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程改改,你对魏光阴的感觉是,想要在他身边落脚,却又想逃,承认吗?”
承认吗?
野炊回来的那个夜晚,我特别高兴。我以为,我改变了魏光阴,将看似温和实则性情寡淡的他,变成了一个能为他人考虑的男孩。说不定,他的病也会因此慢慢好转。所以,遭遇蛇厂工人时,我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给他打电话,只因不想让他见识人性的恶面,再受刺激。可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想维持的现状,还是不攻自破。
原本办完交接后,我和魏光阴约好同去大使馆,询问签证进度。我俩碰过头后,盛杉的话频频浮现,我终忍不住向魏光阴问起。
“蛇老板的厂地,是你买下的?”
他大约没想对方会抛弃尊严找上我,一怔,没直接回答,简洁的四个字:“恶有恶报。”
我被他浑身忽散的冷意骇到,艳阳底下,也觉手心发凉,脚步生生顿在原地,尽管大使馆的银色楼宇已近在咫尺。
魏光阴察觉到我的不对劲,也停下步子。他侧身看我,干净的五指在我眼前晃了晃:“在想什么?”
耳边是滴滴不断的鸣笛声,面前是泼了墨样的画中少年。他原本应该如这个年纪的所有男生那样,如刘大壮与萧何那样,行事莽撞,犯错后再说“请原谅”,在打打闹闹中成长。但,上帝给了他一副好的容颜,一个好的家世,却总归是拿走了些什么,作为交换。
想到这,我无端的担忧化为怜悯,伸手想要触碰他寂寞如雪的脸。他却以为我生病了,也正好抬起胳膊,要摸摸我的额头。于是,阴差阳错将我的行为误解为遮挡。
一瞬间,男孩清明的眼雾气蒙蒙。
死寂半晌,他道:“我明白了。”
我亟待解释,一时半会儿却没想好怎样说比较妥帖。再抬首,只见宽阔长街上,他的背影渐远。
据说有的话闭过一次嘴,就再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这是真的。因为假期那段时间,我想主动联系魏光阴,却始终找不到理由。刘大壮约过几次去KTV,我旁敲侧听地打听都有哪些人,他不以为然:“就我们几个,魏光阴最近不知怎么回事,老联系不上。”
我郁郁寡欢,立刻也没了出门的欲望。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周末,我接到大使馆打来的电话,通知我签证没过,说资料显示我是被收养的,在国内没有亲人与固定居所,有移民倾向,不允许入境。
美国签证我早有所耳闻,条条框框变态得令人发指。即便手续齐全,也有无端被拒的风险。可我一度沉浸将在与魏光阴相依为命的假象里,忘记所有坏的可能。
我被拒签的消息和程穗晚签证到手的消息是一起来的,程家顿时陷入一种尴尬的氛围。想要庆祝,又碍于我的心情无法张扬。为了不让他们为难,我只好假装欢心:“太好了,我刚想告诉你们,我不想去美国了。B大那边说有可能为我申请全额奖学金。”
程穗晚还是掩不住的失望,可怜兮兮的眼神:“早知道你不去,我也不去了。”
“那不行,你得出去长见识,回来再讲给我听。”
她扁嘴:“又不是演电视,还传武功哦。”
她不明白的是,这一切,我真希望是在演电视。
晚上,我终于鼓起勇气,给魏光阴发了一条短信。我说,我的签证被拒了,不能陪他去美国。
等待回信的时间,比世纪漫长。然而手机屏幕接近凌晨才亮起:早有预料。祝好。
他没积极地为我出谋划策,也没对我例行安慰,言简意赅的几个字,不知是介意蛇厂老板事件上我的反应,还是在责怪我轻易许诺。
“一直?别轻易许诺,世上有太多事,可以摧毁诺言。”
果然,魏光阴一语成谶。
那晚,手机再也没提示过有消息。我莫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蒙着被子流眼泪。中途怕被人察觉端倪,打开了电台掩盖,可那压抑的哭声还是被程穗晚听见。
单纯的她以为我还在介意无法同去美国,遂推门而入,蹿上床来抱住我说:“每个假期我都会回来看你和爸妈的。想念的时候,也可以上网呀。”
我像是终于找到契机,不管不顾,放声大哭。程穗晚被我感染,眼圈也渐渐红起。
没有星光的夜,唯独明月的清辉万年不动地洒下。两个十八岁的少女抱在一起,为青涩的忧愁辗转难眠。那时的我,如果知道,这次分别意味着什么,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被盛杉吓到。
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她:“我的确很怕,有天他会对我拔刀相向。但现在想来,比起失去他,恐惧算什么啊。在你眼里,魏光阴或许很差,可我喜欢就够了啊。”
那个男孩,我喜欢就够了。
然而,再没机会诉与他。
刘大壮是第二个知道我去不了美国的人。相比萧何的若有所思,他表现出来的是欢喜雀跃。
“这才对嘛,国内教育多好啊,没必要花大价钱喝洋墨水。”
萧何:“别瞎说了,你不就想有个人陪你疯癫吗?”
“那怎么能叫疯癫呢?那叫执手闯荡江湖。”
他还沉浸在武侠小说里无法自拔,我的神啊赶紧收了他吧。
出来小会时,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正常,刘大壮却说:“本来想给魏光阴举办个欢送会的,他却说要准备的东西太多没时间,只好机场送行再见面啰。”
我太阳穴一跳:“他已经定好机票了?”
刘大壮疑惑地扫我一眼:“是啊,就这周六,走得可真急。不过,他的行踪,居然没告诉你?”
萧何毕竟与蛇厂老板一个村,估计听到点儿什么风言风语,立在一旁没说话。
我眼睛里应该盛满了失望,否则刘大壮不会也突然噤声,听我喃喃道:“周六。穗晚也要走了,周日呢……”
这时,刘大壮才想起他的心上人也要远走高飞了,表情变得和我一样讪讪的,用历经沧海桑田的语气说:“唉,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拜托,人家从来没和你聚过。”
“程改改,你不嘴贱会死!”
不会。但我怕不分散注意力,眼眶又会猝不及防地泛红,在刘大壮面前丢脸,我一定会死。
魏光阴去美国的前一晚,我和刘大壮承包了大学城附近的一家小店,在喧嚣的人潮里喊着不醉不归。
曾经,我对十八岁的期许有两个:1.在恰好的年华,用奋不顾身的姿态,去喜欢一个人。2.与三五好友,喝到通宵达旦。
前者,我没能做到。只能靠后者,弥补豪情壮志。
讲到底,就是我伤心。我伤心自己挂念过几千个日夜的人,他连一声离别,也不愿亲口对我讲。
都说女儿家自带三分酒量。我的酒量却奇差无比。东倒西歪、熏熏欲醉间,刘大壮发现了从我脖颈滑出来的那截黑色短木,伸长手臂越过桌面来抢,舌头打结。
“我早就,早就想问,你挂个这破玩意儿干啥。”
然后我像只野狗,为了护住那截被红线包裹的木头,疯狂反扑,将清晰的齿痕印在刘大壮的虎口处。一时间,大排档里尖叫四起。
刘大壮清醒了些,猛地甩开我:“你疯了?!”没控制住力道,我被生生甩下桌,疼得不行,水珠子趁机飙出。
我一边哭一边问:“刘维,你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如果认真喜欢过,就会明白,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
难得见我一张正经脸和可怜兮兮的模样,刘大壮默,嘴唇翕动片刻,最后什么也没说,自己干下一瓶啤酒。
也是在那晚,我才得知,他喜欢穗晚,并非在滨中图书馆一见钟情,而是多年前,他和这个女孩,也早已相遇过。
那时,他刚被亲生父亲找到,转进一家私立小学。这所小学离我和穗晚的学校很近,上下学都走同一条道,可世界说小不小,我竟从没和他遇上。
按照国际惯例,转学生刚来一般都会受欺负,儿时的刘大壮虽然壮硕无比,但都是虚胖,真正的战斗力兴许还没我强。他记忆里最冷的冬天,被小伙伴抢走零花钱只得走路回家。半小时的路程,在寒风里被冻成狗,中途下了雨,他跑进公交站牌下躲藏,是程穗晚伸出了援手。
她贡献了一张公交车票和自己刚买到手的宝宝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