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终于提起了精神。
“另一位先生名叫约翰·麦克尼尔,他声称这位女士名叫麦莉·纳尔森,两人是在1851年七月份,也就是去年夏天举办了婚礼。麦克尼尔先生也带来了当地很有威望的牧师,那位牧师也声称,自己去年七月份,为他们两人主持了婚礼。”
欧文先生说完了大概的情况之后,就指出了案件的困境。
首先,无论是邓恩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还是麦克尼尔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都是由当地神职人员颁发的,绝无造假的可能。
而且两人提供的结婚证明上,都显示,那位女士今年应该是刚好三十岁。
在1822年的时候,英国还没有完备的出生证明统计系统,这也是格蕾丝当初可以轻易女扮男装的根本原因。
因为她出生的那个年代,很多人都没有正式的出生证明,核查起来非常困难。
所以警察局也没能找出那位女士的出生地,更别提核对她有没有其他家人和财产了。
他们甚至连她是不是英国人都判断不了!
其次,那位女士现在失去了记忆,有关这方面的医学,还十分不成熟,也没有医生可以一口咬定,那位女士到底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还是在装病。
现在医院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说法,警方也没办法把那位女士的供词当做参考条件。
更别提那位女士现在也分辨不出来,哪位先生才是她的丈夫。
原则上,因为英国的离婚案件有限,那两位先生又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几乎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所以两人不可能冒充结婚证明上的名字,而是确确实实就是结婚证明上丈夫一栏对应的人。
而英国的离婚案非常有限,警察翻阅了档案之后,确定邓恩先生和麦克尼尔先生都没有离婚记录。
法院的法官们,有一部分人,认为那位女士就应该是邓恩先生的妻子,因为邓恩先生的结婚证明时间更早。
另一部分法官则认为,谁也不能证明爱丽丝·希尔就是那位女士的本名,所以结婚证明也许根本就不能作数。
可是这样一来,其他法官又可以攻击麦克尼尔先生的结婚证明或许也不能作数。
两方法官辩论了半天,最后又发现了一个更加重大的问题,那就是那位女士是否有罪。
如果她本人根本没有失忆,而是故意和两个不同的男士结了婚,那么这位女士就犯了重婚罪。
可是,万一这位女士在1850年九月,也就是邓恩先生所说的失踪时间之后,出了某种意外,导致了失忆,从而使她以为自己并没有结婚,并在其他人的诱导下以为自己就是麦莉·纳尔森,那么她不仅没有罪,还有可能是被人欺骗的受害者。
这种情况下,有罪的极有可能就是麦克尼尔先生。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邓恩先生是个恶劣的丈夫,他虐待妻子,并让妻子出了意外,所以失去了记忆。
但是当时邓恩先生以为对方死了,比如那位女士被他推下悬崖,丢进海里之类的情况,邓恩先生害人之后就离开了现场,而那位女士恰好被某个旅行者救走,带到了某个地方,让她寄宿在某人家里,并且改了姓名。
那位女士在一段时间后开始了新的恋情,并嫁给了麦克尼尔先生。
之后那位女士在来伦敦旅行或者办事的时候,出了一些小意外,突发疾病,倒在了路边,再醒过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这样分析,有罪的人又成了邓恩先生。
现在,摆大家面前的,就是这样一道谜题。
那位女士究竟应该是哪位先生的妻子?
他们三个人当中,又有谁是无辜的,谁是有罪的?
警察局现在对这件事一筹莫展,但又不能对这件事置之不理。
“你们应该也看见照片了,那位女士貌美非常,两位先生谁也不想放弃自己的妻子。而那位女士却认为自己谁也不认识,对于自己可能要和其中某个人回家的事感到非常害怕。”欧文先生介绍完了所有的一切,期待地看向格蕾丝,“公爵夫人,您有什么看法?”
格蕾丝想了想,说道:“看来这次的解谜必须要在俱乐部之外进行了,比起坐在这里凭空猜测,我认为我应该去亲自问问三位当事人才行。”
她一边系好帽带,一边看向其他人,“不过这件事最大的难点是,我们很难判断哪个人说了谎。不能相信所有人,但也不能所有事都怀疑,这可真是难办。”
说完,她就和约瑟夫离开了俱乐部,往圣玛丽医院的方向去了。
第305章 那位 女士
格蕾丝和约瑟夫到达医院的时候, 医院周围有不少记者正在蹲守。
看见格蕾丝来了,这些人的闪光灯立刻噗嗤噗嗤地冒起了白烟,对着她和约瑟夫猛拍。
“看来对于报界来说,这真是个大新闻。”格蕾丝说道。
“一个妻子两个丈夫, 这简直就是爆炸性的新闻。”约瑟夫理所当然地说道:“如果这中事发生在我身上, 我一定会和另一个家伙决斗, 就用左轮手·枪。”
格蕾丝噗嗤一声笑了,“如果我没有连自己的推理能力都一起忘了的话, 这中事就永远不可能发生。”
“不过我们必须要寄希望于一件事。”格蕾丝把话题转到了案子上, “但愿那位女士不会连自己的生活习惯也忘了。”
“生活习惯的确会侧面体现出很多问题。”约瑟夫想了想, “我们之后还得去那两位先生的家里看看。说实话,我认为他们的家庭应该在中产以上。”
约瑟夫之所以这么说, 是因为伦敦的穷人非常多,每天倒在路边的不知道有多少个。
如果是不那么体面的人, 巡警是不太可能把那位女士送到圣玛丽医院的, 毕竟在那里看病的花销可不低。
而且寻人启事登在泰晤士报上, 这也说明警察认为那位女士的家人就是泰晤士报的目标读者,受过良好的教育, 且家产相对丰厚。
面对守在门口的警察, 格蕾丝的脸就是最好的通行证。
如果说蓟花骑士授勋仪式过后,还有谁不认识格蕾丝,那未免有些太不关注时事了。
警察就像碰到救星一样,热情地请格蕾丝进了病房, 并在一边充当速记员。
如果能破获这起离奇的案件, 他或许就可以在苏格兰场的办公室里,拥有自己的座位了。
能在办公室里办案的,可都是有望升任警长的警员。
病房里, 那位目前还不知真实姓名与身份的女士,正斜靠在病床上,低头阅读着护士给她的一本周刊打发时间。
看到有人进来,她的目光既好奇又有些害怕,澄澈的眼睛,像一只天真的小鹿。
她确实是那种可以激起男人强烈保护欲的那种女人,也许同性不觉得她多么漂亮,但异性绝大多数都会认为她漂亮得出奇。
这也是为什么欧文先生断定她是个美女,因为以男人的眼光,她是当之无愧的美女。
当然,如果她真的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可是骗不过格蕾丝和约瑟夫这两个冷静的侦探的。
不过目前来看,这位女士并没有对格蕾丝的到来有特殊的反应。
“您好,女士,我叫格蕾丝,这是我的丈夫约瑟夫,我们两个都是私家侦探,想要帮您找出真相。”格蕾丝并没有说出自己其他额外的头衔。
面前的女士立马露出感激的表情,“您真是太好了,不过我可还从来没见过女侦探呢。”
她有些羞愧地冲着格蕾丝笑了笑,“我来到医院的时候,身上只有一个小钱包,不知道是否足够支付委托费。”
“当然,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支付给我一个银便士。”格蕾丝适时地为对面的女士解了围,“我并不依赖委托费为生。”
约瑟夫这时说道:“首先我们会先向您确认一下,您是否还记得什么有关自己的事吗?”
女士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该怎么讲,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到伦敦。说实话,我除了知道如何照顾自己的起居之外,并不记得其他的事,但我能够阅读,我很清楚我认识这本杂志上面的文字。”
她拿起杂志挥动了两下,之后叹了口气,“不过,医生告诉我,我的头可能受过一些损伤,因为他在我的头皮上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疤痕,只不过它被头发挡住了。医生说这个疤痕至少已经存在半年多的时间了。他认为我这次突然晕倒,可能就和那次创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