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徐蛰还不知道,叶孤城在找沈孤雁,与叶孤城见面时,也没什么感觉,陆小凤却觉得尴尬地要命,简直想像蚯蚓一样,钻到地里去。
陆小凤讪讪笑了两声,“叶城主好巧,你也在这里?”
叶孤城轻轻点了下头。
陆小凤松了口气,正打算带着徐蛰走,就听到叶孤城问:“阁下是谁?”
徐蛰道:“东方不败。”
叶孤城说,“你很强。”
徐蛰:“谬赞了。”
叶孤城问:“你可用剑?”
徐蛰摇头,“我不用剑。”
叶孤城:“你若学剑,定是个了不起的剑客。”
徐蛰:“学不学剑,与我而言没有分别。”
叶孤城问:“你的武器是什么?”
徐蛰:“绣花针。”
叶孤城:“???”
旁边写满尴尬的陆小凤,此时也把尴尬换成了问号。
陆小凤甚至觉得,金九龄是不是被冤枉了?还有,他不是才学了刺绣吗?什么时候学的绣花针?这个逻辑关系是不是哪里不对?
这世上用绣花针当武器的人不多,他们没有歧视的意思,就是觉得很诧异。而且徐蛰如今的外表,看上去很正常,谁都没有想到,他会选择这样的武器。
叶孤城沉默了一会儿,道:“倒是少见。不知绣花针练成之后,威力如何?”
徐蛰说:“刀剑能做的,绣花针也能做到。”
叶孤城点了点头,“若有机会,定要与你一战。”
第83章 红妆素裹(6)
陆小凤觉得不太对。
普通的比试,说比就比了。要是需要另外约时间,难不成是要提前安排好身后事,再回来进行生死决斗?
东方不败没和叶孤城接触过,不知道他的性格,陆小凤有必要提醒一下。
叶孤城身上剑意雀跃,到了他这个地步,已经很难遇到对手。
再看东方不败,虽然不像叶孤城那么兴奋,但也……为什么东方不败这么淡定啊!
看他的表情,一点都不像在和叶孤城约战,仿佛刚才的对话是“有时间一起约个饭”“好啊”这样,这么一代入,叶孤城怎么跟个和心上人约会成功的小姑娘似的?
陆小凤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提醒了。
似乎认识东方不败之后,他就一直处在尴尬中。
性命攸关的事情不能迟疑,陆小凤冒着生命危险开口:“叶城主的天外飞仙举世闻名,听闻已有一百十四余位成名剑客死在此招之下。”
叶孤城颔首,礼尚往来夸赞陆小凤,“你的灵犀一指异是天下一绝。”
陆小凤差点跳起来,不太敢继续说叶孤城的战绩了,连忙摆手,“哪里哪里,还差得远呢。”
这时候徐蛰也听明白了陆小凤的意思,“我非剑客,与叶城主之战,也非生死决斗,只是讨教招式而已,想来叶城主会手下留情。”
叶孤城没有说话,应该是默认了。陆小凤松了口气,“叶城主出来,是有事要忙?”
叶孤城轻轻点头,“吃早点。”
西门吹雪杀死独孤一鹤回来,也喊过饿,那时候陆小凤惊讶极了,仿佛他们这样的剑客,就该不食人间烟火。有了西门做铺垫,听到叶孤城的回答,就没那么震惊了。
徐蛰更是不以为奇,对陆小凤道,“我们也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要不一起?”
叶孤城点点头。
三个人就结伴去吃早饭。
陆小凤发现,徐蛰之前看起来虽然是个高手,模样也不错,但是很好相处的样子,哪怕偶尔会表现地很强势,也没到令人感到不自在的地步。现在他和叶孤城站在一起,才能看得出来,这人和叶孤城才是一个世界的。
或许这就是大佬吧。
他们随便找了个干净的小摊,要了三份粥,一屉包子,还有一小笼虾仁烧麦。
正吃着,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一只大黄狗,绕着三个人脚步转了一圈,最后坐在徐蛰跟前不动了。
大黄狗眼巴巴地看着他,徐蛰拿起醋倒在碟子里,用包子沾着吃。
陆小凤有些不忍,“看来它是饿了。”
徐蛰:“嗯。”
陆小凤:“分它一个包子吃吧。”
徐蛰:“随意。”
陆小凤把自己的包子丢到狗跟前,那狗低头嗅了嗅,理都没有理,继续盯着徐蛰。
陆小凤气愤了:“它怎么能这样!”
徐蛰笑笑,“这可能就是,狗不理包子?”
叶孤城嘴角也有了弧度。
一直到吃饭完,大黄狗都在后面跟着。陆小凤觉得有点吓人,“这只狗会不会是人易容的?”
徐蛰想起,幽灵山庄里那个能易容成狗的犬郎君,“很有可能,不过我更觉得它是一只狗。”
叶孤城问:“为何?”
徐蛰说,“从前有个屠夫,卖了肉回家,遇到一匹狼。狼盯着屠夫担子里的肉想,紧紧跟在后面。屠夫害怕极了,于是把肉用勾子挂到树上,想第二天回来再取。狼果然没有继续跟着他。
“第二天屠夫来拿肉,远远地看到树上好像吊了个人。他害怕极了,小心地靠近,才发现昨天的狼为了吃肉,往勾子上跳,穿破了喉咙。挂在树上的,正是狼的尸体,屠夫得了完整的狼皮,卖了一笔好价钱。狼都能做到这样的事,狗怎能就不能像狼一样贪婪,也更通人性?说不准,它已经把我们当成盘中餐了。”[注]
再看后面的大黄狗,陆小凤都觉得它跟刚才不一样了,“不会吧……”
叶孤城说,“早些年南边闹了饥荒,百姓吃不上饭,瘦骨嶙峋。有些人饿死在路边,尸体被野狗啃食,可见有些狗确实是有血性的。”
陆小凤看了看身后的狗,“它怎么还跟着?要不我们走快些,把它甩掉?”
徐蛰说,“若是不紧不慢地走倒还好,你要是跑,狗一定也追着跑。”
陆小凤:“那该怎么办?”
总不能直接把狗打死吧?万一这是条好狗呢?
徐蛰叹了口气,蹲下来,朝黄狗摆了摆手,黄狗兴高采烈地跑过来,在他身上蹭,看起来不像一只狗,简直像是撒娇的小猫咪。徐蛰摸了摸它的头,分给它一些能量:“去吧。”
他很少招惹到狗,有了主人的狗,轻易不会离开。
这只狗应该是流浪狗,徘徊在附近的街上,小贩收摊后,会把剩下的东西分它一些。但这不妨碍它想有个主人,徐蛰要是养了它,就得为它养老送终,有能量加持,至少也得三四十年。他还得赚能量养活自己,养不起狗。
“它为什么这么听话?” 陆小凤看得目瞪口呆,“这不会是你养的狗吧?你认得它吗?”
“不认得。”
陆小凤反应过来,“刚才你们两个那么说,是故意在逗我!”
东方不败也就算了,叶孤城这个浓眉大眼的,竟然还会开玩笑!
徐蛰和叶孤城都没有说话,没人理陆小凤,陆小凤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其他东西上,东瞅瞅西看看,好像什么东西都很有趣,这条街的一草一木都新奇极了。
叶孤城问:“阁下在何处落脚?”
徐蛰道:“尚未寻到。”
叶孤城:“不妨住在万福客栈,那边是白云城名下产业,还算不错。”
叶孤城跟西门吹雪不一样,他是个很奢华很有排场的人,他都说不错,一定差不了。
徐蛰问:“可是城主事多,比斗的日子不好定下来?”
叶孤城道:“最多十日,叶某定处理好杂事,与你相约。”
陆小凤跟上来之后,徐蛰已经决定好住宿的地方,他跟着徐蛰去了万福客栈,“没想到这么不起眼的小客栈,里面倒不错。”
万福客栈从外面看有些破旧,看起来年头不短,占地也不大。进来之后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装潢、摆件都很好,店小二穿着整齐,精神面貌也跟其他地方的不太一样。
陆小凤心虚地翻了翻衣袖,又翻了翻领子,他好像付不起房钱啊。
车到山前必有路,聪明人总不会被钱难为住。
陆小凤又有了底气,对徐蛰道:“我还是头一次来这里,想去外面逛逛。你……”
“你去吧。”徐蛰道,“随意就好,不必管我。”
叶孤城回到平南王府,给飞仙岛去了信,几日之后,收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陆小凤也凭借自己的运气,把手上的钱翻了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