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青临走前,两人交换了一下微信。虽然他们也可以通过灵符以及法术来联络,但这种人类发明的即时通信软件多方便啊,不浪费灵力,只需要付出一点点话费就可以,难道不是更香吗?
叶夭瞬间理解了为什么来人间界的生灵越来越多的原因。
客人走后,她继续收拾叶宅。
叶宅是叶家的祖宅,当时在修建的时候颇花了一番心思。两层的L型小楼,卧室就有七间,还不包括客厅餐厅和会客厅之类的空间。还有一个后花园,当时也算是随城这一片的豪宅,在整个省城,都小有名气。
虽然有人来打理,但也几十年都没有住人了,一些墙面和地砖都已经破损了,如果是普通人要修缮的话,最起码都需要花个一两年的时间,还得找善于修老建筑的工匠。但对于叶夭来说,难度骤减。
花园里面疯长的杂草,用法术就可以去除。再去花草市场买了新的花草苗木,在根部埋下了当时从天上湖集市上来买的灵植门的灵符,相信很短时间,就可以恢复原貌。破损的墙面和地砖,用了一个炼器门派出的金缮符,同样可以很快解决,就是有种杀鸡焉用牛刀的感觉,颇为浪费。所以一些破损的家具类,贵重的,叶夭就老老实实的请了木匠上门来修,廉价没价值的,就直接找人拉到了废品回收站,买了新的换上。
一个月下来,叶宅被收拾得窗明几净,大为变样,原先一些坐着硌人的木质家具也换上了新的现代家具,力求让叶夭宅家更舒适。
没办法,谁让她是个享乐派呢?
但随之,问题也来了。
这天夜里,叶夭看着自己手机里收到的银行余额提示短信,难得的懵住了。
她果断的给仲青发了条微信:“明天来吃饭。”
第二天,仲青过来的时候,叶夭正在厨房忙碌,空气里萦绕着一股淡淡的香味。
“才一个多月,这栋宅子却是完全不一样了,收拾得不错。”
仲青新奇的绕着叶宅走了一圈,啧啧称赞。
叶宅前面的小庭院已经完全整理出来了,青石砖的路面看上去干净大气,叶夭在角落的修竹旁边还移栽了几丛绣球,现在正好是叶子舒展的时候。而进入到屋内,所有的窗户玻璃和窗帘都换上了新的,原先的木榻上增加了软软的素色坐垫和靠枕,一些竹椅和木椅则索性都换上了布艺的沙发。正值傍晚,暖暖的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温暖又敞亮。
从客厅另一边的方格玻璃门出去,是对着后院花园的走廊,走廊上放着摇椅和小桌子,小桌子上摆着点心和糖果,摇椅上还放着书。应该是叶夭每天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地方。仲青这几天正好为了一群新到人间界的小妖忙得焦头烂额,对此大为嫉妒,毫不客气的占据了摇椅的位置。
“你居然用了金缮符来修缮地面和墙砖!”
叶夭在厨房听到仲青的大惊小怪,随口回了一句:“很好用啊,不然到现在这里都还会是破破烂烂的。”
符买来就是要用的,不是吗?
仲青:败家子!只不过来蹭饭的他,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
“今天吃什么?”
叶夭给他端上一壶茶,笑眯眯:“吃笋,现在是吃笋的好季节。”
随城周围多丘陵,盛产竹子,自然也盛产笋。
叶夭的养父,也是民国一代名厨的叶仕理就曾经评价过:随城的本地食材,土里生长的,可能最多也就中上品质,但唯有随城的笋,可以称得上是全国范围内的佼佼者,与天目山的竹笋可以一较高下。
三四月份,正好是春笋上市的季节。小小的竹笋在竹林里冒出头来,等不及完全成熟就被挖出来,去掉中下的老段,只剩下嫩得可以被指甲掐断的笋尖,才是最精华的部分。
主食她选了雪菜春笋火腿丁焖饭。
做这道菜要用的笋和普通的大颗春笋不同,每年只有四月到五月才会有,手指粗细,手臂长短,软而脆。有的地方叫鞭笋,本地人十分随意的就叫小笋。
小笋和金华火腿切成丁,与当季的雪菜一起放入锅内煸炒,加一点点高汤。等到汤汁收得差不多了,再放入到砂锅里和米饭一起煲。
这是当年养父还在的时候,每年都到了吃笋的季节,叶仕理都会亲自下厨料理的一道家常菜。现在,叶夭也保留了这个习惯。
和煲仔饭不同,焖饭不用等到锅巴的形成就可以揭盖,再趁着温度正好淋一点生抽,搅拌一下,每一颗米饭都吸收了笋丁和火腿丁煸炒出来的香味,鲜香却有有着春天特有的清淡。
随着白雾热气的弥漫,香气逐渐翻腾在了空气里。
仲青在走廊上都皱起了鼻子。
第3章 雪菜春笋火腿丁焖饭
请人来吃饭,自然不止一个菜。
除了雪菜春笋火腿丁焖饭,叶夭还准备了一道腐乳春笋烧肉,一道鸡髓笋,和一例清汤。
吃笋的季节,自然要好好的吃笋。
她盛了一碗焖饭,连着筷子一起递给仲青。
天上湖的灵修和妖怪们大抵分为两种,一种是不食人间烟火,已经辟谷的;还有一种是贪恋人间烟火,即使已经进入到辟谷期却也会时不时馋一馋放纵一下自己口欲的。而仲青则属于后者。他早已无需靠进食来维持生命,但在天上湖的时候还会经常打个牙祭,更别提来了人间界之后,诸多乱七八糟的美食,从此简直就和辟谷两字绝缘。
当年叶夭还是叶瑶时,开的私房菜馆在随城甚至是整个省域内都是鼎鼎大名,仲青就经常来蹭饭。后来叶夭出国了,他还时常怀念一下。
眼前的春笋小宴——
焖饭,碗里冒尖的米饭,在吸收了汤汁后呈现出晶莹剔透的油色,一口吃下去,笋丁的幼嫩和火腿丁的鲜香在口腔里弥漫,偶尔还能感受到雪菜的脆脆的口感。
好吃!
再夹了一块腐乳春笋烧肉里的肉。叶夭选择的是半肥半瘦的五花肉,夹在筷子上颤颤巍巍,肥肉的部分看着已经呈现出半透明的胶质感。放入到嘴巴里一抿,入口即化。叶夭还放入了腐乳,口味层次更加的丰富鲜甜。
这道菜用的是普通的春笋,但也只选用笋尖的部分,油色明亮,软嫩中带着脆口,完全没有过往所吃春笋的纤维感。
仲青眼前一亮,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感觉这道春笋烧肉配上焖饭,他可以把这一锅都给吃干净。
“再尝尝这道鸡髓笋,这可是当年我父亲的拿手菜。”叶夭给他介绍另外一道菜,眼里带着些怀念:“当年有一位客人请他做私宴,那位客人正好是忠实的红楼迷,非得让我父亲复原这道红楼里的鸡髓笋。我父亲尝试了很多遍,才做出现在这个味道,后来,也成为了叶家珍玉楼里的招牌菜。”
鸡髓笋,用春笋剖开,去掉笋心,在鸡骨架和瑶柱煲成的高汤中炖煮入味。再用剁成茸的鸡腿肉和鸡髓一起搅拌成泥,填入到笋心之中,继续小火慢煨。出锅后,浇上用原汤勾出的薄薄一层芡。
听上去做法也不算太复杂,其实关键在于那锅汤,用不带皮肉的鸡骨架和瑶柱来煲,最起码煲三四个小时,中间扫汤就要扫三四次。
“这就是鸡髓笋的清汤。”
叶夭给他盛了一小碗。
天青碧色的小瓷碗,衬着澄明如水的汤色,显得尤为动人。说起来也奇怪,这汤看上去就和白开水一样,丝毫不带油星,但当小勺子伸进去,舀了一小勺后,这碗汤却像是被开启了封印一般,带着清淡却似有似无的香味扑鼻而来。
一入口,仲青瞪圆了眼睛。
叶夭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先喝完再说。”
不等她说,仲青一勺又一勺,若不是顾及到自己大派子弟的教养,早就恨不得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等放下碗,依然意犹未尽。当然,心情也渐渐平复了过来。
“这水?”仲青试探的问。
刚吃焖饭和菜的时候还不是很明显,但喝到了这碗汤,与众不同的感觉一下子就跃出来了。
叶夭知道他想说什么,摇摇头,“不是,这不是天上湖的湖水。”
仲青面露怀疑。
叶夭狡黠的指了指后院的井,“我只是在井水里放了一颗灵水珠。”
两人来到后院,井水幽深,但却拦不住仲青的目光。他看到一枚嵌着珠子的玉玦静静的躺在井底,周围散发着泠泠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