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予宁正杀气腾腾的盯着坏他好事的何誉,没注意她的眼神。
倒是心虚的何誉,不小心瞧见了薄初信息含量极大的眼神,意味深长道,“某方面跟这可能也有关系哦。”
秒懂的薄初,“……”
她没救了。
“还以为你来找嫂子混合浴呢,白八卦一场,”过犹不及,暗中调|戏了薄初一番的何誉急忙有眼色的转身回去。
温予宁眯着眼,“宝贝,我觉得你是真的皮。”
薄初,“…没有。”
“既然如此,看来找个时间确认下是必要的了。”
薄初,“……”
不,我没有,别胡说,这不可能。
我是纯洁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
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薄初的本质已经被温予宁摸了个透彻。
偏生对方朗月清风,任你怎么说话都不生气的模样让薄初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做了个无用功。
辛童回京城的想法打脸了,回到小奶狗肖川家里之后,被肖川妈妈的一手好厨艺折服,恨不得马上嫁进去。
万万没想到,小奶狗把喜欢的女神领回家,转眼间女神爱上了她妈妈的厨艺。
为此还主动提及以后的结婚事宜。
也是措不及防的弯。
——
这天,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同时也是温予宁母亲的忌日。
算算时间,也是薄初来到江城,与温予宁在一起的第十天。
早上起床后,许久不曾出现的温予知小学弟给薄初打来电话。
薄初裹在温暖的被窝里,手伸出去四处摸索。
“喂,”她声音有点哑,听上去像是在撒娇。
温予知在默念十遍这是我未来堂嫂之后,又给自己做了心里建设,才微笑着开口,“学姐,你跟我哥哥还好吗?”
薄初迷迷糊糊,“嗯,挺好。”
温予知咬着牙,继续装作知心弟弟,“有个女人老来我们家打听我哥的事,好像跟我哥还挺熟。”
“哦,”薄初睁开眼睛瞄了眼时间,又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问,“你想说什么?”
“我哥有没有跟你说今天是什么日子?”温予知小心翼翼的问。
薄初坐起来。
室内光线昏暗,她边含糊的说,“没,”然后下床拉开窗帘。
窗外阳光明媚,君子兰肆无忌惮的绽放着花朵。
她随意活动几下腿,问道,“今天什么日子?”
这些天两人除了到处玩就是去公司,要么就在家里看电视,他的确没说过今天什么日子。
小年?
“今天是伯母的忌日,”温予知语气低落,“我哥每年都会自己去扫墓,去墓园跟伯母说说话,不让别人跟着。”
薄初扎头发的动作顿住。
她鞋都没来得及穿,迅速跑出去。
开门的瞬间,一张绿色的便利贴掉下来,映入眼帘。
她拾起来,上面是温予宁漂亮的字迹,工整的楷体,笔画苍劲有力。
[有些事出门,起床先喝杯温水,早餐在锅里,记得热一热]
落笔署名是“温哥哥”。
那天她跟舍友打游戏没带耳机,温予宁进房间的时候恰巧听到,后来就经常调侃她。
现在看起来,那时候的恶劣居然有点可爱。
他妈妈的忌日越来越近,他还总是笑着,把所有的温柔都给她,明明心里压着那么多难过,都不肯让她分担。
“说我不肯依赖你,你连句实话都不肯对我说。”
薄初抿唇,手里捏着便利贴转身我了卧室。
而后珍之重之的将便利贴放进背包里侧的小口袋。
里面还有几张,被她折成心形,背包里还有温予宁送她的项链,耳环,手办以及看冰雕展的时候她说好看的各种路边摊小摆件。
她戳着其中一个陶瓷的招财小猫咪,说,“等着我。”
薄初直接向温予知要了墓园地址。
在郊外,乘车需要二十多分钟。
第一百零二章 有颜值有腹肌的斯文败类
墓园周围有很多老旧的居民房,路程崎岖,薄初坐在车里时不止一次的怀疑司机大叔想要把她拉到不知名的地方卖掉。
在胆战心惊中,薄初总算看到上方的墓园牌匾,心底微微舒了口气。
付了账后,薄初下车,按照温予知给的地址走进去。
墓碑上大多都贴着照片,停留在笑着的模样。
她今天还穿着温予宁给他买的粉色卫衣,外面是白色的羽绒服,格纹短裙,青春有活力。
离开公寓之前,她站在镜子前思索很久,也在犹豫要不要过来,但是她既然决定要和温予宁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见见婆婆也是应该的,即使只是一块冰冷的墓碑。
据说,温予宁的妈妈喜欢可爱活泼的女孩,薄初努力的扬起唇角,却发现怎么笑都不自然,只能颓然的恢复成面无表情,安慰自己,阿姨能够看到她内心的活泼就好了。
在她不远处,温予宁正在拨弄一束向日葵,灿烂明亮的色彩成了这片区域唯一的亮色。
穿着白色西装的男人神色平静,白皙的指尖抚摸着花瓣,而后端起白色的酒杯倾斜,将里面的液体倒在碑前。
薄初往前走了几步。
听见树枝咯吱的声响,温予宁回过头,怔了怔,随即笑道,“予知告诉你的?”
薄初点点头,似是忽然反应过来,她连忙把怀里白色的菊花放在墓前,与向日葵紧挨着。
她看了眼温予宁,对上他含着笑的眼眸,说,“阿姨好,我是……您未来的儿媳妇,我叫薄初,您叫我九宝,小九都可以。”
“嗯,她肯定会很喜欢你,”温予宁抬手轻触着墓碑上的照片。
眉目温婉,眼神透露出淡淡的哀愁,像是南方烟雨中长大的女人,温柔淑贤。
薄初又侧头打量温予宁,说,“你的眼睛很像阿姨,”只不过他眼底藏着的情绪太多,表面看上去如同一潭死水,幽暗深邃。
“嗯,所以我小时候她经常说让我活的开心点。”
温予宁笑了笑,站起身,去牵她的手,“这么凉?”
薄初,“那你现在开心吗?”
“没遇见你之前得过且过,按照她留下的意愿,努力成为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男人,后来遇见你,我开始期盼明天,想着明天能多爱你一点。”
他垂眸,看着墓碑,“她去世的时候才三十五岁,郁郁而终。”
温予宁还记得她喜欢在院子里晒太阳,说她和温父的年轻时候,笑容甜蜜,教育他以后也要找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她和温父相识于大学时期,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一个家世显赫仪表堂堂的富二代,在众多人的羡慕嫉妒中,她如愿以偿的嫁进温家,婆婆刁难都没能让她退缩,悉心呵护着好不容易得来的爱情。
但是后来的现实给了她狠狠一击。
怀孕期间丈夫拈花惹草,从都市白领变成家庭主妇的她日复一日的守在空荡荡的房子里,能说话的只有肚子里的孩子。
后来孩子出生,因为是男孩,所以温父又发誓安分守己了一段时间,然而,外面那些女人不安分,电话恐吓威胁,将心思敏感的她刺激的几次自杀,但心理到底出现了问题,经常疑神疑鬼,少有清醒的时候。
温予宁的记忆里,父爱实在少得可怜。
“你在怪自己?”薄初抱着他,问,“阿姨因为你才想要好好生活,你是她的所有。”
“如果没有我,她可以提出离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温予宁摸摸她的头,保证道,“婚后我所有的财产受益人都改成你的名字。”
薄初嘴角抽了抽,“你的意思是你很可能对不起我?”
“一辈子很长,有前车之鉴,我不会成为我爸那样的人,但是怕你烦。”
“你愿意我拿你的钱去养小狼狗?”薄初眼神狐疑,十分不明白他的思维,“正常男人,不应该说绝对不会有红杏出墙的机会吗?”
“你烦了肯定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当然要补偿你,等你心软,说不定就乖乖回来了,”温予宁唇角噙着温柔的笑,骨节分明的长指梳理着她的长发,突然问,“小狼狗?”
薄初眨眨眼睛,把手插进他的兜里,解释说,“肖川那种是小奶狗,会撒娇说话甜,暖男类型。”
“小狼狗,长相帅气,又酷又霸气,安全感和男友力爆棚的那种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