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舞丹青+番外(74)

“好啊。”沈晏清见她开心,嘴角也噙了笑。

“就养那种白毛的好不好?长得跟白狐狸似的,多好看。”

前面的小伙说:“你要是真稀罕,我那儿刚生了一窝,五块钱抱一只。”

这个年月,五块钱的狗崽属于狮子大开口了,沈晏清却一口答应,约好回家之前去抱一只白色小狗崽。

道路两侧都是密林,雪橇声惊起林中飞鸟,时不时跑过一只小松鼠,唐昭便跟它打招呼。等兴奋劲儿过了,唐昭问:“咱们就住招待所吗?”

“对,松岭这边的招待所比保卫松岭条件好,有些人常年住在这儿的。”

“这么阔绰!都是什么人啊?”

“林业局文工团的人,其实不是她们阔绰,是林业局待遇好。我猜,方毅的媳妇应该是团里的人。”

对哦,长得那么漂亮,的确像是搞文艺的。

唐昭睨他一眼,“你在招待所也住一个礼拜了,不知道邻居长什么样?”

“我早出晚归的,真没留心。”

“不看别的女的?”

“不看。”

“谁信啊!也不知道谁告诉我,说林区都是爷们,结果跟一群好看的女同志住一个楼!”

沈晏清笑着扯了扯她的辫子,“那有什么关系,反正在我眼里,只有你一个人好看。”

到招待所安顿下来,沈晏清让唐昭先歇一会儿,晚上带她去食堂吃饭。

唐昭问:“食堂有多远?”

沈晏清指了指窗外,“就在下面,出了招待所走两分钟就到。”

“那太好了!”唐昭脱下穿了一路的军大衣,笑嘻嘻地跟沈晏清咬耳朵,“包里带着呢大衣呢,我怕给你丢脸。”

沈晏清摇摇头,军大衣就已经很长脸了好吧?这要是换成别人,一定会被说成“作精”的!

唐昭从包里找出大衣,有些泄气,“哎呀,放得有点皱了,这让我怎么穿。”

沈晏清拍拍她的脑袋,“你睡一会,我找人给你熨,一会儿就回来。”

大概过了半小时,殿下抱着唐昭的衣服回来了,抖开挂在墙上。

“文工团有个裁缝,做演出服,也接别的活,手上有松岭林区唯一一个电熨斗,我上他那儿熨的。”

唐昭轻哼一声,“刚才是谁说的,不看别的女同志。”

沈晏清伸手掐她的脸蛋,“刚好,这位裁缝是男的。”

林区的食堂很是暖和,中间两个炉子,墙边是一溜椅子宽的窄炕,烧得特别热乎。

文工团的几位姑娘围坐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姓姜的女生问:“李巧,你总往门口看什么?人家沈记者今天不在。”

姑娘们嘻嘻哈哈地笑,李巧恼了,“不在怎么了?他体验生活又没结束,迟早得回来。”

她们中年纪稍大的魏红一脸严肃,“我不是都跟你说了,沈记者有未婚妻,人家昨天去接媳妇儿了。”

李巧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打听过,他那个媳妇是丰盛县的,那种地方可不是叫了丰盛就会丰盛,你们想想,穷乡僻壤的,能有水灵姑娘吗?不信咱们就看着,肯定土得要命。”

小姐姐们深以为然。能留在文工团的都是个顶个漂亮,身段也是极好的,加上演出时要行走各处,见的世面也多,穿衣打扮都比普通人讲究。所以在她们的认知里,谁都没文工团的妹子洋气。

小姜笑道:“不说别的,等那个女的来了,咱们一水儿的军大衣,她不得回去哭一晚上啊?”

李巧噗嗤笑出声,“咱别这么欺负人,真给整哭了,她还得缠着沈记者给买军大衣。”

哈哈哈,妹子们笑得蛮开心。这时候,食堂门被推开,副团长莫愁带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魏红问:“莫团,这就是姐夫吧?”

莫愁笑着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爱人,方毅。”

大家打过招呼,莫愁挑了旁边桌子坐下,派了方毅去打饭。

“莫团,孩子谁帮你看着呢?”

“放田姐那屋了,宝宝刚睡着,我赶紧过来吃个饭。”

等方毅打了饭过来,夫妻两个一边吃一边说笑,看得旁人甚是羡慕。

“莫团也不容易,一个人在这边,还带着那么小的孩子。”

“我倒是挺羡慕她的,不为别的,就为她这张脸。太好看了,我一个女的都能盯着她看一下午。”

李巧点点头,笑道:“也不知道沈记者接回来的那位长啥样,搁在莫团身边,黯然失色就不好了。”

小姜在旁边应和,“对,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别说跟莫团比,就是放在咱们跟前,那也是西红柿和土豆的差别吧?”

姑娘们小声说笑,就听门一响,沈晏清从外面进来,李巧立刻说都不会话了。那个人太过英俊,比大众电影上的男演员还俊,他穿着蓝灰色呢大衣,比林区的长白松还要挺拔。

他曾拿着相机来文工团拍照,令人一见难忘。她们这些姑娘,艳羡的目光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这种气质矜贵,目光清澈,由始至终公事公办的男子。

“沈记者旁边是谁啊?咱们团的新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这是谁挑的人啊,省里来的吧?这小模样,跳舞唱歌都得站中间啊。”

李巧这才发现,沈晏清身边还有个姑娘,穿了一件米色呢大衣,长发如瀑散开,皮肤吹弹可破,眼波如水,明媚动人。

最令人生气的是,大家冬天都穿得厚,她却腰带一系,小腰不盈一握。

文工团的妹子们又开始小声嘀咕:

“她这件大衣我见过。”

“是吗?哪个百货有卖?”

“百货就别想了,这是外国杂志上的。”

“她那双鞋也挺贵,省城有,柜台也就摆一两双,一般人不舍得买。”

“沈记者家里不是有媳妇吗?怎么又跟小姑娘走到一块儿?还拉着小手?”

李巧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魏红则摇了摇头,“他要是真领个土包子来,那叫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也佩服他。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儿?这姑娘是被他骗了吧?我能不能举报他?”

小姜赶紧安慰李巧,“你别惦记了,照这小姑娘的标准,估计姓沈的看不上他未婚妻,也看不上你。”

李巧气得鼻子都歪了,这时候,就见莫团的爱人朝那俩人招手:“你们也来啦,快过来坐。媳妇,这两位是我在路上认识的,还帮咱儿子起名呢。”

莫愁笑了,“这不是来体验生活的沈记者嘛,你可能不认识我,我是文工团副团长莫愁。”

沈晏清点了点头,“这是我媳妇儿,唐昭。”

啥?旁边那桌人听得清楚,都面面相觑,沈晏清冠冕堂皇的,骗谁呢?

食堂师傅见沈晏清进门,马上端了几个盘子出来。原来殿下给唐昭熨衣服的时候,特地跑到食堂订了小灶,都是唐昭爱吃的。

四个人一起吃饭,莫愁问:“小唐,你家是哪儿的?”

唐昭大大方方回答:“丰盛县大旺村。”

莫愁笑问:“那地方是不是水土特好?姑娘是不是都像你这么漂亮?”

瞧瞧人家,多会夸!

旁边那桌全部呆住,啊?真是丰盛县的?真是沈记者的未婚妻?她哪里村了?跟莫团坐在一起都丝毫不逊色的好吧!

关键是这通身的气派,端端正正,举止优雅,吃个饭都赏心悦目。

还天上云地下泥呢,还西红柿土豆呢,人家根本就是天山上的雪莲花,是天边的晚霞,你只能赞叹感慨,却永远不能成为她。

魏红幽幽地说:“长成这样,我要是沈记者,我也赶快跟她订婚。”

李巧气道:“她把劳动人民的质朴都扔哪了?浑身都是资产阶级那一套,养尊处优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地主家闺女呢。”

小姜叹了口气:“巧,你也不怎么质朴啊。”

李巧顿觉呼吸不畅,说好的一辈子姐妹呢?一张脸就把你们蛊惑了?就全向着她说话了?

就听莫愁又问:“你在这边大概待几天?”

唐昭指指沈晏清,“我跟他一起,他什么时候走,我就什么时候回。”

“沈记者特别忙,要去各处搜集素材。你在这边要是没事干,可以去找我玩儿,我们排练也挺有意思的,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瞧瞧。”

唐昭使劲点头,作为一个贵女,上辈子也参加了不少宴会,看过不少歌舞,来这边还没看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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