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遇是年纪最小的,小时候总咿咿呀呀跟在沈琛屁股后面,为一根棒棒糖哭得嗓子冒烟儿,后来慢慢长大了,性情却越发内敛自持,用沈琛的话说就是:“以前多好一孩子,可惜长残了。”
最后一个,就是何熠了。
他是四个孩子里,最特别的一个。
何熠自小就展现出了异于常人的聪慧,这也让他超越年纪的早熟,正因如此,即便比沈琛小了一岁,也顺理成章地跳级做了同班同学。
他从不撒娇,从不恶作剧,更不会跟着沈琛在院子里玩泥巴,他不费吹灰之力便能交出一份满分答卷,德智体美是样样精通,再加上一副不可复制的精致样貌,真是里里外外的叫人惊羡,从头到脚的惹人喜欢。
随着年纪的增长,他果然不负众望,成了众人嘴里只可膜拜不可亵渎的传说。
初三那年,隔壁班花红着脸跟他表过白,何熠一贯冰冷姿态,熟视无睹。
反倒是前桌的沈琛兴趣盎然,反趴在书桌上不可置信的跟班花搭话:“你看上他哪了?”
“眼光也忒差了,这人啊,典型的四无。”沈琛单手托腮,懒洋洋的,撑起一副风流姿态:“无聊,无味,无情,无趣。”
沈琛的样貌是一等一的好,鼻梁高挺,唇形也漂亮,眼睛笑起来弯成一汪明亮的月牙,此刻带着点顽皮和揶揄,整个人说不出的灵动。
班花原本就红的脸颊瞬间就火烧似了一般。
沈琛眯着眼睛,一脸无辜:“怎么脸红了,像苹果一样。”
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哪招架得住这个,一片痴心瞬间倾斜,小手攥着裙角词穷又娇羞地撒起娇:“学...学长,你别这样说呀。”
不愧是班花,声音又脆又亮地,跟百灵鸟一样。
沈琛兴致高涨,还想再调侃几句,面前的何熠却突然站了起来,那双本就漠然的眼睛锐利的划过二人,留下一阵莫须有的寒意。
沈琛抬头:“怎么了?”
何熠一句话也没说,冷冷背起书包走远了,沈琛朝班花无奈的摊了摊手,拽起书包紧跟了上去。
“喂,你等等我啊。”
楼下的小道郁郁葱葱,残红地夕阳像蘸了秀坊里的胭脂,带着股柔和又静谧的美感,呼拉拉地铺了满树满地。
沈琛快走几步拉住何熠的胳膊,一边摇一边耍赖,一步踩碎一片余晖。
何熠抬手甩开,沈琛再去拉,何熠再甩开,来回好几次,沈琛生了少爷脾气,气呼呼道:“行,针对我是吧?我看朋友是做不成了,绝交!”
绝交这俩字,沈琛打小已经说了八万回了。
何萧、沈遇早已免疫,唯对何熠一人管用,他便次次当百试灵吓唬他,百试百灵。
这次见人毫无反省之意,沈琛少爷不顺心了,一把推开何熠,骂骂咧咧地往前走,书包吊儿郎当的半挂在肩膀上,眼见要滑下来,被何熠一把拉住了。
何熠冷挑着眉毛,密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漠然的眼睛,此刻正静静看着沈琛,锋利又无奈。
“书包沉不沉?给我。”
沈琛满意了,把书包拉下来递给他,一身轻的往前跑。
他把何熠远远甩在身后。
他总是如此。
屋内天色昏暗,床头的起夜灯散发着淡淡的浅色光晕,沈琛微微睁了半只眼睛,看清墙上的时间,六点整,想了想又闭了回去。
困意的消失带来痛意的觉醒,他的身体酸疼的要命,仿佛被车一寸一寸的碾过。
胸前还搭了一只胳膊,将他半拥半抱的收进了怀里,沈琛艰难的动了动脖子,疼的吸了口凉气。
头顶上方的人察觉出动静也醒了,一手揽着沈琛的肩膀将他轻抬,另一只手熟练地往下,最后落在他的后穴处。
沈琛明显感到他的手指插进去了。
“肿了。”头顶上方传来低哑的男低音。
“艹,你还有脸说,老子受够你了,老子要跟你绝...”绝交没说出来,他的唇被人狠狠吻住了。
何熠强势的捏起他的下巴,用舌头顶开他的唇舌,勾着他的舌尖缠绵吮吸。
他们极少接吻。
炮友之间本就只做爱,不接吻。
沈琛茫然然地看着他,漂亮的眼睛因昨晚哭过而变得湿润,少了往日的潇洒肆意,瞧着脆弱又委屈。
何熠半阖上淡漠的眼睛,遮掩住一闪而过的情欲,英俊的侧脸埋在将明未明的晨光里,整个人带着一种肆意叫嚣却又极其克制的矛盾感,像个狼狈又孤傲的神。
他说:“阿琛,一周年了。”
第三章 临时出差
沈琛喜欢旅行,天南海北,江河山川都要走一遍,他有一群志同道合的网友,彼此不认识,见到罕见的美景就会在群里分享共赏。
遇到感兴趣的,沈琛无一例外总会前去,有时按捺不住,当天就要走,一人离开,一人回来,谁也留不住,谁也奈他不何。
近大半年来,倒是安静了很多。
他变得很忙,越来越忙。
今年年初,他和挚友联手创办了一家时尚品牌,取名华莎,现在各项工作都在初步阶段,多数项目未落在正轨,俩人天天忙得焦头烂额。
这位挚友名叫韩俊,沈琛第一次见到他时曾不自觉说出一句脏:“艹,长得真特么好看。”
那时的韩俊还是个如日中天的超级明星,清冷疏离却能肆意舞台,但运气不太好,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还差点受了牢狱之灾。
最后便被他的弟弟沈遇,阴差阳错地带来了沈氏集团。
沈琛承认,他对韩俊极有好感的确是因为他太好看,这人美的不掺杂欲望,漂亮的不忍心亵玩,叫人本能地想帮衬一把。但沈琛不是个纯颜控,他跟韩俊如此交好的真正原因,是对方的人格魅力。
在一板一眼的何萧、冷漠无情的何熠、沉默少言的沈遇面前,韩俊简直负气含灵、充满人气。
俩人在沈氏集团任职期间,工作风格、经营思路都十分合得来,最后一拍即合,华莎就此成立。
此刻沈琛已经在办公室忙了一上午,韩俊来时他还在看运营部的方案材料,见韩俊进门抬头打了个招呼,又忍不住打了个呵欠。
韩俊皱眉:“没睡好?”
沈琛揉揉眼角:“什么时候睡好过?”
韩俊瞥了他脖颈一眼,手里的资料推过去,不紧不慢聊起工作:“世界著名的调香世家,九成以上是国际高奢的御用后花园,他们只专一于自己唯一的合作方,且坚决拒绝跟其他品牌再合作。”
沈琛拨去额前碎发,努了努嘴道:“九成?”
“一成在这。”韩俊翻了翻后面的资料,展开给他看:“多次筛选后确定了三个人,都是顶尖的调香大师,其中,这个...”他指向其中一个人,重点强调道:“最厉害,也最摸不透。”
沈琛点头:“那就他了。”
韩俊挑眉笑了笑:“正有此意。”
俩人对近期的工作又做了些交接,眼看到了午餐时间,沈琛抬手看了看表,提议跟韩俊一块去食堂吃。
“不了,我回山海天。”韩俊站起来,食指擦在自己脖颈上,好心提醒他:“沈总若去食堂吃饭,这里最好遮一遮,太明显。”
沈琛抬手摸了摸,有点疼,估计是被何熠咬的。
那男人昨晚太疯,下手没轻没重的,居然破皮了。
他不是脸皮薄的人,但韩俊看好戏的表情实在太欠揍了,沈琛定了定神,还是把话题落在工作上:“你有心情八卦,不如下午把那调香师的地址发给我,我先去会会他,如果拿不下,就只能劳烦韩总色诱了。”
韩俊点点头,无所谓道:“听你的。”
答应的痛快,沈琛心里暗骂,根本就活脱脱一高岭之花。
沈琛没去食堂,本想让秘书打包一份草草解决了事,手机一翻发现有人约饭,点开头像想了半晌,终于记起来了。
对方是个律师,俩人在A.K.酒吧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沈琛觉得他西装革履的样子有点意思,就坐一起喝了杯酒,但他当时真没碰他,他喝太多酒了,喝的头昏脑涨什么兴致都没了。
他只记得那天是何熠去接的他,回来被折腾到大半夜,第二天酒醒之后,一身酸痛,后穴尚未合拢,许被仔细清理过,被窝里能闻出一股药香。
沈琛翻了下手机,就多了这么一联系方式,干巴巴的,躺通讯录里都蒙灰了,没想到今儿还真诈了一回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