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深入骨髓,无处藏匿。
姜樱只好用忙碌去平复自己的心虚,然而这种没日没夜工作的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
没多久,她就因为急性肠胃炎被送进了医院。
她没有亲人,手术的那天,只有几个公司里同她交好的几个同事过来守着。
她昔日的死对头握着她的手,语气关怀:“早就跟你说了,让你不要那么拼,你非不听,这下出事了吧,活该!”
姜樱忍着疼,勉强冲着她笑笑。
也不知道那个代替自己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用了什么方式,竟然能够和她重归于好。
她从小就是孤儿,也没有什么玩伴。
没人教的孩子只知道努力奔跑,却忽略了人际关系的处理。
姜樱也是现在才明白,生活中最重要的究竟是什么。
她想要爱,很多很多的爱,不管是亲情也好,友情也罢,她再不想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生活了。
姜樱闭上眼睛,被推入手术室的那一刻,她好像又看见了那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姑娘,她生了一双潋滟的桃花眼,正甜甜冲着她笑。
那笑容纯真又释然,像是放下了什么一直羁绊于心的东西。
她对她说:“谢谢。”
姜樱被她的笑容感染,正想要说些什么,下一秒,却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有个声音在她脑海中盘旋。
“如果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你愿意留在原本的世界,还是回到那里?”
那里?
那里是哪里呢?
姜樱想起厉修远,那个永远有着儒雅笑容的男人,他的怀抱温暖又治愈,让她留恋不已。与他相比,好似公司中那些曾经让她牵挂的东西都不再重要。
前程可以再有。
但她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他。
这一次,她没有再犹豫,坚定回答道:“我想回去。”
回到他身边。
…………
姜樱不知道自己的手术究竟做的如何,因为等她再度醒来的时候,她人已经在南洋了。
彼时,厉修远辞去了厉氏的职位,再度回到了H大研究他心爱的历史学。
姜樱迫不及待去见他。
男人消瘦了很多,精神却很好,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她。他朝她露出一个温和如初的笑容,黝黑瞳孔中却隐有泪痕。
姜樱读懂了他眼神中的含义。
少女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轻轻道:“这一次,我会一直陪着你,再也不离开了。”
他们的婚礼举办在万物复苏的春天。
厉修远亲手为她戴上婚戒,男人的眼睛清澈温润,里面含着满满的爱意。
往后余生,幸福触手可及。
作者有话要说:=新的一年,希望大家平安喜乐,万事如意。
所求皆如愿,所行化坦途。
下本开这个,喜欢的宝贝收藏一下哦,我已经在努力存稿啦。
混世魔王小少爷X人间富贵花
【01】
南洋上流圈子里,几乎人人都识得江家的小少爷。
小少爷恶名在外,是有名的浪荡子、二世祖,人送外号“混世魔王”,大家都明白他贪财好色,是个不靠谱的主儿。
然而却架不住小少爷生了一副好皮囊,惹得无数世家名媛芳心暗许。
要不怎么说人类的本质是颜狗呢?
颜狗慕念就是其中之一,在无数名媛还在犹豫观望的时候,慕念已经制定好了一整套追人大计,为了保证追人大计能顺利执行,慕念去请教了同江少交好的一位姐姐。
慕念:“江舸喜欢吃什么?”
姐姐:“甜食。”
慕念:“江舸喜欢玩什么?”
姐姐:“蹦极。”
慕念:“江舸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姐姐:“越小白兔越清纯的,他越爱。”
慕念:“了解。”
于是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慕念报了烘培班,开始和大厨学做甜点;在好不容易成功约到江少之后,拉人去蹦极;不止如此,还兢兢业业装起了清纯小白花……
前两个她都做的很好,唯独最后一样,彻彻底底翻了车。
【02】
江舸生平最讨厌三样东西:甜食、高、以及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娇弱女孩子。
突然有一天,他生命中出现了个怪咖。
明明长着一张祸水脸,性格却像只温软的小绵羊。
小绵羊给他做最讨厌的甜食,拉恐高的他去蹦极,还做了许许多多他曾经厌恶不已的事情。
一开始,江舸以为自己讨厌她。
后来才知道,原来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她至深。
只可惜为时已晚,没有人会永远在原地等他,她也是一样。
——“我愿用尽全力奔向你,换你回眸。”
本文又名#狗男人真香日常#
☆、番外·琳梦
这世上的人,从来都是分三六九等的。
有人出生高贵,生来拥有的东西就是普通人奋斗一辈子都无法得到的;有人出生贫贱,拼了命地努力,到头来却只有被社会毒打的份儿。
而我,就是后者。
那类不论如何努力,都得不到想要结局的人。
我叫林梦,出生于南洋最卑贱的贫民窟里。
南洋这个地方,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我读完高中后,就被家里人要求辍学,理由是他们再也没有能力提供我上大学的费用。即便那年我的成绩,足可以挑选南洋的任意一所高等院校。
高考成绩下来的那天晚上,父亲拉着我的手,道:“梦梦,你走吧,离开这个负债累累的家,这样你以后的人生多少会顺遂一些。”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要答应他。
昏黄的灯光下,父亲苍老黝黑的面容清晰可见,他才刚三十九岁,脸上的皱纹却多得要命,鬼使神差般地,我对他说:“我会一直留在这个家,留在你和弟弟身边。”
哦,对了。
我还有一个足足小了我十二岁的弟弟,这个弟弟和我没有丝毫血缘关系。他是个弃婴,母亲去世的那年冬天,他出现在了我家破败潦倒的出租屋门口。
小小软软的婴儿,就那么被狠心搁置在漫天雪地中。
雪花落在他的身上,他连哭声都是小小的,脆弱的好像下一秒就会死去。
父亲不忍心,将他抱进了屋子里,这一养,就是八年。
那一年我十二岁,看着襁褓里懵懵懂懂的小孩子,还傻乎乎觉得自己从今以后就拥有玩伴了。多可笑,一个将来会分走家中仅剩的零花钱和粮食的人,我竟然对他抱有善意。
穷人的慈悲是最没有用的东西,不但害人,更会害己。
后来我慢慢长大,即使他仍旧像从前那年,跟在我身后甜甜叫我姐姐,我也只会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然后叫他滚开。
“林想,还要我跟你说多少遍?你根本就不姓林,我也不是你姐姐。”我冷冷看着比我低了好几个头的小男孩,摆出自认为最恶毒的表情:“离我远一点儿,否则我就让爸爸把你赶出林家!”
每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林想就会委屈地低下头。
然后小小声回答:“可是爸爸说过的,我们是一家人,家人是从来不会抛弃家人的。姐姐,你不喜欢我吗?”
他身上穿着捡来的旧衣服,一张小脸也脏兮兮的。
我盯着他半晌,狠心道:“不喜欢,我最讨厌小孩了。”
林想低下头去,大眼睛中含了一汪泪水,可怜的像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我则仿佛作战胜利的将军,骄傲地朝他昂起下巴,恶毒地道:“等我上了高中就住校,以后再也不回来了,离你远远的!”
林想哇的一声,被我惹哭了。
那时的我,无时无刻不想逃离贫穷的家庭。
负债累累的父亲,懵懂无知的弟弟,在我看来,全部都是阻挡我光明前程的负担。
我羡慕那些衣食无忧,总是有穿不完的花裙子和小饰品的同学们,凭什么大家都是一样的人,他们就拥有的那么多呢?
这不公平。
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这样排斥这个家庭的我,会在父亲提出让我远走高飞时,选择留下来。
留下来,就意味着今年只有十八岁的,刚刚高考完的我,要继承家里的所有负债,还要负担林想学习和生活的全部花销。
我明明那么恨这个家,那么厌恶无能懦弱的父亲和只会哭哭啼啼的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