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若非这陆老爷死的早,长安真心想跟这公爹多处处。指不定就能学到一招半式的揽钱本事。
可惜没如果。
有了盘缠,长安的心也就定了。京城去还是要去,姜家却不一定要进了。有了银子,就算姜家到时不愿认她,她大可带着傻子远走高飞!
常松这两日也听长安说了缘由,不知长安心中所想,心里很是担忧。
盖因常松知富贵人家看重血脉,其实更看重家族脸面。他家少奶奶虽在他看来是顶好的,但在富贵人家却不一定了。常松往年也是在京中勋贵府中当过小斯的,年纪小的时候看过不少,很是明白越显贵的人家越注重家族声望。子嗣就是家族的脸面。少奶奶带着他家少爷……说实话,他家少爷怕是要拖少奶奶后腿的。他家少爷这么大一人,这是没入门就带着污点。若少奶奶当真出身京城的显贵,怕是连门都不好进。
不过主子既然决定了去,那自然是要去的,没得他一个老仆反对什么。
出了门,长安才算真切地感受到这个朝代的大概样貌。总体来说,一副百姓安居乐业,四海歌舞升平的繁荣模样。
长安选择走水路,一是水路顺畅,跟船走不怕他们三人路遇劫匪,平添危险。二是长安实在受不了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那么远的路全靠两条腿或者驴车跟人挤,一路风餐露宿还得风雨兼程,这不是要她的命?
果断水路,花大价钱也得走水路。
王爷对她这个决定十分满意。这女人虽然性子不够恭顺,却十分会办事。本以为少不得得路上吃苦头,现如今看来,还是他小瞧这女子了。
两个多月的水路,五月底,三人终于抵达了京城。
周和以遥望着巍峨的紫禁城和熟悉的城门,心底悄悄松了口气。虽说他一直不曾有过动作,却不代表他心中不着急。灵魂附身到陆承礼的身上这大半年,他急迫想知道自己本身的身体怎么样了。
长安小心地捂着缝着了九千两银票的肚兜,抱着一路花费剩下的散碎银子从船上下来。见周和以兴致勃勃地盯着行人进出的城门,顿时就笑了:“你乖些,等我得了空就带你出来逛!喜欢什么,都给你买!”
周和以跟她这大半年日日朝夕相对,已经习惯了她对他哄孩子的态度。非常熟练地朝长安眨眼睛,笑得天真无辜:“那我想吃大酒楼!”
长安知道这傻瓜特嘴馋,毕竟自从跟着她就一直在吃。若非他年轻消耗快,指不定就被她喂成大胖子了!
“可!”终于不用赶路了,长安高兴道,“不过咱们得先找个地儿安顿……”
说着话,长安习惯性地伸手去牵他。
这是这大半年长安照顾周和以给养出的习惯,出门在外,人多时候必须牵着她走。
实在是这傻子皮相好却神志不清的缘故。说起来,还是大盛素来盛兴养男妓之风。类陆承礼这般纯洁如林间小鹿的年轻男子,不仅招女子怜爱,更容易招好男风的畜生惦记。他们三曾在扬州之时就碰见过一回,船停在扬州码头,长安带着周和以和常松下船去采购补给。周和以就被人给盯上了,若非当时长安发了神威一人打到五六个人,指不定这傻子就被拍花子给拍走了。
自那以后,长安要么不带周和以下船,要带就会牵着他的手。
久而久之,两人都养成了人多就牵着走的这习惯。王爷一看她的小动作,正要把手递过去,忽然就感觉到身后一道鞭子凌厉地甩过来。
他下意识扯着长安往旁边一混,那道鞭子落下,地面瞬间就是一道沟。
周和以眼中怒意一闪,扭头看过去——
一个衣着打扮甚是体面的车夫举着马鞭,翘着腿坐于马车车椽之上,正居高临下地蔑视着滚落在地的两个人。窝在周和以怀中躲过一劫的长安伸出脑袋,脸上是故意抹得焦黑的灰,半天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
车夫朝地上啐了一口,张口就骂,“哪里来的贱民?你知道这事谁的马车么就敢挡路?”
长安简直莫名奇妙,这京城城门口是他们家开的啊?他们正常走,怎么就挡路了?
一把推开了周和以,长安这暴脾气刷地就爬起来。
周和以眯着眼睛,一眼看到马车上姜府的家徽。拍拍衣裳上的灰,他就听到暴脾气的长安柳眉倒竖,言辞辛辣,毫不留情地就讽刺起了后面抢道还欺人的马车霸道无礼。
那车夫给贵人当差,最是会看跌下菜以貌取人。见地上这两人灰突突的,扬起鞭子就要打。
就在这时,后面一直安静的马车里,传出来一道清丽的女声:“住手。”
车夫扬鞭的手一顿。
“王叔,你太莽撞了。”女声犹如一道轻柔的春风,和煦又温柔,“两位占着城门,你好生说话便是。再是着急,也不能随意打人的。况且,稍等片刻再行也不碍事,外祖母也不会怪罪的。”
一番话说下来,车夫立即就认了错。
等他再转头看叉腰的长安和坐在地上的周和以,不轻不重地道了歉。
“好了,走吧。”女声道。
“是。”
车夫抬手一扬鞭,马车缓缓越过长安周和以两人,径自就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长安:什么自说自话的神经病!!
第十五章
城门口闹得这一出弄得本来兴致勃勃的长安很有些郁闷,总有种一开头便不顺的感觉。
常松赁了一辆骡车,老远赶车过来。
长安将地上坐着的周和以拉起来。周和以收回目光,心思又沉了一分。既然常松回来了,他们接下来自然是进城安顿。长安将路引递给城门守卫,守卫瞧了眼,手一挥就放行。
“罢了,先进城。”
一进城,长安立即就感觉到差别。这皇城脚下的百姓就是不一般,哪怕街边叫卖的,穿着打扮也比乡下人体面太多。这样看,无怪旁人拿有色眼镜瞧他们。因着生得过于貌美,长安怕路上招祸,不仅把自己弄得十分埋汰,还将穷讲究的周和以也给搞得灰头土脸。俩人站在一处,若非眼神清明,腰杆笔直,旁人都要以为这俩埋汰人是打哪儿来的难民了。
拍拍头上衣裳上的灰,又捋了一把耳边乱糟糟的头发,收拾得稍微齐整点,一行人上骡车出发。
常松坐在车椽子上,一甩马鞭,很有些肉疼道:“主子,老奴方才趁着去赁车,顺道去附近的大牙行打听过了。这京城的屋舍当真不是一般的贵,一个三间屋的小院也少不得百八十两白银。就这样的,周遭的环境也不好。若咱们想买个大些的位置好些的,至少得五六百两。”
现代首都的房价贵上天,古代估计也好不了多少。长安一早就做好心理准备,闻言只摆摆手:“无碍,咱们既然要在京城落脚,买屋子的这事儿便过不去。”
这倒也是,赁屋子总没有买屋子叫人心安。
“主子既做长远打算,不若买两个小丫头放身边伺候,”常松提议道,“老奴一瘸老头,年老体残,幸得主子不嫌弃带身边,但到底不比女奴使唤方便。有两个麻利的丫头在,洗衣做饭打扫这事儿就不必主子事事操心了。”
这些日子,常松倒是想帮长安搭把手,但女儿家的衣裳哪能叫他洗?没得腌臜了女主子。
别说,长安还真有这个打算。
倒不是说怕洗衣服做饭,虽然她确实挺讨厌的,但主要原因是,她不能把大把的时间耗费在这种琐事上。毕竟选择进京,就等于选择了一条不粗茶淡饭不佛系的古代豪门斗争人生。为了能尽快进入角色,她还得做许多准备。
“咱们得先找个客栈落脚,再用点热饭。”这人啊,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看碟下菜的。他们若想好好在京城呆下去,第一件事便是换下这身流浪汉打扮,“常松叔你先带着行礼去找客栈,我带承礼去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常松手里头有百十两,去也便宜,点头就应下了。
周和以顶着这身褴褛打扮小三个月,早就想换了!闻言难得看着长安的眼神中流露出直白的欣喜。
长安看他把手递给她,颇有些好笑:“就这么高兴?”
王爷心中有些微的不自在,但他这大半年被长安宠着哄着的时候多了,倒也习惯:“衣裳臭了,难受。”