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原名格蕾丝(244)

梅花J的原型是亚瑟王圆桌骑士团的一员,骑士兰斯洛特,他是一名神箭手,所以手里拿的是箭支。

而在Q当中,

黑桃Q,也就是这次在地毯下发现的牌,是四张Queen牌里唯一一个手持武器的王后,希腊神话中的战争女神雅典娜,她拿的就是一把匕首。

K中最特殊的是方块K凯撒,因为罗马古币上印着的事凯撒的侧像,所以凯撒是四个King牌中唯一一个只露侧脸的国王。

除此之外,还有一张红桃K,因为第一个制作扑克牌的工匠忘了在模具上刻出胡子,导致代表红桃K的查理曼大帝成了唯一一个没有胡须的K。

格蕾丝怀疑,这些特殊牌,本身也对应着杀人手法比较特殊的头目。

众所周知,女人更擅长毒杀这类避免暴力的犯罪,而男人则刚好相反,他们擅长暴力杀人。

但这次的女杀人犯,杀人时手法干净利落,一刀毙命,如果这不是巧合,那么这个女杀手必然是非常擅长使用武器杀人。

这在女杀手当中确实是不太常见的。

而方块K是个外表六七岁、擅长使用毒药的小女孩,这可能与“凯撒的桂冠”有关。

凯撒的桂冠指的是月桂叶,一种天然带着氰·化物的植物,在古代时就被权贵们多次用于毒杀政治对手。

至于黑小丑,则又有另一种解释。

扑克牌相传是由塔罗牌演化而来,小丑牌本身象征着愚者。

愚者的正面形象是天真、纯净,反面则是缺乏理性,不按常理出牌。

黑小丑的疯狂正符合愚者的反面形象。

那么红小丑呢?他(她)会是愚者的正面吗?

格蕾丝不得而知。

“如果真的像你想得那样,那么黑桃Q会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公爵大人眉头紧锁。

战争女神?

别开玩笑了!

如果这是真的,这个女人一定是个杀人狂!

“你们还在想那张牌?那没准是个巧合!也许是哪个仆人打扫的时候遗漏了。”弗格斯探长觉得格蕾丝和公爵大人纠结着这么一件小事,实在是没有必要。

扑克牌都一年没有在英国犯案了,这群罪犯说不定早就对格雷厄姆心存畏惧,不敢回英国了。

“盥洗室那里突然出现一张扑克牌,这可不是仆人们随随便便就能犯的错误。”格蕾丝挑着眉毛说道。

盥洗室又不是书房和娱乐室!

扑克牌为什么会跑到那里去?

不过,眼下确实没什么证据,能验证她和弗格斯探长的结论谁对谁错。

……

第二天,弗格斯探长就为自己的草率付出了代价——治安上的代价。

别墅里的侍者马特死了,死因是被人从背后割喉。

“马特死在了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昨天我们离开别墅之后,他告诉我手下的警员,他要出门给仆人们买一些必需品。因为我们已经推测出凶手是个女人,他不可能是凶手,我手下的那名警员就放他离开了。”

弗格斯探长愁眉苦脸地说道:“但是他一直没有回去,直到今天早上,火车站旁边那家旅馆的老板过来报警,说是有一个男人死在了旅馆,我带人过去一看,发现竟然是马特。”

“他是从后门走的吧?”格蕾丝问道。

“没错,后门那里出口不大,所以只有一名警员看守。”

“那他有没有可能打瞌睡?”

说到这,弗格斯探长就气不打一出来,“我很确定他打瞌睡了!虽然他不承认,但是我从他那心虚的表情里看出来了!”他的眼睛转了一圈,“你怀疑是女仆当中有人……”

“我们当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格蕾丝公事公办地说道。

“我倒是觉得不太可能。”弗格斯探长反驳了一句,“因为我们在旅馆发现了一只小手提箱,里面装着现金和几件古董……当然,不是三万英镑的那件。而且,我们还在马特身上发现了这个。”

一把钥匙就躺在弗格斯探长的掌心。

是保险箱的钥匙。

“这小子绝对不老实,他偷偷藏起来了亨特先生的保险箱钥匙,这说明他至少中途回过别墅,发现了尸体,从尸体上找到了保险箱钥匙。”

现在显然不是聊天的时候,说了这么几句,他们就去了死亡现场。

这一次,尸体还没来得搬走,安妮“如愿”地看到了“比丝绸睡袍好上那么一点点”的尸体。

当然,安妮女士现在非常想收回自己之前的话。

眼前的尸体实在是太凄惨了。

马特的喉咙被割开,血液喷溅得到处都是,他只穿着睡觉时的长衬衫,眼睛瞪得圆圆的,似乎对突如其来的死亡没有防备。

最引人注意的是,他胸前的第二颗扣子也被凶手取走,之后又缝上了一枚银便士。

“我必须得承认,这个案子和扑克牌有关。”弗格斯探长指着加里警官找到的证物,一脸挫败。

加里警官拿着一个小托盘,上面放着的,是一张带血的扑克牌——黑桃Q。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再说是巧合,恐怕就有渎职的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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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花心的侍者

加里警官在一边,通报着死者的基本信息。

“马特·史密斯,男,二十九岁,身高五英尺七英寸(约170cm),是之前的死者亨特先生的侍者,死亡时间在三月二十二日夜里十点到三月二十三日凌晨两点之间。”

因为凶手割断了马特的颈动脉,所以这里的血迹喷溅得到处都是,而且整体呈现散射状。

房间里没有沾血的脚印一类的痕迹,这说明凶手杀人后很快就离开了,根本没有选择带走其他东西。

只有尸体身上的东西,有可能被带走。

马特脖子上的伤口是从喉咙右侧斜向下划开的,伤口并非是水平的。

“凶手应该是左利手。”格蕾丝说道。

看死者倒地的方向,再结合血液喷溅的方向,就能发现,死者的前方血迹并没有受到障碍物的阻挡,背后则完全没有血迹,这说明凶手是站在死者身后动手的。

那么,凶手就只能从背后卡住死者马特的下巴,然后豁开他的脖子。

右利手只可能从左侧开始下刀,左利手才会从右侧下刀。

“凶手的个子应该比马特要矮,但是太矮显然是不行的。”

格蕾丝走到公爵大人身后,试图用自己的右手固定他的下巴。

但是显然用手掌控制一个成年男人是行不通的,必须要用胳膊。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的身高差是五英寸(约13cm),如果她想从背后搂住公爵大人的脖子,恐怕就需要踮起脚尖了。

因为人胳膊的最高点和肩膀的水平位置相当,即使可以抬高,用胳膊以锁喉的方式卡住另一个人的脖子或者下巴,怎么也需要两人身高诧异不是太大,身高差应该在两英寸(约5cm)到三英寸(约7.6cm)之间。

当然,对于公爵大人来说,格蕾丝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冒犯的,但对安妮来说,两人的举止似乎有些越界了。

她审视着一脸平静的公爵大人,又看了看一心想着案子,根本没察觉到任何不对的格蕾丝,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严重了。

哦!上帝!

我的女儿是女扮男装,而不是真的变成了男人!

安妮惊疑不定地暗自观察着两人。

紧接着,格蕾丝就把胳膊

从公爵大人的脖子上拿了下来,心里还在盘算着凶手的身高。

她走到加里警官身后,从背后卡主他的脖子……

这次非常顺利。

加里警官的身高刚好是六英尺,格蕾丝是五英尺九英寸,两人的身高刚好差了三英寸,这与格蕾丝之前设想的凶手与马特的身高差距基本一致。

另一边,公爵大人已经要炸毛了。

快把手拿下来!

从那个男人的脖子上拿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了公爵大人的心声,格蕾丝松开胳膊,走到安妮的面前。

“伤口是斜向下的,凶手身高要比死者矮上一截,目前,我推测这个人的身高在五英尺四英寸(162.6cm)到五英尺五英寸(165cm)之间。”

格蕾丝还沉浸在自己的推理当中。

安妮则注意着其他人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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