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是我看不懂怎么办?”
“先自己思考,想不明白再问我。”明诚语气郑重,“好好读书,做大事要先磨炼心性,戒掉急躁的毛病。”
周岚听出明诚是认真的,忙眉开眼笑保证,“向总放心,就算是硬石头,我也会一口不剩地把它啃完!”
明诚一笑,“看不完一切免谈。”
周岚当即抽了本书在手上,明诚却拔腿出去,“先吃饭。”
以后周岚下了班的第一站不再是家里,而是丁香苑。明诚照例陪驾。
既然是自己的房子,明诚难免要上去坐会儿,不知不觉,他在公寓里呆的时间越来越长。
不过就算两人共处一室,也是各干各的。周岚在书房看书,明诚在餐桌上做事,有时也听听音乐。
自从这房子被利用起来,他很快就添了不少家电,咖啡机、电饭煲,烤箱,还包括一台 CD 机,他年轻时爱听歌,搜集了不少曲目,蔡琴、徐小凤、埃尔顿约翰,席琳迪翁……
他好多年没这么轻松过了,盘腿坐在地板上,挑拣 CD,闭眼聆听。他会把音量调低,尽量不打扰到周岚。
她看书时总是很安静,明诚出于好奇,有时会推门进去看看,以确定她有没有在认真学习,而不是趴在桌上睡着了。
周岚手边摊着一本笔记,边看边做摘录,每次都是这样。明诚不免对她刮目相看。
有时他正沉迷听歌,周岚会忽然走出来。
“在听谁的歌?”
“谷村新司。”
周岚面露惊诧,“这不是张国荣的《共同度过》吗?”
明诚解释,“原唱是谷村新司,很多香港歌手都翻唱过日本人的歌,《共同度过》翻唱的是谷村新司的《花》,就是你现在听到的这首。”
周岚看看他,“你好像总听这个人的歌。”
明诚笑,“嗯,我喜欢。”
“为什么呀?”
明诚想了想,“因为他唱得够深情。”
周岚便不再说话,和他一起听,旋律乍听很欢快,沉入情绪后,的确能听出温柔中饱含的深情。
听着听着,周岚脑海里无端冒出了一句话:爱情很远,而你很近。
是歌词吗?还是诗句?她不知道这句话为什么会忽然从脑海里冒出来,一种文艺式的感伤,简直不像她。
她转过身,悄悄返回书房。
第34章 No. 34 逾越
读书之余,明诚也经常考周岚——
“这两种配色,你认为哪种更好?”
“这种。”周岚指指自己钟意的搭配。
“理由呢?”
“呃,说不上来,就是凭直觉。”
明诚发现,周岚在审美方面有特别的感觉,但她说不出所以然,这时候就需要明诚点拨她。
“褐色虽说是比较消极的颜色,但它又是扎根于土壤的颜色,给人可靠、舒适、值得信赖的感觉,用在这种款式上,正好突出中年人沉稳的特质……”
明诚说话时,周岚就借机盯着他看。
她喜欢听明诚分析,他柔和的嗓音,不疾不徐的语调,沉静的神色里带一丝微微的怡然,都令她着迷。她也很享受两人呆在这栋房子里,却各自相安的情形。
明诚对她的判断是准确的,她心里始终有一股躁动之气,让她很难安静得下来。而在丁香苑这里,当她和明诚单独在一起时,她却异乎寻常地找到了内心的宁静。
还有他出其不意推门进来,她知道明诚是不放心自己,忍不住想笑,但又必须忍住,装作什么都没察觉。
一个没有对话、没有冲突,甚至没有情节的小游戏,穿插在潜心学习的时光里,内心深处却欢欣鼓舞,仿佛她潜意识里一直在等他推开房门的那一刻。
对于感情,周岚始终是懵懂的,仅有的一点认知也是她凭直觉掌握的,从没有人教过她,甚至与她探讨过。而从前那些认知太浅显,已经不能帮她分析眼下的局面——她和明诚,究竟算一种怎样的关系?为什么她在他身边会觉得特别踏实,明明他们是为了互相利用才凑到一起的。
不过周岚不是那种喜欢纠结于形而上的,且对任何疑问都要得出结论才安心的女孩,对于困惑,她最常见的做法是搁置,比起理论,她更在乎真实的生活。
“你有没有在听?”明诚忽然停下来。
周岚眨巴几下眼睛,老老实实说:“没有。”
明诚蹙眉,“在想什么?”
“我,咳,在看你……你教课的样子很帅。”
明诚脸上突然掠过一丝窘色,目光及时收回,落在书本上。
“不许调戏老师。”他目视书页,嘴角挂着浅笑,继续往下讲。
周岚悄悄咬唇笑,她以攻为守的策略又成功了,心里像有波浪在翻滚,此起彼伏,无法平静,有些痒痒,又有些得意。
告一段落后,明诚把书递还给周岚,“自己看吧,认真点,一会儿考试,考不好要罚。”
“罚什么?”
“明天你做饭。”
周岚一吐舌头,立刻老实了,做饭大概是仅有的几件能降住她的武器之一,现在明诚也掌握了——
他吃腻了饭店的菜,有次买了些生鲜放冰箱,希望周岚能一展厨艺。他刚提出来,周岚就摆着双手连连后退,仿佛要抓她去砍头一样惊恐。
明诚只能亲自下厨,并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艺颇不赖。
安静了半小时,周岚忽然走到书房门口。
“你以前说要送我去培训,就是学这些东西吗?”
明诚盘坐在地板上摆弄 CD,头也没抬说:“嗯哼,你拒绝了。”
“现在想去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
“为什么?”
“因为我亲自在教你了。”
周岚笑容灿烂,又缩了回去。
时至今日,明诚也已很难分清自己对周岚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喜欢?欣赏?怜惜?或许都有。而他能确定的是,她在他心里的分量越来越重了。
他想看见她,和她呆在一起,即便什么都不做,他整个人都轻松愉悦,在这栋原本死寂的房子里,现在他经常会不知不觉就吹起口哨来。
* *
明诚在三江生活多年,不仅熟悉这里的风物人情,也爱上了这里的美食,长婶就是做本地菜肴的高手。在家时,明诚只需点菜就行,厨房琐事是轮不到他动手的,而在丁香苑,他也有了一试身手的机会。
他经常在周岚看书时,独自去逛超市,买些自己能把握的食材,还有新鲜水果,回到公寓,在厨房里一个人有滋有味创作。
有时周岚也会跟他一块儿去。到了超市,她抢着推购物车,把挑拣东西的权力交给明诚。
明诚跟在她身边走着,无奈摇头,“你将来做人太太也是麻烦,不会选材,不会做饭,前途堪忧。”
“那我不结婚呗!做太太有什么好的,还不是伺候人?我要反过来,挣好多钱,请五六个佣人伺候我!”
明诚心里是愉悦的,嘴上却说:“小孩子胡言,幼稚。”
“你等着瞧!”
只要周岚跟去超市,结账时,总是她抢着付款,“我不会挑东西,还不会做饭,如果账都不让付,不成吃霸王餐了?”
明诚争不过她,又见金额不大,也就由她去了。
周岚还笑嘻嘻解释:“向总,你做的这饭吧,虽说菜钱不贵,可要加上你付出的人工,这一餐饭的成本肯定得上千吧?我占大便宜啦!”
明诚被逗得噗嗤一乐。
他发现周岚每次付账,都不厌其烦用现金,钱包里也是大票子小票子分门别类码着,撑得鼓鼓囊囊的。
“你为什么不划卡呢?用现金多麻烦,还要找零。”
周岚说:“我喜欢!这钱呢,拿在手上才叫钱,放在卡里它就是个数字,特别虚,像不是自己的。”
明诚听了又笑,“想不到你这么年轻,却有这样老派的观念。”
那天买的菜里有胡萝卜,明诚一时兴起,用水果刀将半截萝卜刻成个小动物,放锅里和米饭一起蒸熟了。
等饭端上桌,明诚就把这件萝卜作品端端正正摆在周岚的瓷碟上。
周岚果然很好奇,“这是什么?”
“兔子。”
周岚左看右看,“不像啊!明明是小猪。”
明诚故作恍然,“哦,是我不对,不该照你的样子刻。”
饭后,周岚报复他,把超市购物袋折成帽子,乘明诚坐地板上听歌时,跑到他身后,迅速把“帽子”扣在他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