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呀,就是天生的色道道君。”他顺着耳垂,一路向下吻去,“毕竟,你连身体,都是完美的色身。”
一举一动,无一不挑动人心。
不怪旁人恨他,就这出门走一趟,就不知要坏了多少无情道修的根基。上月十八,不还有个自称无心无情的剑修,非要跑来向他讨要个说法吗?
“我还在凡尘时,便见过您一面。”真可逗,自己守不住心,偏来怨旁人声诱色惑,那剑修就是自己活该,还不认,“当时未闻仙君大名,只记得高楼月色,扰吾心已久。”
“如今可是得偿所愿?”
“要我千百世性命来换,都值得了。”
说完,便撩开前襟,蜻蜓点水,落于胸膛。
为何非要他来重走一遭呢?治鸟喟叹,手指探入身前人发间。
入此道的,称他温柔乡之主。便是在外惹了再大的祸,入了温柔乡,也能求得庇护。毕竟主人亲自发话了,说温柔乡,本就是要人纵情享乐的地方,什么乱七八糟的恩怨情仇,全都去他的。
虽说价格高昂,不过比起那清修的和尚庙,还是温柔乡里过得更舒坦。
不入此道的,说他是个祸害。
一日不除,一日为恶。
“师父,明日文岳道人主持丹宴,邀您前去品鉴。”听着房内声响,头上竖着一对兔儿的小妖精想,他本来不该打扰的,只是心里始终不是滋味。
凭什么他们只是师徒呢?
“唔…我知晓了,退下吧。”
听门外脚步声远走,男人乐得更开心,干脆将人一把抱起来:“师父,小徒服侍您入眠啊。”
“谁是你师父?”
治鸟自然知道他是故意的,也不多说什么,他的确已经有些困了:“要喝点儿酒吗?”助眠。
他这里的酒,品类极丰富,也分不清都是谁送过来的。其余修道者一辈子都喝不到的仙酿,到了他这儿,宛如平日饮水。
说一句穷奢极欲,都是轻的。
男人心中忽而惋惜:他有多爱这真正神仙才能过的好日子呀,明日就到头了,倒不如赶在今日多享受享受。
“您呀,才是真教人寸金寸光阴的人呐。”
真舍不得。
第109章 世间色
男人是最后一次住在这儿了。
他本就是普普通通的修道者, 武艺平平、容色一般, 盗取了大宗门宝器,一路被人追杀着,实在无法才一头扎进温柔乡中。
温柔乡庇护他安全, 却收取条件。
从一开始的灵石、丹药,到后来的金衣、法器,直到某一天, 温柔乡之主在人群中现身,一颗心再无法平静, 脑子被蒸熟了一般, 就把自己从前的家当, 包括那偷来的宝器, 一股脑全部送了出去。
“求换您三日陪伴。”
当时捧着宝物说这话的人, 可是不少,毕竟入温柔乡的, 有几个不幻想着同这位有点殷红色的暧昧。
可是那么多人里, 对方只选择了他。
“要再见面呀。”治鸟在他面颊上落了一吻, 三日期限已到, 这人不能留在这里了, 而他身上分文不剩, 也不能留在温柔乡其他地方。
盗取大宗门宝器,如今身上一无所有,似乎命数就到此为止了:“我会想你的。”
然而这人说会想他,他又有了一博的勇气。
也不过说说罢了。
目送着那人离开, 身后的小徒弟笑了一下,拿起旁边的骨梳,为他打理头发:“师父,您这个点儿起来,可是要去晚了。”
“晚就晚了,那丹宴上,难不成有什么好东西是我们这儿没有的吗?”
“您真说中了,文岳道人昨日出关,空中祥云密闭,更有红光大作,据说是炼制了绝品丹药,只是效果不知。”小兔妖趁着人不注意,侧过面蹭师父的长发,“不过我们这儿也只是现在没有,您去一趟,不久有了?”
“文岳稳重,不会轻易在旁人面前做这种事的。若真是珍贵无比,到时免不了争强。”此刻身后出现两个小侍者,一人手捧一套衣服,光华流转,不似凡品。
治鸟却笑着怨他们:“我都要迟到了,没时间穿这一层又一层的,换那件黑色小柳绢织来吧。”那套简单,随意扣两个扣子就解决了。
“师父,元邬君已经在门外等着了。”这位,小兔妖没法嫉妒,元邬君是师父的至交好友,天生爱着时间风花雪月,一切美好事物,尤善丹青丝竹,也是位活得飘在天上的仙人。
这遭,是专程来接治鸟的。
“早知道你会起晚,没想到晚到衣服还未换上。”
“昨夜喝了酒,睡得沉了些。”
“喝的什么酒,可是我送你的朱果酿。”
治鸟听他这么说,皱了眉:“只管喝了,入口绵醇,确有果香四溢,就是后劲极大,我醒时头还晕乎着。不过到底喝的什么,哪里还记得?”
元邬听完大笑:“那我就当你喝的是我的朱果酿了。”边说,拿起旁边小柳纹外袍,为他披在身上,“现在走吧。”
绝品仙丹出世,也就意味着文岳成了如今修真界真正的丹道宗师,他的邀请,自然是无人不去的。甚至去得早了,门口小童还随机发放些普通品质的丹药。
反正免费的,不要白不要呗~
听说这位仙君,入道前在凡间,是专门帮人搞活动促销的,如今成了仙君,还是无法摆脱职业病。
文岳不愧是丹道宗师,甫一踏入园中,便闻得浓郁药香,是种在门口的金钱草味道。这种植物叶片滚圆,像是凡间人交易用的货币,这才得名“金钱草”,味甘咸,性微寒,也能够入药。
然而修道者大多钢筋铁骨,哪怕表面上看娇弱无力的,背地里说不定也能举着双锤大战四方,小病小灾根本落不到他们身上。这金钱草在修真界,也就只剩下了生长迅速、透绿喜人的作用了。
元邬跟治鸟来得迟,里面正好是几个年轻丹师寻求指点的时候,没什么好听的,干脆先在外面散会儿步,等到上膳时再进去。
“我们这样,愈发像是来蹭吃蹭喝的了。”
“那是你。”治鸟扭过头,去看旁边石榴花。
元邬不做声了。
是呀,文岳道人尚未成宗师之时,也曾招惹过是非,去往温柔乡里躲过一阵,恐怕两人那时候就认识了。
“也就是说,唯独我一个,是来蹭吃蹭喝的?”
“那时他在我那里,可是许过诺的。”那时候的文岳是真得惨,他说自己爱上了不该爱的人,那人只是图他炼丹的本事,根本目的,是要取他心血修为,为自己提高修为,“没想到呀,那时他心生魔障,我还觉得文岳走不到现在呢。”
“哈哈哈他去找你可是最聪明的。谁不知道,你那温柔乡里,只有一种魔障。”除了对治鸟的爱恨,其余心思,无一不是浮云,一吹就散。
“你可听说过,今日从你那里离开的剑修?”
“他是个剑修?”知道元邬说得是谁,不过昨日的男人,行事轻浮,他的确没看出来是个剑修。
“你可别告诉我,相伴三日,你连人家底细都不知道。”这会轮到元邬吃惊了。
“我为何要知道,我连他姓是名谁都不晓得。”
脑壳痛,元邬揉揉太阳穴:“什么都不放心上,算了,直接同你说吧。那人是得罪了第一宗,去人家库中偷了镇宗兵器,从你那里一出来,就被追杀了。”
“哦,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把剑现在就在你温柔乡里。”
“什么时候的事儿,我怎么不记得?”他疑惑地看了元邬一眼,忽然想起来,似乎是有这么一回事,“哦,我想起来了,丢仓库去了,我又不是剑修。”末了又说,“整个修真界里,唯独剑修最难伺候,一个个孤高得很,惹了什么祸都乐意推给别人。”
就这样,还天天把“君子剑意”挂在嘴边呢。
“你说这话,要得罪一堆人的。”
“我怕什么,现在对我喊打喊杀的,不一半以上都是剑修?”假剑修罢了,他们的心思,没有比治鸟更清楚的了。
这修真界里,总有那么一批人,以为纯靠武力就可以至上。凭着这一套理论,商修、医修,谁都看不起。
这其中,最看不起恨不得杀之后快的,就是他治鸟。就像之前那个男人说得那样,有说他修情道的,也有说众生道的,处处留情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