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接待我们的房东常年在外做生意,对汉人特别友好,见我两实在没地方去,想了想说,“我那边有个小院子了,很久没人住了,环境不好的了,不过打扫打扫还是可以的了,看你们要不要了。”
叶慎寻被连串的“了”绕晕,只想找个地方赶紧躺下,大手一挥,“行。”连租金都没问,我突然也开始担忧,我两会不会饿死在这高山冷水地……
起初没找到工作的一个月,我还能靠写字为生,小心翼翼将稿费存下来,标明叶慎寻专用。
因为在他心里,来这儿压根不是避世,是旅游来的,所以看见什么新鲜玩意都要随手带回来一两件。直到有天,他又带了一只民族风情的簪子回来,我忍不住了,跟个怨妇似地和他争论,“没用的东西别再买啦!”
“好歹你也找找菜市场有没有下苦力的地方啊!”
“再不济你那么孔武有力还可以去杀猪啊……”
有那么几秒,我感觉叶慎寻被我数落得太阳穴都颤了颤,面临崩溃边缘,再差一步就丢下我甩手走人。没料,最后竟是他带回来两份靠谱工作。
工作正是他经常逛的地摊老板介绍的,在当地一间小学里教英文与汉字,试用期薪水不高,转正后倒是勉强。两个人加起来,我再写点稿子,应该饿不死。
至此,我两这慌慌张张一趟,才算正式有了方向。
滨城那头,叶慎寻一走,将慎周完全丢给周印,简直与叶舜山骂的不差分毫。
“对着外间人模人样,对着朋友,却人模狗样癞皮膏药。”
魏氏连得了几分好,魏光阴在集团的地位完全奠定,修身养性后开始主动攻击,势如破竹,惹得滨城流言再起。说叶家公子连着被抢了几只煮熟的鸭子,还能不得抑郁症?干脆去国外疗养,眼不见心不烦。
慎周被根基牢固的魏氏盯着,又被有心的解绫暗地里箍着,周印一时分身乏术,却又哪里是个肯就范的角色?他下手不比叶慎寻软,干脆给解家的子公司找了点麻烦。
在解绫的带领下,解氏亦效仿慎周,建立了一间投资公司。
公司借着当今大火的网络平台预热,在上边进行宣传活动,顺带开通了众筹页面,每人每次投一分,最后将进行抽奖,抽取三人获得价值十万现金,噱头十足。
原本活动开展好好的,突然有天引来检查小组,将整个团队都带走调查,被控非法集资。
“每人一分的数额并不大,并且是以奖品形式募集……有点儿牵强了吧?”
办公室内,盛杉盘着腿,一边吃冰激凌一边问。
“无论数额多少,众筹返现金就是私募。没有资质,就是非法集资。” 只要有心,条条款款都能硬扣上去。
桌子背后,周印摘了眼镜,还想同盛杉解释,毕竟她以后还要接管盛家,不料盛杉却专心致志地将一桶雪糕吃得见底,仿佛觉得有他在,自己不用应付这些勾心斗角。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信任,叫周印特别受用,负载的心即刻清清凉凉。
没多久,内线接近,说解绫求见。
慎周天台有个四四方方的玻璃房子,外间种满了花草,是喝茶休养的好地方,与周印曾带她去的地儿七八分像。解绫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脚,才有勇气踏进去,疏离地唤一声,“周总。”
对她,周印自是有愧疚,否则不会心知解绫在里头搅浑水,也迟迟没动作。若非叶慎寻一走,流言四起形势紧张,他也不会出手。
两人不谈过去,也不谈风云,静静坐了半小时。期间,他亲手为她泡了壶茶,正是当年的茶叶与手法。解绫喝一口,突然丢盔卸甲,晶莹在眼眶里转了又转。
“前几日有人送了我一份见面礼……”边说,边从袋子里摸出某样东西。入眼,正是赫赫的银色小U盘。
不用猜,周印也知里边是什么。当年的帐,他还没找解家人算,对方却自动送上门来,男子当即面色不悦。
孰料,银色U盘只在桌面停了十几秒,便被解绫推到他眼前,“里面的的内容对我毫无作用,想来,还是放在周总这里比较好。”对面人倒惊了一惊。
解冉这张牌的确够好,但不适合解绫。她曾经说过,自己天生与解冉是不同的人,现今,她依旧这样觉得。
对周印,她是有满腔的情愫沉沉荡荡,也尝试过爱而不得的味道,还被当众毁婚,可在爱情这件事上,她还保留着应有的骄傲。不威胁,不祈求。乞讨的东西,即便得来,也不是最初想要的模样。
更何况,她的最终目的,是让解明栋为辜负了自己的母亲而付出代价,那么周印这个人,只宜为友,不宜为敌。解冉,到底还是轻看了她。
片刻,周印受了解绫的好意,将银色物件纳进手中,出声的口气亦在不知觉间缓和了,“我记得你喜欢这茶,刚好剩半罐子,带走吧。”
“可以吗?有人不会吃醋吧。”她忍住心间翻腾的苦涩,却见他笑了笑,目光笃定,“不会。”
“你就这么肯定?”
回答迅速。
“她是我的选择。”
那个女孩是他的选择。所以,不会错。
闻言,解绫鼻间酸涩更甚。好可惜,她不是他的选择。
待解绫一走,周印却没离开,悠悠对着天台的另扇门唤,“出来吧。”盛杉完全没了在他人面前的风光,此刻就跟偷吃被抓的小孩,摸摸耳朵跳出。
“你什么时候发现我在这儿的?”
“现在。”
“现在?!我还以为……”
男子微一抿唇,眼畔笑意不减,“猜你应该不放心我两单独相处,想方设法也要跟上来,就试探一下。”那不是比直接发现她还丢脸……盛杉面红更甚,干脆抓起他的胳膊咬一口。
“周印,你非娶了我不可!”
他已习惯她的主动,并不吃惊,“为什么?”
女孩想半天,倒无任何理由,刚刚那句只凭心意脱口而出,没想一旁默然的他,却帮忙补齐,脱口即是半阵春风。
“因为,我喜欢你。”
只喜欢,你。
拉萨周遭都是雪山,导致昼夜温差特别大。
我白天上课,晚上就缩回小屋写字,来这儿两个月,竟还没去过布达拉。叶慎寻看不惯我这么紧巴巴过日子,第一个月工资刚到手,就拉着我去逛了几圈。
虽然在斯里兰卡见过规模不输的宗教寺庙,可真见这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巍峨地立在群山之巅,俯瞰众人渺小,诵经声远远传来,内心还是忍不住激荡向往,连忙构思出一个小说情节。
“男女主角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男主心伤不已,放弃一切跑来寺庙出家。女主得知后大老远追来,答应以身相嫁。两人在佛前立下誓言,男主的家人却在关键时刻赶来,告知真相:你们不能在一起!因为,你们是亲生兄妹啊!接着,女主哭倒在男主面前,现在你明白,我当初为何拒绝……”
叶慎寻斜睨我一眼,打断,“程改改,知道你为什么红不了吗?”
太棒了,终于有人替我解答这迷之难题,“为什么?!”
“因为你写的男主都太渣。”
起初,我没懂,叶慎寻则像个窥破全局的老者,压低声音道:“女主明明知道自己是男主的妹妹,却还义无反顾跑来寺庙找他,说明已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而男主已经在佛前发过誓,此生非她不娶,好歹算半个出家人,出家人怎么能打诳语?说要娶她,就要娶她!”
“……可他们是亲兄妹啊!”
“可他们相爱啊。”
“可这段爱情不被世人祝福啊!”
“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眼光?世间不被祝福的情侣那么多,多一对算什么?”
“……”
看我一脸有话要说,却辩不过,叶慎寻循循善诱。
“程小姐,你知道吗?绕地球一圈是四万公里。两个不同的人要在地球上相遇,兴许要走很多个四万公里。运气差点,就算到了拐角也碰不上,更何况相遇,相知,到相爱。人生已经这么艰难,那些还能活在梦里的人,就别去叫醒。”
须臾,我联想到自己。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对叶慎寻而言,我就是他目前想要维护的梦境。在竭尽可能下,他会保全这个梦不被破坏。但到了必要时候,他又会成为那个,亲自叫醒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