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范围或许依旧不小,但至少不用排查十五号那天到过附近的上千名游客了。
范围直接缩小到了原来的十分之一。
“我要提醒你,弗格斯探长,你最好安排人手,保护附近的
孕妇,附近几条街的孕妇,最好都保护起来。”格蕾丝严肃地警告弗格斯探长,“不要让他们穿制服,要便衣出行,不然凶手有可能会去更远的地方犯罪。”
弗格斯探长把本地的那位梅因探长叫了过来,两人在一棵大树下交谈了好一会儿,最终他们得出结论,以目前的警力,恐怕只能覆盖周围五英里范围的土地。
虽然格蕾丝不希望警察们暴露自己,但是这些警察还是要以官方身份,先行统计附近的孕妇数量,然后才能分配人手。
信息还是有泄露的风险。
即使格蕾丝已经建议他们去那种家庭幸福的家庭,集中询问,而不是挨家挨户询问,但难保凶手不会察觉。
当天,格蕾丝暗示弗格斯探长放松对凶案现场的看守,让周围的居民有机会进行围观。
而她自己,则做出一副被尸体吓病了的样子,一次又一次地使唤那个帮她买水的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是值得信任的,因为他本身才九岁,而且家里没有成年男人,母亲是个寡妇。他们家最近几年才搬过来,在附近没有亲戚也没什么朋友,这样的人家不可能会和凶手有什么关系。
但这个小男孩因为要贴补家用,因此总是在附近找零活儿干,对附近的人家都很熟悉,附近几条街的人他基本都认识。
小男孩名叫埃勒里,是个机灵的小家伙。
格蕾丝委派他当自己的小哨兵,并且承诺破案之后会给他五英镑,这对孩子来说是一笔巨款。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埃勒里必须对两人的“秘密生意”做好保密工作。
于是当天下午,格蕾丝在道格拉斯家附近,是一会儿头疼,一会儿胃疼,一会儿口渴,一会儿又非常疲劳需要一杯白兰地。
总之,她和小男孩埃勒里有很多的时间碰面。
在碰面的时候,埃勒里会趁机告诉她,都有什么人过来围观了。
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格蕾丝怀疑,凶手会回到现场,探听警方的破案进展。
甚至这个变态会装成热心市民,在假装提供线索的同时,误导警方的破案方向。
公爵大人一开始还非常担心,结果却发现格蕾丝“吃药”的
时候,那些小药丸就一直黏在她的手掌心里,压根就没吞下肚子。
一下午的时间,格蕾丝就统计出了可疑人士的名单。
这些人分别是,附近诊所的一名年轻医生爱德华·科兹莫、因身体状况不佳而被迫退学的医学生特本·库珀、从前也是屠夫的肉铺老板大卫·查尔斯、肉铺的两名学徒卢卡斯和拉瑞。
其中医生科兹莫先生经常给周围几条街的居民看病,但是他很年轻,开的诊所显然没什么名气,因此也谈不上事业有成。
而且科兹莫医生在卡丽莎怀孕后,确实给她做过几次孕期检查。
第二位嫌疑人库珀先生也很年轻,和科兹莫医生原本是同学,只是他自己身体不太好,所以中途休学了,以至于现在也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因此也没有一份正经工作,总是靠姐姐接济。
肉铺老板查尔斯先生今天来打听过情况,不过这也许只是出于对自己雇员的关心。
学徒卢卡斯在十六号的时候过来找过死者罗伯特,并声称门窗都是关着的,但难保这不是他自己回来收拾现场。
学徒拉瑞今天下班后向警察询问过情况,似乎对道格拉斯一家的凶案很关心。
这些人,既有作案能力,也都直接或间接认识道格拉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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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背景调查
虽然不能确定凶手一定出自于这五个人,但格蕾丝目前只能优先选择调查已知的可疑人士。
因为装病的原因,格蕾丝首先调查的是科兹莫医生。
第二天,也就是二十号的上午,她向周围的邻居“打听”了附近哪里有诊所,然后顺势去了科兹莫医生的诊所看病。
公爵大人陪同他一起去了诊所,因为附近人口不算密集,病人当然也不太多,只是稍微等了一会儿,格蕾丝就见到了科兹莫医生。
“哦,天哪!我这辈子可都没见过那么可怕的场景,您想必也知道吧,姓道格拉斯的那一家三口,恐怕我被昨天那有冲击性的一幕吓坏了,您能给我开一些药吗,医生?昨天我吃了一些小药丸,但是显然那些药没什么作用。”格蕾丝有些大惊小怪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演戏,公爵大人就觉得非常想笑。
有点可爱……
不,是非常可爱。
科兹莫医生询问了格蕾丝的症状,得知她“感觉食欲不振、恶心,有时候还会有点头疼”。
“我认为您不需要吃药,受到惊吓的时候没有食欲是很正常的事。如果您特别不舒服,您可以喝一点鸦片酊,但最好不要多喝。”科兹莫医生并没有对命案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非常公事公办地给格蕾丝开了一小瓶鸦片酊。
不过这位医生为人随和,当格蕾丝特意引导话题的时候,他还是和她聊了几句。
“依我看,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得罪了什么人,比如说那种黑帮的暴徒。”格蕾丝故意说出一个几乎不可能的选项。
科兹莫医生脸色古怪地看了她一眼,似乎觉得“一便士侦探”名不副实。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太惊人了。我经常会去那家肉铺,偶尔也会去肉铺后面的屠宰场。道格拉斯先生虽然是个屠夫,但他显然不是那种暴躁的人,他脾气温和,顾客们都很喜欢他。”
格蕾丝好奇地问道:“您也会自己做饭吗?您看起来是那种雇得起仆人的体面人。”
科兹莫医生摆了摆手,“不,我不是为了买食用的肉。”
他解释道:“你
们肯定知道医生们喜欢用兔子和小鼠做实验,但是实际上,最适合做实验的生物是家猪。”
科兹莫医生列举了用猪做实验的种种好处。
首先,猪的消化器官、内脏分布、肠道长度和人类比较近似,如果做毒药学实验,在猪身上做实验记录的数据,通常可以用来类比到人身上,当然,前提是用比较小的、和成年人体重近似的猪。
其次,猪的体表毛发不旺盛,这一点也有些像人,所以有些会引起皮肤病变的疾病、毒药,也可以在猪身上做实验。
而且用带皮猪肉模拟各种外伤,也可以帮助法医推断凶手使用的凶器,以及凶手力气的大小。
他说这些的时候神情不自觉地变得兴奋,让人感觉有些毛骨悚然。
但是很多沉迷解剖学和法医学的医生都有类似的表现,格蕾丝并不能以此为依据,判定他就是凶手。
聊天过程中,他提到了自己的同学,也就是休学在家的库珀先生。
两人关系似乎还不错,经常会一起做实验,而且库珀先生似乎对解剖学非常痴迷。
“他休学实在是太可惜了,要我说,在医学上,他是比我更有天分的,但是没有学位证,他就不能自己开诊所。而且他的身体不太好,这一点很不利于他和病人之间建立信任感。”科兹莫医生为自己的同学抱不平,“英国人对医生太苛刻了,他们甚至不允许医生自己生病,所以我平时非常注重健康。”
这时公爵大人表示自己不是十分在意学历,要是那位医学生真的有本事,伊登庄园倒是可以给他一份工作。
前提是,这个人必须是有品行端正的人。
科兹莫医生将信将疑地看了公爵大人一眼,有些泼冷水地说道:“真是太遗憾了,我会告诉他这件事,但是他的姐姐恐怕不会同意。”
“哦,上帝!库珀先生是个成年男人,他干嘛要听他姐姐指手画脚?”格蕾丝以一副直男的口气抱怨道。
科兹莫医生露出一副微妙的表情,然后摇了摇头,没有继续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