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鱼问道:“你罢官蹲诏狱,可曾后悔过?”
孙秀说道:“不悔,顺王于我有知遇之恩,在我籍籍无名时提携鼓励,我早就准备肝脑涂地,以报君恩的,死而无悔矣。”
李鱼说道:“我和你的心是一样的。不过不是对顺王,而是对今竹,她救过我的命,也是她让我认识了干爹,我的人生因此而改变了,如若不然,我现在只是一个目不识丁,在秦淮河打渔的渔夫罢了,什么案首解元的,想都不敢想,如今她被流放到了苦寒之地,我什么都做不了,每天想起这些,就揪心难安。我如何还能当做没事人一样去京城赶考,去当用卑劣的手段把今竹流放到那种地方的人的门生呢?我实在无法想象要向他下跪,高呼吾皇万岁万万岁。连市井小民都用抵制新钱来表示态度,我为何不能用抵制科考的行动,来激发读书人的气节呢?让朝廷知道,人在做,天在看,百姓也在看。今日能废太子,他日南宫顺王就可能会暴亡,总得要那人有所忌惮才行。”
孙秀想了想,说道:“这样做或许可行,可是你干爹怎么办?为了救我,他已经很难做了,你再一出头,你干爹同知之位可能不保,可能会连累无辜之人。”
李鱼说道:“我想出一个两全之策,只是这事要我娘子同意才行……”
李鱼回家已经是午饭时间了,一夜北风来,天气乍然变冷,吴敏在饭桌上加了一个火锅等相公回来。李鱼才进屋,吴敏就蹙眉摆手道:“一身怪味,比鱼市还臭,先去换洗了再来吃饭。”
李鱼梳洗换衣回来,一扫饭桌,说道:“你怎么不先吃,等了我那么长时间。”
吴敏夹着羊肉往锅子里头涮了涮,说道:“闲来在家里也不觉得饿——尝尝这羊肉味道如何。”
李鱼蘸了蘸酱料吃下去,饭吃到一半,吴敏放下筷子说道:“你有心事,别憋着了,和我说说。”
李鱼老老实实的将今日和李鱼的谈话和妻子说了,叹道:“……我若是明面上抵制科考,必定会牵连干爹和两个义兄的仕途,所以要做的让人捏不着干爹他们的把柄——我想出家当和尚去。”李鱼观察着妻子的神色,说道道:“当然了,你若不同意,那就算了。”
谁知吴敏云淡风轻的说道:“支支吾吾的,我还以为你在外面养了小妾呢,不就是出家当和尚嘛,去就去罢。”
李鱼以为妻子是听傻了呢,没明白自己的意思,忙解释道:“一旦入了空门,就要斩断一切俗缘,干爹他们和我没关系,你我也不再是夫妻了。”
吴敏说道:“你是知道我的,我不是那种不明事理、不懂大局的无知妇人。你要做的事情我觉得可行啊,你做就是了。至于夫妻——你我若真有缘分,将来肯定能再续夫妻之缘,你我若无缘分,隔着山门遥遥相望,总比在家干等着急,郁郁而终要好得多,对不对?”
吴敏将切的细薄透明的牛肉放在火锅里涮着,什么鱼片、虾泥也都下进滚烫的汤底里去了,笑道:“这些都归你吃,多吃点,等到了寺庙就吃不着肉了。”
不知为何,李鱼好想哭一场。
次月枫叶火红时,一个消息震惊了南直隶——大明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解元李鱼看破红尘,放弃了功名,剃发出家了!
李鱼所在的寺庙是千年古刹,也是他命运开始转变的地方,鸡鸣山鸡鸣寺。不是每个和尚出家都有李鱼的排场,据说那天整个国子监空无一人,都去鸡鸣寺观礼了,金陵城许多德高望重的官员和大儒等也悉数到场,看见李鱼一头乌发落尽,成了一枚咸鸭蛋,当场有人痛哭流涕,说大明失去了一栋梁,天无道,天下良人皆被逼归隐出世去了。
李鱼成了和尚,法名十方,世人都尊称十方大师,这位十方大师四处讲学,讲授佛法,谈吐雅致,广征博引,和寻常大师是不同的,深受上层人士的欢迎,许多读书人慕名而来,求见十方大师,其影响力极其深远,反而比以前单纯是解元强多了,因为解元每三年各个乡试考场都会出一个,但是当和尚的解元独此一家。
十方和尚的传道授业解惑有了明显的效果——次年春闱,南直隶地区报名的举人只有往年一半多一点,那些名声响,威望高的举人罕有去京城赶考的。由此市井抵制安泰钱币的风潮传进了士子阶层,开始抵制科考了。
不过在遥远的东北白山县,这一切似乎和这个小县城没有关系。因为这种地方从大明建国开始,就没有出过举人!连举人都不是,就没有春闱的资格了。
这里几乎没有几个识字的人,别说识字了,许多人甚至不知道大明啥时候换了个新皇帝。而且无论男女,都十分的彪悍,几句话不对付就动拳头,甚至用兵器招呼上去,经常有汉子追着婆娘打,婆娘跑进厨房拿着菜刀反抗,把汉子一路追到大街上,一刀砍下去见血,依旧不依不挠,非要汉子磕头认错才罢休,回去继续做饭上炕恩爱生孩子不含糊。这里没有什么规则,遵守着弱肉强食古老的自然法则。
虽说还是秋天,河边已经开始结冰了,沈文竹熟练抱起一块石头砸向冰面,敲出一个窟窿来,摸了摸里头的水,居然还有些暖和呢,文竹放下肩上的竹编背篓,倒了三只野兔,一只野鸡出来,先将野兔剥皮,而后开膛清理内脏,身边银白色的大狼狗呜呜甩着尾巴,文竹一笑,将野兔的内脏都扔给了狼狗,“小雪,这都是你的了,快吃吧。”
第181章
沈文竹从八岁就开始养宠物,猫狗鹦鹉什么的都养过,全部都是白色,而且不管什么物种统统都叫做小雪,以前慵懒如贵妇的波斯猫是如此,现在这个蠢萌的银白色大狼狗也是如此。
小雪闷头吃着野兔的内脏,以前它是吃半熟的肉的,自从跟着主人家一起流放到东北之后,伙食急转而下,内在的野性被激发出来,饿疯了就时常夜里去外头狩猎觅食,吃些活蹦乱跳的小型禽兽等物,到了东北之后,成了一个娴熟的猎狗,沈文竹和弟弟在林中设套逮兔子、挖陷阱诱捕野兽、用弓箭猎杀野鸡等物,这姐弟两个承担着家里餐桌上的肉食,或许是沈家剽悍血统的关系,半年过后,这家人就慢慢适应了东北边城的生活。沈文竹一刀就能将整张野兔皮剥下来,和普通猎户家的小娘子无异了。
若真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文竹生的着实好看,在民风彪悍的白山县,这张脸着实有些招祸,沈家初夏刚刚被流放到此处时,有刁民见这家人立足未稳,家中的小娘生的花容月貌,当家的男人是个文弱老文人的模样,心中便起了欺凌之心,乘着文竹去河边洗衣裳,两个男子乘机上去调戏。
结果是这两个男子被反绑了双手,拴在马后面,在白山县的大街拖行了整整一条街。骑在马上的是据说小娇娘的姐姐给妹子讨回公道,那时刚下过一场大雨,白山县这个偏远小镇街道上没有铺条石或者石板,全是泥泞,男子没有被拖去骨肉,但也在泥地里被拖了泥人,连裤子都卷进泥泞里不见了,腰腹一下只有泥浆遮羞,围观者甚多。
街道的尽头是肉市,两个男子求饶,说就是摸了一下小娇娘的脸,啥都没做呢,就被小娇娘的猎狗赶走了。姐姐问是那只手摸的,男子一个举起了左手,一个举起了右手。
小娇娘的姐姐很是凶悍,说论理,那只手摸了我妹子,我该剁了那只手,不过大家乡里乡亲的,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总不好不给你们一条活路,那就这样吧,我要一个手指头不过分吧?
没等两个男子反驳,姐姐扔给卖肉的屠夫一个铜板,说麻烦借您的斩骨刀一用,刷的一下举起了刀,又身边的握紧拳头的少年弟弟说道:“你不是要给二姐报仇吗?还楞在这里做什么?看那根手指头不顺眼就挑出来压着,我好剁手!”
那身子看起来有些单薄的弟弟突然目光一炙,抓起其中一个男子的左手,将其食指牢牢按在案板上,姐姐干脆利落的手起刀落,食指齐根落下,男子的惨叫声从街尾传到了街头。
沈家人一剁成名了,白云县都知道新来的看守草料厂的人家不好惹,尤其是那个夜叉婆,生是好看,不过通身一股凶煞气,眼神比庙里的夜叉婆还狠,不就是摸了她妹子一下,就剁了一个手指头,并且当场喂了一头雪狼狗!文竹今竹这些名字太过文雅了,白云县的百姓记不住,便按照印象叫沈今竹为沈夜叉,沈文竹为沈娇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