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渣们的钱竞选总统(113)

宾尼正席地而坐,洗着纸牌,闻言迅速扫了那毒枭一眼:“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们还不知道。”

“爱德森·格雷。”狼人说着,飞快地笑了一下,“他应该很乐意做个自我介绍,他的嘴比我岳母还烦,实际上,他一直就没停过。”

直到他们从牢里领出爱德森,在房车里汇合,雷昂才发现不只是血刃,狼人也是他的熟人。

他们曾经在养狗场和他还有奥斯卡短兵相交过。

那时奥斯卡信誓旦旦地说这是一帮危险的家伙,没想到竟一语成谶。

“你有岳母?”雷昂问道。

“当然,我还有个老婆,我们谈了三年的离婚,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愿意签协议。”说到这,狼人变得愁眉苦脸,脸上的伤疤都跟着一齐怂了。

“你们为什么要……”

“我的头好疼,你们没人来管管吗?”爱德森高声抱怨着,“你们中没有一个是心理学家吗?你们应该是对付罪犯的专业人士,可没有心理学家还算什么专业队伍?你们根本不了解犯罪的人在想什么。

“比如我现在就在想,你们谁有音乐可以放给我听,怎么样?没想到吧?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最喜欢听的是什么?当然是欢乐的歌曲,现在我要大声唱着沙雕音乐,以抗议你们对我进行不人道的虐待。”

说完,他引颈高歌。

雷昂万万没想到,从爱德森嘴里唱出来的居然是自己在竞选广告里做的专属BGM。

“下一任A州代表是谁?……”

“啊啊啊啊!”

雷昂下意识跳起来,正要扑过去阻止他,却被狼人拦住。

离爱德森最近的绞肉机也同时出手,捏住爱德森的两腮,用力一挤,迫使他张开嘴。

下一秒,绞肉机伸进两根手指,又飞快地拎出一根银光闪闪的针。

“太可惜了,爱德森。”狼人见状,悠然地说,“你的好兄弟在之前已经对我们用过这一招,自从他用这个方法带走了我们中的一个人后,我们对你们的各种表现只有怀疑。”

“淦!”爱德森喘着粗气,被绞肉机放开后,足足骂到雷昂等四人打完一局牌,才以崩溃的怒言做最后的总结:

“这方法还是杜曼交给我的,那个垃圾!”

“我不该信任他,”爱德森哼哼道,“是我改进毒品,是我指导他们安全吸毒,我甚至还改进了药物的注入手段,可我根本没赚到什么钱,全是杜曼吃了红利,他大富大贵,我躺在这里,这世界太不公平了!”

“是我误听,还是现在连毒贩都要思考人生了?”狼人掏了掏耳朵,迷惑地问。

“抱歉,我确实总是说些神神叨叨的话。”

爱德森猛地挺起上半身,精致的五官在雷昂眼前闪过,又重新倒了回去。

雷昂揉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他到底几岁了?”

“有钱可以永葆青春。”爱德森叫道,“何况我才二十七岁,也不算老。”

渣们的奇妙年龄?

“才二十七岁,何必做这种事?”狼人说着,摇了摇头。

“我是个商人,”爱德森说,“更何况长得漂亮一点比较方便做生意。‘天呐,他这么好看,明知道是坏人,我也可以原谅!’

“真的,我有很多粉丝,给我写信就是这么说的。

“她们把我当英雄,说‘啊,你的人生多么精彩,你这样才叫活着呢,无视规则,蔑视平庸,鄙视世间的一切,你太酷了,什么啊,这些只会说好听话的小东西。

“有一个金发女人一定要嫁给我,我告诉她,我们不可能的,我是个朝不保夕的浪游者,这肮脏的大地迟早会吞没我的灵魂。

“于是她说,‘亲爱的,不要担心,我会将你拉出这个泥潭’——她能怎么把我拉出泥潭啊?莫非和她结婚就是出泥潭?可人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不是要让我出了泥潭又进坟墓吗?”

雷昂开始洗下一局牌,实际上他已经在问:“你们谁身上有烟?”

“我有。”狼人丢给他一个被压坏的烟盒,“杂牌,聊胜于无。”

绞肉机扭开车载音响,一阵歌声响起:

“……Oh,When your heart\'s on fire,

you must realize □□oke gets in your eyes……”

狼人跟着哼起来,声音大概能盖过爱德森的喋喋不休。

“前面说了,我其实是个商人,我提供给人们他们需要并渴求的东西,以此换来金钱。我的常在想,毒品分等级,分价格,出新品时,旧货也会被淘汰,会成为廉价替代品。它完全符合商品的定义:我做的东西,为了卖出去,这很符合商品定义。于是我开始卖,它就是商品。

“而安全吸毒室呢?杜曼告诉我,‘它是一种温明,一种人命高于一切的伟大形式,它是生命尊严的载体’。

“‘想想看,’杜曼这样说,‘有多少人因为没有掌握正确的吸毒方法,或者盲目扩大用药的剂量,他们就那样物去,丢掉宝贵的生命,太不值得啊!’

“‘不如建立一个让这些可怜的人可以去的地方,让他们安全地使用,存活,不至于突然物亡’。

“可我觉得他根本就是骗人的!人人都知道,人碰毒,就会物,那些偏要向毒山行的人,应该是根本不想活,我们为什么要花钱搞什么什么地方将他们统一在一起?……”

爱德森依然在滔滔不绝。

“我已经希望快点把他送到目的地了,”雷昂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他郁闷地将四张“炸弹”丢出来,继续说:“我是不会想念他的。”

第69章 “戒毒方法”

X年7月23日

我的脑子里很乱, 只能强自镇定,尽量让自己写得清楚些。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从来没想过这样, 我……(此处有划痕)

我到底该怎么办?

从头开始写吧,这样也许会好一点。

今天我去了穆勒家, 大明星艾莉塔穆勒,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想过有这个荣幸。

她资助我很多年了,从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我十一岁,她十八岁,是刚出道的超级新人,选美冠军。

因为热衷慈善,她在十八岁成名那年, 决定资助一个孩子, 那就是我,全国唯一的, 被她选中的我。

到底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们今天都很高兴啊!

今年我成功被F州州立大学录取, 写了一封信给她,她是个很喜欢出其不意的明星, 我只想过她肯定会给我回信,从没想过她会直接出现在学校门口!

当时, 她开着一辆跑车, 只有一个人,她把墨镜丢给我,让我也上车。

阳光洒在她的金发上,她的长发像海藻一样, 她真好看。

我还是第一次坐这种敞篷跑车,不知道把手放在哪里,她很自都,我亲眼看见她是撑着关闭的车门跳进车里的,我不敢学她,只是拉开门坐在副驾驶座上。

“想去哪?”她笑得很痞,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一点都说不出话来,她离得太近了,这很可怕,我快溺死在她蓝色的眼睛里。我知道这很土气,真的很土气,但她的眼睛让我想起深邃的宇宙,我映在她的眼睛里的模样,像宇宙的中心。

“我……”我结结巴巴地,说不上话。

从小我就不是什么活泼开朗的人,也和周围的人玩不到一起去,我真不该这样。我应该像她一样学着当个校园明星,学着怎么唱歌跳街舞和打篮球,但我生来体质很差,每一节体育课都像是要杀白我。

我也不敢和同学说话,男孩嫌弃我,女孩们不喜欢我,她们更喜欢追逐体育明星,像个傻瓜一样对着肌肉尖叫,说我们这些眼镜男是死宅,书呆子。

我没有说她的意思,她在学校里也是体育明星,不是啦啦队队长那种,是真正在篮球场上潇洒运球的明星。

她很聪明,本来就不需要读书和学习,她懂一切。

“那就是去任何地方都行了?”

她露出洒脱的笑容。

她演过一部电影,《伴我同行》,那是我最喜欢的电影,她演的角色就是露出这样的笑容,都后对男主角说:“让我们去经历奇迹的一天吧!”

我甚至有自己变成男主角的错觉。

这一天都是奇迹,除了……(划掉)天呐!明明一切都那么好的!

她说我该去一些大人的地方见见世面,因为F州州立大学是国家最著名的大学,在世界上也赫赫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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