子莫要在外受太多苦难。
沈老爹一提,沈老娘也精神一震,连带着沈小米也满眼期待地望向倾月,等待她的恢复。
倾月几次张嘴,却都发不出声音来。
她要怎么说?
说阿米早已为了救她化作一具白骨,说阿米从前四处流浪,险些成了饿死街头的小乞丐,说……
说不出口。
“大娘,您还未说您为何肯定您儿子遇害了?”生硬地转移话题。
“是这个。”沈老娘从怀中珍惜地掏出一个破旧的小荷包,递给倾月。
“六日前,此物被一纸做小人送到了我家,当时将我与老头子吓得够呛,后我们在荷苞里发现了小儿的头发和一纸救命血书,这才确定他是遇到了危险,恐怕……是被妖物给抓走了啊。”
话本上不都这么写?
俊美书生上京赶考,半路却被妖物化身的美人勾走,拆吃入腹。
“大娘您看的话本……”太过于真实了。
一般不都是得来场旷世奇缘的人妖恋吗?
难道她从前在闺中偷看的话本与外头百姓看得不一样?
偏题了。
倾月扯下荷包上的绳结,险些被里头溢散出来的狐臭味熏晕,她一手捂住口鼻,一手挑开荷包,拿出里头东西。
一缕人类的黑发,发上还束着条月白绣云纹发带,这云纹绣工别致,绣工算不上多么巧夺天工,但是也不常见,应当就是沈家人辨认黑发主人的凭证。
还有一份沾染血迹的书信。
倾月展开书信,越发浓郁的狐臭混杂着一缕快要消散的妖气,凝聚其上。
恐怕书信上的血,并非人血,而是妖血。
上头只写了五个字:平禹坡,救命。
“平禹坡在何处?”
“在我儿上京赶考的必经之路,我儿此去前往上京,需得先乘舟北上,再赶一小段官路,其中便需得经过一处叫平禹坡的地方。”
早在接到求救时,沈家夫妻便将这些事情给打听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