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思河痛苦地坐在待跑区,目光一扫,正好和外面正在幸灾乐祸的叶晗玟对上了视线。
后者挑衅一笑,接着拿起可乐猛喝两口,打了个极其骄傲的嗝。
叶思河无奈地摇摇头。
不多时,轮到他们准备了,叶思河换上赛服,简单地做了几个拉伸动作,然后在起跑线耐心等着。
枪声一响,起跑线上的人如同离弦的箭,猛冲上前。
叶思河不紧不慢跟在第一名后面,蓄着体能,一边思考人生。
说起来,到了现在这几年,他已经越来越记不清当年的事情了。
当初发生了什么他好像只剩个浅薄的印象,唯独想要寻找一个人的念头极其深刻。
他还记得那个人对他有多好,还记得炸鸡的味道,但唯独不记得那个人的长相,叫什么名字。
前年遇到过一位大师,曾经对他说过,这是正常的现象。
一个人要想活这么长的时间,必定要付出对应的代价,他想要找到那个人,但代价是使他记忆淡薄。
在前数百年间为何还能记忆深刻,而这些年却开始逐渐模糊的原因,一则是寿命将至,二则是缘分将至。
他是命运的意外,至今没有谁能掌握他的命运。
他只能靠着自己的努力。
不过说来,他现在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炸鸡。
在很久以前开过的炸鸡店因为配方和古冬亚交换的原因后来都关了店,而古冬亚所在的国家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消失不见,连只言片语都没有在历史上留下。
直到炸鸡于国外传入国内这个时代,他特地去尝了炸鸡,却发现并不是这个味道。
炸鸡是什么味道的呢?
他想起来在当初吃到炸鸡之前,做梦也是梦过的。
当时吃的炸鸡,既不是安七河做的那个味道,和现在的也不是同一个味道。
但是叶思河却留下了吃炸鸡的习惯。
他想,总有一天会吃到炸鸡的,会吃到那个人做出来的味道。
他已经想不起来那个人的模样声音和名字了,只剩炸鸡是最后的坚持。
叶思河正在想着,这时脚下却突然一痛,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倒在了赛道上,扭头看去时,见自己不小心踩中了碎玻璃,脚板上当即有鲜血淌出来,渐渐地染湿了赛道。
叶思河微微一怔,脑海里却突然想起一件事。
那年他被歹人抓走,膝盖全是伤,伤可见骨,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冲破穴道,将那两人杀死,而自己也因为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
在昏迷之中,他迷迷糊糊听见安七河的声音,看到安七河后悔至极的脸,也同样看到了自己身下是染红的泥土,鲜血也如现在这样,散发着叫人恶心的味道。
接着,他耳朵里闯入了一道稚嫩的声音,正巧和记忆里的那道声音融合。
“叶思河……”
“小王爷……”
仿佛是对换了时空,叶思河微微抬眼,看到安七河奋力挤过拥堵的人群,朝他发来撕心裂肺的大喊。
然而和记忆里的并不相同。
在叶思河想要回应的时候,一道人影却突然截住了他的视线。
男声声线温柔地说:“你好,我是实习医师助理,我会简单的包扎和应急处理,请你配合我的工作好吗?”
叶思河睫毛轻轻一颤,抬起眼来,见面对自己的那个人是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男生,年纪看起来很轻,脸上带着极其温柔的笑容,太阳光在他身上打出光影,看起来就好像他在发光似的。
叶思河愣愣地点点头。
后者立马朝人群里喊:“文澜,你快过来帮忙!”
听到这个名字,叶思河好像脑袋又被敲了一记。
只觉得熟悉异常。
他忍不住抬眼瞧去,见人群里挤出来一个面带嚣张笑容的男生,年纪比方才那人要轻一些,显得十分张狂又调皮,他走到男生身边,一脸的不耐烦眼睛里却是带着笑。
“知道了知道了,我这不就过来了嘛,这是这么了?”
“你眼睛要是近视就去配眼镜。”不同的是,这个年轻的助理对他却是各种打击,“他脚受伤了,你帮忙把他背到医护室去,我去准备药品。”
文澜嗤了一声:“苦力活都由我来,那你去路上也不能准备药品,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背?”
文澜只是随口一说,说完才发现不对劲,他一个人就能背的事情,干嘛还这么给伤患找罪受。
不过话都说出去了,他也没有再收回来的习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我,我也会累。”
男生有些愁虑地皱起眉头想了想,然后说:“那就你背一会儿怕,觉得不舒服了就换我背,行动的时候小心一点,尽量不要给病患增加负担。”
文澜无话可说,只好点点头。
接着叶思河就被背到了背上,安七河也终于从人群里挤出来,一脸着急地在文澜身边蹦蹦跳跳:“叶思河你没有事吧?痛不痛,你流了好多血,是不是很痛啊?需要呼呼吗?呼呼就不痛了。”
☆、第 51 章
文澜被吵的烦了,扭头恶狠狠地冲安七河说:“呼呼会更疼,会流更多的血,不许呼呼!”
安七河吓了一跳,急忙躲到叶思河的后面去,然后又小心翼翼地说:“这个男生好凶啊,叶思河你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文澜:“!”
咬牙切齿。
这时男生凑过来一脸担心地问文澜:“你累不累?要换我来吗?”
文澜却又换上了一张好脸皮:“不啊,你不用来,我来就行,我现在不累。”
安七河也跟着道:“医生说我们叶思河太轻了,怎么可能累,换我我也能背!”
文澜扭头,瞪了安七河一眼。
心想,吹你上天的大牛逼吧。
还你能背?
哼!
说话间就到了医护室,文澜将叶思河搬到病床上,随后他脱下叶思河的鞋子进行包扎。
叶思河的伤口倒并不多深,只是那玻璃看起来有些新,也指不定里面有什么病菌,再加上有破伤风的危险,男生只是简单地处理了一番,就叫他们去医院再检查检查。
叶思河谢过他,去领了请假条,在家里舒服地窝了好几天。
后来他去学校才知道,原来那两个人只是前校友,现在在上医校,那天过去是托学校的关系打算找实习点,正巧遇到叶思河的事情就顺手帮忙了。
而他们其实是学精神科的。
在那之后,叶思河没再遇见过他们。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增长,安七河在一年一年的长大,最终脱离稚嫩,步入了社会。
在他成良的那一天,成父问:“你想要个什么愿望?”
安七河想了想说:“我想要一个炸鸡店。”
成母表示惊讶,问道:“为什么突然想开炸鸡店?”
这时候的叶思河已经病发,记忆出现了混乱,不久后住进了疗养院。
安七河扭头看着架子上摆放的叶思河的照片说:“因为叶思河喜欢吃炸鸡。”
以前小时候,叶思河就喜欢自己做炸鸡吃,明明他做的很美味,可叶思河总说不是那个味道。
外面的炸鸡更不是他在找的味道了,安七河也不知道他在找的是什么味道,只知道,要是叶思河想要的话,他也想给叶思河一种全新的,能让他记住的炸鸡味道。
成父很快就同意了,店铺的选址在叶思河所住的街上,布置装修全部由安七河自己来决定,就连配方都是他一手包办,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敲定了口味。
而一家店要想做起来很难,叶思河的病情有加重的趋势,更是闭门不见客,安七河想要将吃的送到叶思河的面前都难。
他也就没有来得及让叶思河尝到他所做的炸鸡。
如此又过了几年,安七河开始扩展业务到娱乐圈,注意到很多长得很好看的人,见一个捧一个,摆着宁可捧错一个也绝对不放过的想法,几乎是赔钱式投资,而且投资的项目往往都是古代的题材。
虽然如此,他在其他方面又表现出让人咋舌的才能,成父临走前丢给他的公司越做越强,不多久就成为了圈子里的一个神话,他本人更是分分钟几百万上下。
时间一晃又是几年过去。
安七河得知叶思河最近的病情有所好转,想到再不久之后就是叶思河的生日,于是带了炸鸡去会见叶思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