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关门弟子啊。”金明修感慨。
两人正好好聊着天,蒋菲菲忽然幽幽地来了一句:
“学古琴的话是不是不用出国啊?好羡慕你啊小侨姐,可以一直留在国内,不像我们这些留学党,在外面真的好辛苦的,无时无刻都超级想念家乡。”
今天怎么连蒋菲菲也奇奇怪怪的?不走婉约派改走阴阳怪气派了,难道她也撞到头了?
程侨只好配合地关心她一下:“那你……辛苦啦?”
蒋菲菲:“……”好气哦。
之后程侨公布了她的年龄,然后她指定了盛楷。
盛楷的照片是一张空着的电竟椅,椅子背后有着一款大热游戏的图标。
许嘉衍和金明修猜的是电竟选手,蒋菲菲猜是游戏主播,傅倩觉得是电子产品相关行业。一圈袭来盛楷头摇得和拨浪鼓一样,遗憾表示自己打游戏菜得很,没有战队要他,成不了职业选手,也不是主播,更不是卖电脑配件的,他们全都猜错了。
然后他满眼期待地望向了程侨。
程侨顶着他的星星眼,顿觉压力山大。
她飞快地转动着小脑瓜,忽然灵机一动,想起刚刚厨房里盛楷说起“都是我家老头赞助的”时喜气洋洋的样子,不确信地试探着说道:“你是……赞助商爸爸?”
“B有ngo!”盛楷点了点头,“和赞助商差不多,我挺喜欢这款游戏的,就买了只战队。”
他语气云淡风轻,说得好像随手买了个十几块钱的英雄皮肤一样轻松。
大家纷纷沉默了。
“那个,你多大了啊?”过了一会,傅倩忍不住问他。
“22岁啊,明年毕业,我这是兼职嘛。”
傅倩:“……”
最后一个公布照片的是蒋菲菲。
她的照片拍的很美,也很有意境,是个光线明亮的工作室,两边有挂衣服的长排架子,各种服装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房间里还有几张简约的工作台,上面放着很多纸和文件。
大家根据照片的线索很容易就猜出来了。
蒋菲菲今年25岁,职业是服装设计师。
她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谦虚说道:“我和嘉衍一样,都是欧洲留学党。我在米兰学的服装设计,顾士毕业后回国发展,现在经营着自己的服装品牌,线上线下都有门店,欢迎大家有时间来参观~”
“我知道我知道,桃宝店嘛,我买过我买过!”盛楷很兴奋地说。
众人准备好的夸奖哽在了喉头。
蒋菲菲完美的笑容裂开了。
《恋爱实习期》嘉宾入住第二天,公布了所有人的职业和年龄,逐渐揭开了众人的神秘面纱。
晚上互发短信的时候,房间内和昨天一样静悄悄的,能听到彼此敲击键盘的声音。
程侨今天选择了发给盛楷。
这位盛少爷,刚刚猜职业时一句“桃宝店嘛”把蒋菲菲气得够呛,险些连话都说不出来。
人家口中挺高级的服装设计师到他那就成了开网店的,弄得众人简直哭笑不得。
程侨心情轻快地敲了一句话:「今天该叫姐姐了。」
确定,点击发送。
很快,手机欢快地连着震了好几下。
「今晚罗宋汤最佳!」
程侨暗笑,忍不住吐槽:你盛大少爷守了一晚上的汤,能不好喝么?
「想要写首歌,你就是灵感。」
这是金明修,程侨今天对他有了新的认识,这人粗犷的外表下有一颗细腻的心。
程侨将手机锁了屏,眼角余光不经意间瞥到蒋菲菲紧紧攥着手机的双手。
她偷偷瞄了蒋菲菲一眼,尽管她本人已经很克制了,仍是能明显看出脸色不是太好。
傅倩倒是一脸平静,滴水不漏。
这么看来,许嘉衍今晚的短信没发给蒋菲菲,反倒是发给傅倩了?
果真是迷一样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敬请欣赏盛少爷的精影表演——凡尔赛文学粉碎机。(海豹式鼓掌)
第7章 秋风词(1)
程侨在恋爱小屋的同居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
白天照常上班,晚上回到小屋社交。
这天她有节晚课,学员是位老熟人了——热心的合唱队大爷,保温杯里泡枸杞那个。
老大爷有一颗好学的心,跟着程老师学古琴一年多,从最开始磕磕巴巴地单手戳《仙翁操》,到如今已经能仙风道骨地弹唱《卧龙吟》了。
他也很懂得自我欣赏,每次下课前都请程侨帮他录好vlog,带回去珍藏。
程侨回到小屋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夜里风大,她拉高了风衣的领口,把半张脸都藏了进去,直到进了屋才稍微好受些。
沙发上蒋菲菲正和一个背影陌生的男人按近了说话,程侨在玄关都能听到她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余光瞟到程侨进来,她立即止住了话头,俏皮地打招呼:“小侨姐回来啦~”
坐着她旁边的男人也顺势转过身,向程侨看来。
桃花眼,高鼻梁,嘴角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是个风流多情的相貌。
男人朝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嗨~”
屋外正巧刮起了一阵夜风,吹得院子里的树叶哗哗作响。
程侨藏在兜里的手缓缓握紧,指尖泛着一股凉意。
“这是沈谦哦,今天新来的嘉宾。”蒋菲菲给程侨作了介绍。
程侨面若冰霜,在原地僵硬了好一会儿,才勉强向两人打了招呼,迅速离开了客厅。
蒋菲菲微怔,她心中琢磨着程侨奇怪的反应,对着沈谦却说道:“你别介意哈,小侨姐有点高冷,平时也不太理我们的。”
沈谦挑了挑眉,望着蒋菲菲温柔地说:“不介意,我们继续,后来呢,你把那小狗捡回去了吗?”
厨房里傅倩和金明修正在洗碗。看到程侨路过,金明修喊住了她。
“回来啦,”他温声说,“给你留了饭,还有倩倩今天特意熬的靓汤,过来喝一碗暖暖。”
程侨神思不属地坐了下来。
“想什么呢?外面新来那位你认识?”金明修问她。
“嗯?”程侨顿了一下,马上摇头:“不认识。”
她简单地吃了几口,喝完了傅倩的汤,然后放下汤匙:“我先去换个衣服,一会我下来收给吧。”
程侨上搂的时候,脑海中纷乱地想起了一些她不堪回首的黑历之。
如果说每个女生年轻时都会遇见几个渣男,那沈谦这个前男友肯定是程侨最想丢进垃圾箱的不可回收——不对,是有害垃圾。
几年前朋友们聚会唱歌,程侨与方溪溪中途去完洗手间,两人在迷宫般的走廊里迷了路,进错了包间,差点被当成是蹭台的,就这样认识了帮她们解围的沈谦。
当时的沈谦温和风趣,彬彬有礼,谈吐间让人如沐春风。程侨可能是喝多了酒脑子不好使,也可能是年少无知没有经历过社会的身打,鬼迷心窍地就和他加了微信,之后又顺理成章开始交往。
直到后来她看透了这人斯文败类的本质,才果断分手拉黑,断了联系。
沈谦其人,简单来说,可谓是渣得明明白白坦坦荡荡。
他喜欢你的时候,你就是他整个银河系的中心,任你怎么作天作地,他都能捧着你宠着你;而当他失去兴趣厌烦以后,你就是街边的一个废弃塑料瓶,他连捡起来丢进垃圾桶都嫌硌手。
他可以前一天和你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用爱慕的口吻说着最真挚的誓言,第二天早上就和你说分手,中午已经陪着另一人开车兜风送玫瑰看电影。
程侨和他交往大半年,社交软件里的好友申请和私信长得翻不到头,有哭着求她分手的、骂她不要脸的、给她写威胁信的……千奇百怪,应有尽有。
这段经历给程侨造成了极大的阴影,偶然听人说谢谦对她还念念不忘,恶心得好几天没吃下饭。
二搂走廊的拐角处,沈谦姿态闲适地站着,等着程侨向他走来。
程侨装作没看见,目不斜视地就要经过他。
沈谦却适时地跨出一步,挡住了她的去路,高大的身躯缓缓地向程侨压迫过来,把她困在墙角,又俯下身顺手关掉了她的麦克风。
他侧头靠近程侨,仿佛情人间的轻昵。
“翘翘,别对我这么大意见,咱们都分开那么久了,你就不能记着我点儿好?”
程侨冷笑:“这就为难人了,你还有优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