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番外(99)

“……”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秦冕猜得全对,可白鹿就是不肯承认。男人注视自己的眼睛像一双翻云覆雨的手,几乎把人整个都要笼进去。

白鹿知道秦冕此刻的想法,与自己如出一辙——他们心意相通,他们有共鸣。

书上说,共鸣是恋爱的第一步。

‘恋爱’啊,多么奢侈的词语,尽管跟‘作爱’只有一字之差。

不待白鹿继续胡思乱想,秦冕一鼓作气,蓄势攻入,“今晚我好像真的迷路了。”

脸上不受控制泛红,是交感神经兴奋后无法掩饰的局促。白鹿怕被男人看穿,只得在口气里多加些不耐烦,“什么迷路?”

“我的心好像在你身上迷路了。”秦冕抓住最后的机会,将他能想到的所有情话,一点不剩,全部吐出来。他从未有过这种冲动,他想栓住一个人,用一种不曾尝试过的新鲜方式。

“……”甜。甜得腻人。白鹿险些自持不住。他绷紧身体,冷冷回他,“可是我不找炮友,我只要一个真正的爱人。”

白鹿说完脸上更怯,他慌不择路又想起身。秦冕情急之中抓住他手臂,一拉一拽,将人带向自己,“我……”

男人第一次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白鹿,让我包养你好不好?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给我感情,我就试着去接受。我没跟人谈过感情……我可能做得不好,但你可以教我……”他顿了顿,“我不是在问你,我是在求你。”

雪越下越大,落在头发,落在皮肤,都是冰凉。可被男人仔细握在手心的那只手,却烫得快要烧起来。

白鹿从没见过这副模样的秦冕,陌生却仍然炫目。他的眼神终于软下来,“我可是秦先生最看不上眼的那种人啊,没有像样的生活,没有清白的过去。我是被命运抛弃过一次,甚至迷失过轻生过的人,这种笨蛋你也想要?”

“我要。”

“我全身上下唯独一颗心还是热的。我只有一份累赘又龟毛的感情,我还会做很多让你生气头疼的事情。我不是温顺的金丝雀,我不会迎合喜好不会看人脸色,我有牙齿,我会咬人,你也敢要?”

“我要。”

“就算我们身份悬殊,我也奢望你会毫无保留来爱我。想包养我的人不少,多你一个我不稀罕。我只要一个举案齐眉的爱人,只要那种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感情,你给么?”

“给。”

两人的声音都在颤抖,不知是紧张还是害怕或者只是冻的。

白鹿深呼吸两口,身体却抖得更厉害。

他像一条跃出安全水面,挣扎在岸的鱼。身上是致命的温暖,暖得让人甘愿涸死。他知道上钩的后果可他抵抗不了这个诱惑。

就像当年伊甸园里,亚当无法拒绝的那颗苹果。

原来爱情在命格里早就写好。靠近这个人,就是本能。

他爱他,比他想象中更甚。

秦冕趁人愣神,一个侧翻将白鹿压在地上,低头闭眼就吻下去,“不管你说什么我都要。白鹿,跟我回家,好不好。”雪花静静落下,美得不像人间。

卑鄙极了。白鹿心想。

他以为自己刀枪不入,却只因两句甜言软语就溃不成军。

白鹿认命地闭上眼睛,搂住身上人脖子,狠狠亲吻回去。

“好。你带我回家。”

第七十一章 他就是要他的那一颗心

白鹿没接电话,连续三通。

骆洲怕他算计不成反被杜家老头一枪崩了,刚一脱身就折回西楼找人。边走边骂这小子蚍蜉撼树,不知天高地厚。再仔细琢磨,又补上一句,疯子。

刚一上搂他听见有人说话,可隔着太远,听不清楚。骆洲寻声过去,还没走到跟前,就见白鹿被一个天降之物砸翻在地上。

“白……”待他看清从天而降的也是个活人时,脚下一顿目瞪口呆,下意识后退两步,站到背光里。

风声调皮,送来不可多听的旖旎情话。

骆洲站在暗处抽完第三支烟,也没找着合适的机会插入眼前情境。他用鞋底碾灭最后一颗烟屁股,拍了拍裤腿,转身离开。

嘴一噘,“妈的,这小子尽招些什么人。”

骆洲想起还在西北的时候,有一回两人喝酒。白鹿微醺,身子一歪正好靠在他肩上。

“怎么,想家了?”他扭头问他。

白鹿嘟着嘴,摇摇头,不知是困的还是真情流露,一双眼睛眨出泪光,“我在想一个人,很想很想他。”

“哦?”

“但他一定在恨我。”

“谁啊?”

等了半天没等见下文,骆洲再回头时,白鹿已闭着眼睛睡熟过去。

此时回味起来,那句‘他一定恨我’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毕竟恨这东西,也是爱的另一张脸。

深情的疯子本不多见,这一个晚上还被他撞见了俩。一个一言不合就跳楼,一个迎男而上还不躲。

妈的,绝配。

何亦顶着风雪,匆匆从别馆出来,刚回到车上就听见秦冕问他,“怎么去了这么久?”秦冕在讲电话,并非真心发问。估计是嫌车里太冷,怕冻坏坐在他身边的男人。

何亦回头解释,视线不经意滑过两人交握的手,“门口碰见骆洲骆先生。他说白先生的好意他收到了,礼尚往来,让我把这些东西交给您。”

“这是什么?”白鹿一只手被秦冕攥着不放,只能用另一只空手把东西接过来。

“我也不清楚,他说是他已经拒绝代言的一款新品。口袋里是刚才厂商强行塞他的试用装。”何亦尽量用骆洲的原话回答,“他说他用不上,就挑了两件白先生可能会喜欢的,让我务必交给您。”

白鹿单手撕开包装,刚一看清封皮上的图片,眼尾就没忍住一抽,“……”竟然是这种东西!

他只跟骆洲回了通电话说自己先走,对方不仅只字不问,甚至还准确找上秦冕的司机。不用猜也晓得,刚才的事情多半是被人撞见了。

“什么东西?”秦冕讲完电话,将耳机收进兜里。

“不……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白鹿目光躲闪,将口袋放在离男人较远的脚边。

“不重要就扔了。”秦冕对骆洲并无好感,对那人送的东西自然厌屋及乌。可话音刚落,他就反应过来,“骆洲怎么知道你在我这里?”

若是半年以前,白鹿多半会不要脸说,‘可能是我把想睡秦先生这件事情写在脸上了吧’,诸如此类。

毕竟那时秦冕不归白鹿,也不归其他任何人。白鹿抱着睡这人一次赚一次的良好心态,怎么作都好。

可如今好像不一样了。

他给他承诺,他说他要他。他们仿佛已经不止是脱裤子睡觉的肤浅关系。

方才秦冕抱着他不肯松手,语气是闻所未闻的坚定,他说他就是要他的那一颗心。

想到这里,控制不了的嘴角微微上翘,白鹿偏头枕在男人肩膀,“也许他跟我一样震惊,正经如秦先生这样的人,居然也会为情所困,为人跳楼。”

“……”

两小时后,轿车停在公寓门口,白鹿一瞥窗外才恍然回神,“怎么是这里,不是回金屋么?”

秦冕先一步下车,绕过车尾替他开门,“我以为你更喜欢这边。”

兴许是太久不见,动作难免有些拘谨。从前没脸没皮惯了,现在反倒紧张起来。白鹿脸上微烫,“我记得秦先生不喜欢带人来公寓。”

男人轻笑,“那是外人,可你是吗?”趁人愣神时一个打横就将人抱起来,吓得白鹿本能勾上他脖子,将他搂紧。

秦冕喜欢看白鹿因他害羞的表情,故意把脸埋近,几乎咬着这人耳朵,“该看的不该看的地方,我早都看光了,你现在是跟我害羞?”

“……”

白鹿洗完澡从浴室出来,转了一圈也没找到睡衣。他拆掉裹体的浴巾,扯了件衬衫随意搭上,象征性地扣两颗扣子。

秦冕卧室朝南的方向,是一扇巨大的弧形落地窗。尽管对面不住人,平时窗帘也不会常开。上一回白天看时还不明显,可一到夜晚,这巨大的玻璃就是面镜子。毫不留情将人,照出原形。

白鹿冲镜子翘起一个古怪的嘴角,觉得做作,又在心里骂了声难看。再次站在这个房间,竟没太多纷繁的情绪,反而平和,只觉得时光飞快。

温热掌心贴着玻璃,目光所及的风景陌生又熟悉。他曾以为脚下的高度永不可及。连同此刻穿着的男人的衣服,都相当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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