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两天,乔锦凝带着索里斯和糖果回到自己的老家南蠡县。南蠡县地处东部沿海地区,交通情况很一般,但总归比西部山区好很多,虽然倚靠着地理优势和便利的交通,但是南蠡县的经济却很一般,县民仍旧是住着红瓦砖房或者土坯房,偶有几户有钱人家,家里的门窗会用铝合金修饰一番,其他人家皆为木制门窗。
“索里斯,这里就是我的老家。”
乔锦凝在公共汽车上向索里斯介绍着,而索里斯则眉头紧锁,似乎在考虑眼前的景象。
看到索里斯的反应,乔锦凝心里的担忧正快速的放大,或许自己真的不配得到幸福吧。
下车后,乔锦凝独自走在前面,而索里斯则拎着行李跟在后面。
“乔,你看起来很不开心,为什么?回到家乡后不是应该很开心吗?”索里斯赶上去不解的问道。
乔锦凝停住脚步,转身失望的看着索里斯,“索里斯,不是我不开心,而是你不开心。”
“老婆,你说什么呢,我没有不开心啊。”索里斯为自己辩解道。
乔锦凝无奈的笑了笑,“你有,我在车上跟你介绍我的老家,但是你的眉头却紧锁着。”
“乔,你误会我了,我只是在想你们这里交通很通畅,为什么仍旧是这般模样,这么多年,你们就没想过跟政府反映一下吗?”
闻言,乔锦凝松了一口气,看着索里斯回答道,“没办法,上一任村长落选后,把村里的印章和其他东西控制起来,而且这个村长还跟城里的政府干部有关系,就算村里人去告也没用;再加上村民的文化程度低,自己顾好自己就行,至于村里的建设,跟他们个人无关,所以到现在,村里还是这样。”说完,她看了一眼四周。
“算了,这些事不归我管,我们回家吧。”乔锦凝拉着索里斯往村里走去。
她想,就连她自己都抱着这种心态,又怎会替村民去考虑呢。
走到村内,大街上坐着三三两两的大爷大妈,在看到陌生人进村时,也顾不得谈论家长里短了,而是纷纷对这些“陌生人”行“注目礼”,等到乔锦凝走过去后,大爷大妈嘴上喋喋不休的议论着这是谁家的孩子。
“哎呀嘛!这不是纪红梅的大闺女嘛!据说离婚了,这个应该是新找的女婿吧……”
乔锦凝不能阻止别人议论自己,只能忽略这些谈话,带着索里斯继续往前走下去。
“乔,你们村落很有意思。”索里斯笑着说。
“如果忽略掉这些八卦的话。”乔锦凝补了一句。
两人相视一笑。
等到能看到自己家时,乔锦凝发现纪红梅像以前一样早早的等在家门外,用自己最大的诚意来来迎接自己的女婿和女儿,这种等待真的很让人心疼。
往纪红梅身边走时,乔锦凝已经在脑中过了无数件以前的事,以前,她也带着佟垣回过老家,只是佟垣留给自己的只有抱怨和嫌弃,每次纪红梅听到这些抱怨时,都会尽量的做好吃的好喝的来弥补他,但他却依旧不领情。
索里斯打量着纪红梅,因为干农活的缘故,她的皮肤晒得有些黝黑,脸上布满大大小小的斑点,但是那双眼睛却透露出这个女人的坚韧豁达,让人忍不住对她肃然起敬。
“妈。”索里斯热情的叫着纪红梅。
“姥姥。”
“唉,回来啦,快进家,我做了芋头面,你们进去吃点。”纪红梅抱着糖果,热情的招待着他们。
“太好了,我还没有吃过芋头面呢!”索里斯嘴甜的说道。
“那你等会多吃几碗。”说着,纪红梅想接过索里斯手里的行李箱,帮他提进家门。
“妈妈,不用,我来提就好,这个太沉了。”索里斯提起行李箱走进家门。
“妈,你就让他提吧,他可是男人。”乔锦凝走过去抱着纪红梅的手臂。
纪红梅做的芋头面既筋道又爽滑,让一向酷爱面食的索里斯一连吃了五碗,直到吃的胃疼才停下来。
“太好吃了妈妈。”索里斯擦了擦嘴,夸道。
“晚上给你做更好吃的,你想吃什么?”纪红梅问。
“妈妈,随便就好,您做什么,我吃什么。”索里斯接过乔锦凝手里的碗筷,打算帮她刷碗。
“我刷吧,你们坐了那么长时间的车,先去休息吧,再说,你也不知道怎么刷。”
最后,仍旧是索里斯来刷碗。
傍晚,纪红梅带着他们去了山里,给他们介绍着庄稼和其他农作物。
“乔,老家的空气很好,我们经常回来看看吧。”索里斯嗅着山里的空气说道。
“可以啊,只要你想的话。”
纪红梅习惯在晚上去村口跳舞,因为索里斯对周边的环境感到好奇,所以纪红梅也就带着他们一起去了村口。
“红梅啊,这是你女婿啊?”
“是啊。”
“长得真俊,还是个外国人哪。”
纪红梅是个老实的乡下人,乍一听到别人对自己女婿的夸奖,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乔锦凝?”
听到身后有人用家乡话叫自己,乔锦凝转身看向身后人,身后的妇女目测身高只有158,五官不算那么周正,眼睛里充满算计的光芒,像大多数农村妇女那样,她的皮肤依旧是黑色、布满斑点的。乔锦凝一时间没有想起她是谁。
“是我啊!孙丽梅啊,你不记得我了,我跟你是小学同学啊!初二我们还是同桌呢。”
听到名字,乔锦凝立刻回忆起面前的妇女是谁,不怪她刚才没有认出来,只是孙丽梅这几年的变化太大了,尤其是这贴头皮的棕红色短卷发,实在是让她不敢认。
“哦,原来是你,刚刚我都没认出来你,你这变化也太大了。”乔锦凝含蓄客套着。
孙丽梅摸了摸自己的卷发,将自己手腕上的翡翠镯子亮在乔锦凝面前,“是吧,可能是我前几天刚做了头发的缘故,你也知道,咱们农村人都不爱打扮,可是我老公非得拉着我去什么发廊,这去了就得掏出去好几万,唉,就算他再有钱,也经不住他这么花啊。”
乔锦凝不知道自己此时该做何感受,她知道孙丽梅所表达的意思,虽然自己心里已经很鄙夷她了,但是混迹职场这么多年,大脑已经不让她对着陌生人说出心里话了。
“挺好的,证明你老公很爱你。”说完,乔锦凝想继续看自己母亲跳舞,但孙丽梅却不想放过她。
“嗨,就那样吧,不过你这几年倒是没怎么变,听说你离婚了?”
这人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乔锦凝心里想着。
“是啊,不合适,就分了。”乔锦凝强颜欢笑道。
听到乔锦凝离过婚,孙丽梅眼里露出喜色,一方面是觉得离过婚的女人是社会的耻辱;另一方面则是高兴乔锦凝过的不如自己好。
这些想法其实不怪她,怪只怪农村的“思想”已经随着血液浸透她身体的里里外外。
第 17 章
“咦~那怎么行呢,女人一旦离婚了,那就没有价值了!你怎么那么傻呢!你看我,不管我汉子怎么对我,能忍就忍了,总比离婚什么的好。”孙丽梅假装一脸遗憾的劝着乔锦凝。
“呵呵~”乔锦凝无语的笑了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眼界决定境界,仔细想想,这句话完全是有道理的。
一个在大城市接受过教育的人始终跟思想和眼界只停留在一亩三分地里的“固人”没法沟通。
这种“固人”倒不全是贬义,虽然他们思想“顽固”、行为“顽固”、语言上更加“顽固”,但是他们没有失掉的是“固人”的天真与直率。
“固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形成完整世界观的“半固人”,他们不仅在思想上顽固,就连直率与天真也早在社会的历练下退去。而孙丽梅恰恰是这种人。
“老婆,她是谁?”索里斯抱着糖果转过身。
“哦,我给你介绍一下,她是我小学同学,已经很久没联系了。”
“哦。”索里斯抱着糖果转过身。
孙丽梅被“老婆”两个字惊呆了,她最近刚从县城回来,她父母只跟她说了乔锦凝离婚的事,却没有跟她说结婚的事。
“他是你老公?你结婚了?”
“嗯。”
“你汉子是干什么的啊?我汉子是饭馆老板。”
乔锦凝真的很不想搭理孙丽梅,但是自己的母亲却要在这个村住下去,而孙丽梅的父母都是嘴碎的人,如果自己今天不说出个什么来,估计索里斯的身份会被猜测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